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徐先生在我的長沙APP《我要找記者》專區反映稱,12月9號晚上7點多鐘,好友黃先生駕駛他的奧迪小車自北向南,打算穿過三一大道橋下,然后左轉進入三一大道南輔路,然而,就在奧迪小車打算左轉的時候,一輛東風越野車沿著三一大道南輔路自西向東快速駛來,兩車在交匯處相撞,事故發生后,經過交警現場認定,東風越野車存在逆行負全責,奧迪小車無責??墒?,隨著保險公司理賠員的介入,這起簡單的交通事故似乎“變了味”。
奧迪車主徐先生提供的事發現場照片顯示,兩車在路口相撞后,兩車車頭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損壞,轄區交警在接到報警后,第一時間趕到了事故現場。經雙方駕駛員及交警現場確認,東風越野車駕駛員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之規定,負全部責任,奧迪小車駕駛員無責。東風越野車駕駛員黃某華及交警現場簽字確認,也就是說東風越野車確實存在逆行行為。
自稱“人壽保險理賠員的朋友”主動來電
要求奧迪小車前往指定修理廠
在徐先生看來,事故責任明確,后續的車輛維修事情只需交給對方車輛投保的人壽保險公司就可以了。12月10號,也就是事故發生后的第二天,徐先生接到了一位自稱是處理此次事故的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理賠員的“朋友”的電話,對方要求徐先生將奧迪小車送往指定的和平汽車維修廠進行維修。
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對方聲稱如果徐先生將奧迪小車送往他指定的維修廠,他們就認這個全責。
但徐先生通過溝通發現,這位自稱是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理賠員“朋友”的男子非常警惕,不僅不愿意見面,甚至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氏。
理賠員的“朋友”實為人壽保險理賠員尹某
指定修理廠涉嫌違法
如此反常的操作讓徐先生多了個心眼,為什么不是人壽保險理賠員直接聯系?而是這位所謂的理賠員的“朋友”一直自告奮勇處理此事,并且多次要求前往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徐先生告訴記者,他通過掌握的線索,向中國人壽客服人員進行了核實,發現一直跟自己聯系的所謂理賠員的“朋友”,其實就是中國人壽保險長沙公司理賠員尹某。
這位名叫尹某的人壽保險理賠員為何不大大方方跟車主進行交涉?反而是假冒其他身份掩人耳目?
原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徐先生表示,保險公司不能強迫車主前往指定的維修廠,尹某知道如果亮明身份要求車主前往指定修理廠屬于不合法行為。因此,他只能冒充理賠員的“朋友”身份跟自己交談。之后,徐先生明確拒絕了對方。
然而,讓徐先生萬萬沒有想到的是,12月12號,也就是拒絕前往指定修理廠后的第三天,人壽保險公司理賠員向開福交警提起復核,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福大隊122中隊,對這起交通事故責任進行了重新劃分。
二次事故認定書錯誤明顯
“投保公司”“行駛方向”全錯
徐先生表示,第二次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過程中,辦案交警調取了事發路口一段攝像視頻,因為燈光原因,整個畫面非常模糊。但交警還是重新改判,雙方各承擔50%的同等責任,改判理由為:奧迪小車轉彎未讓直行車輛。
對于這樣的改判,徐先生不認可。“如果說是我們的責任,肯定認。我們并不是無理取鬧的那種人,你要拿證據出來?!?/p>
徐先生之所以對于交警的改判如此氣憤,除了改判的證據無法讓人信服外,更重要的是,這第二份事故認定書中至少有兩處明顯的錯誤。
第一處,對方東風越野車的投保公司是中國人壽保險,但是在第二份事故認定書中被寫成了中國人保公司。
第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二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兩份事故認定書中東風越野車的投保公司不一致
徐先生表示,第二處明顯錯誤就是,雙方車輛行駛方向。奧迪小車是由北往南,準備在路口左轉,而東風越野車是沿三一大道自西向東行駛,但是在第二份事故認定書中,奧迪小車被改成由東向北轉彎行駛,東風越野車被改成沿文創路由南往北行駛,兩輛車的行駛方向完全被顛倒過來。因此,對于這份明顯存在錯誤的認定書,徐先生拒絕簽字。
第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二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兩份事故認定書中東風越野車的行駛方向不一致
“交警讓我們承擔50%的責任,他沒有拿出很直接的依據給到我,就直接判我們同責,我就不明白。”徐先生表示。
隨后,記者看到了當事人徐先生從交警122中隊申請查看到另外一個攝像頭拍攝到的事發時監控視頻,視頻顯示,12月9號晚上7點11分左右,東風越野車沿三一大道南輔道自西向東行駛,由于南輔道路兩邊停滿了其他車輛,東風越野車疑似存在逆行,在文創路口與奧迪小車相撞。
“只有逆行的車才可能直接撞到我的車,如果對方車輛順行的話,完全碰不到我的車。”徐先生說。
目前,奧迪車主徐先生已經將此情況反饋至長沙市交警支隊相關處室,同時,將理賠員“演雙簧”涉嫌違法要求車主前往指定修理廠的情況,反饋至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對于此事的最新進展,我們將持續關注。
來源:長沙電視臺政法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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