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標醫療設備采購,經銷商被通報處罰!
近日,四川政府采購網披露了一則處罰決定書。
據了解,成都*景科技有限公司參加了成都市龍泉驛區中醫醫院CT球管采購項目,并作為醫院原采購品牌在本區域原裝CT球管唯一指定經銷商,在8月2日順利中標。
然而,該公司在被確認為中標供應商后,又以 “投標文件中規格型號與實際供貨規格型號不一致,存在表述偏差無法簽訂合同”為由自愿放棄成交供應商資格,該行為屬于中標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因為該棄標行為,9月11日項目發布更正公告,中標狀態由“中標”改為“未中標”,采購也被終止。
最終,成都*景科技有限公司受到成都市龍泉驛區財政局多項處罰,包括被處以3350元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在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一旦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也就意味著,未來處罰期內其相關產品將無法進入醫院,也很難再與其他公司競爭,影響之大不言而喻。
但同時,充斥著各類招投標和競選的醫療器械本就是格外激烈的行業,中標后又棄權的并不少見……
同一醫院,3天內兩次被棄標!
同樣是四川省,四川政府采購網前不久接連披露了兩起棄標行為,而它們就發生在同一家醫院的醫療設備采購中,還是前后腳發生的事。
其中,樂山*慶商貿有限公司在井研縣中醫醫院預算473萬元采購醫用內窺鏡的項目中,在3月8日被確定為中標供應商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樂山*瑞商貿有限公司參與井研縣中醫醫院手術顯微鏡設備招標項目,于3月10日以140萬的報價順利中標,隨后又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致使項目廢標。
最終,兩家械企都因為其棄標行為,被處以罰款(前者為23650元、后者為18000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以及在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僅披露出來的,一家醫院在不到3天的時間里就兩次被供應商棄標,若放大到整個行業,這類情況之多可想而知。而棄標企業也紛紛付出了相應代價,這也提醒廣大供應商在參與招投標時需要警惕這一方面的風險。
除兩類情形,
招投標、集采棄標,直接禁入市場!
從上述通報內容不難發現,這些企業被罰都是因為:“中標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重點在于無正當理由。
那么正不正當如何界定?哪些情況棄標會面臨處罰呢?我們可以看看相關規定是怎么說的。
根據周口市政府采購網印發的《周口市投標人無故放棄中標資格認定及處理暫行辦法》,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資格有兩個免責條件。
分別是>>
1、不可抗力因素
2、招標人的責任
濰坊市公共交易資源中心也指出:中標人因正當理由、不可抗力因素放棄中標,不能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其中,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因素(如地震、水災、風災等)和社會因素(如戰爭、征收、政府禁令、政策變化等)。
而供應商通常提出的,因“未能真正理解采購需求”“無法提供滿足招標人及招標文件要求交貨的產品”“成本計算錯誤、達不到供貨要求”“零部件缺貨無法按時供貨”“與合作生產廠商取消合作”“廠家無法供貨”“產品存在專利糾紛”“公司資金鏈斷裂”等無法正常履約的,均不在免責范圍內。
在集采中亦是如此。國家醫保局《醫療保障法(征求意見稿)》第五十八條指出:“企業中標后無正當理由放棄中選資格、不及時簽訂購銷協議、不履行供貨承諾、未按協議約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供貨。”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限制或中止相關醫藥企業或相關藥品、醫用耗材參與集中采購的資格并予以公告。
今年上半年上海人工晶體集采中,杭州協合醫療用品有限公司提出放棄中選資格的申請,就被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取消中選資格,列入“違規名單”,并在3年內暫停該公司所有人工晶體類產品的采購資格及醫用耗材新產品在上海市的申報掛網資格!
顯然,隨著失信全國公開、行業禁入等多種懲治建立起來,醫械企業一次違規的代價是巨大的。與中標的紅利相比,棄標的嚴重后果同樣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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