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往往借助所謂的“重要項目”“可靠信息”等噱頭掩人耳目,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利用人們“賺大錢”心理,大肆吸收公眾存款,手段極具隱秘性、欺騙性。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和反復勸說,要審慎決策,不要盲目聽從。
案件詳情
馮某某,男,1962年出生,原系將軍紅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吳中分公司負責人。顧某某,女,1990年出生,原系將軍紅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吳中分公司財務人員。任某某(另案處理)等以將軍紅實業公司、北京將軍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將軍紅房地產經紀公司)、四季大通投資公司等公司名義實施非法集資活動。
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馮某某經與任某某商議,先后在蘇州市吳中區設立將軍紅實業公司蘇州分公司、將軍紅房地產經紀公司蘇州分公司、四季大通投資公司蘇州分公司,均由馮某某擔任分公司負責人,為總公司銷售各種名義的理財產品,總公司返還被告人馮某某所吸收投資金額的10%左右的錢款。被告人馮某某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宣傳、介紹期限6個月至6年不等、年化收益率7%-35%不等的“將軍紅臍橙樹認購”“將軍紅黃金珠寶城商品房買賣招商購”“南京興豐生態園老年公寓養生養老”“成都天賦泉與十萬噸酒廠借款”“安徽德上置業有限公司增資擴股”“富朗達股票”等理財產品,與社會不特定公眾簽訂相關協議,通過pos機收款、指定銀行賬戶收款、現金收款等形式募集資金。被募集的資金歸集到總公司會計顧某某(另案處理)及被告人馮某某等人的銀行賬戶后轉入總公司提供的賬戶,至2018年總公司無法兌付到期本息。
經審計,蘇州分公司非吸資金合同總金額人民幣4.511余億元,其中,通過犯罪嫌疑人顧某某名下銀行卡支付本息共計1.66余億元。
案件處理
2021年2月26日,吳中區檢察院對本案提起公訴,后吳中區人民法院對本案做出判決,判決認定馮某某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判決,馮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并要求繼續退賠尚未退賠的贓款,根據各集資參與人損失金額按比例發還各集資參與人。
案件警示
非法集資,可能有很多人覺得離自己很遠。其實,它離我們真的很近。低門檻,高利息、保本金、零風險,一切看上去很好,但所有僥幸的結果都是不幸,天上不會掉餡餅,哪里都不會有免費午餐。在此提醒廣大市民:遠離非法集資,拒絕高利誘惑!保持冷靜,謹慎面對各種投資理財,謹慎對待自己的血汗錢!
(來源:蘇州吳中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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