"只干一小時就有300多元收入,日入上千元的機會可不就來了。"在利益驅使下,被告人朱某明知是犯罪仍選擇鋌而走險。
利用語音聊天軟件與境外詐騙分子聯系,并提供手機及電話卡,幫助詐騙分子進行詐騙電話遠程控制轉撥,每小時獲得高額報酬……
這個由4人組成的犯罪團伙,一周時間幫助境外詐騙分子實施詐騙近10萬元,非法獲利2.6萬余元,法院將如何判決,請看今日案例。
01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朱某聽說為境外詐騙團伙提供通信幫助,收入高、來錢快,于是叫著同鄉好友一起來“賺大錢”。
而后,他們購買了手機、電話卡、音頻連接線等作案設備,通過網絡聯系“上線”,約定按333元/小時的價格為“上線”服務。
朱某等人將兩個手機作為一組搭設“中轉站”,通過音頻線進行連接,其中一臺手機負責撥打電話,另一臺手機則安裝語音聊天軟件并連接無線上網。
利用軟件與境外分子取得聯系告知準備就緒后,對方再通過語音軟件遠程操控裝卡手機對外撥打電話,以此達到隱瞞實際來電號碼,使“境外電話”搖身一變成為“本地來電”。
隨后,詐騙分子冒充銀行工作人員、金融APP客服,以“幫忙提高銀行貸款額度降低還款利息”等相關話術對被害人實施詐騙。
經查,朱某等人為詐騙集團提供電話“引流”非法獲利共2.6萬余元。
02
法院判決
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朱某等人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仍為其進行詐騙電話遠程控制轉撥牟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數額巨大,均應依法懲處。遂依法判決朱某等被告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03
法官提醒
近年來,境外詐騙分子為使來電號碼及IP顯示均在國內,提高詐騙成功率,開始尋找境內“代理人”。
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驅使,幫助境外詐騙分子搭起“中轉站”,通過遠程操控實施詐騙。這些來電往往顯示為國內電話號碼,具有偽裝與迷惑性,極易上當受騙。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要切實增強防騙意識,來電號碼多甄別,個人信息不透露,轉賬匯款多核實,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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