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年代,姚文元是四位主犯之一。
1976年,姚文元被關押,直到1996年才釋放。晚年的他,享受一些特殊待遇。
話說,姚文元于1948年入黨,那一年他才17歲。在建國前,姚文元也是一名積極分子,所以才能加入黨。
后來,姚文元憑著肚子里有些墨水,先后在作家協會、區委宣傳部等單位闖出了名頭。
到了上海后,姚文元靠著“筆桿子”一路被提拔。那時,在江青的授意下,姚文元寫了很多“別有用心”的文章。
陰謀被戳破后,四位成員站在了審判臺下。相比于其他三人,姚文元的判罰是最輕的。有的不是死緩,就是無期,而姚文元卻只判了20年有期徒刑。
其中最關鍵的因素,就是姚文元被捕前后都表現地很“配合”。
在抓捕姚文元時,他沉默不語,只是對著負責的警衛領導說了聲:“走吧。”之后,他就被順利帶走了。
其他三人,多多少少都會“反抗”、“掙扎”,甚至“動手”。
進入監獄后,姚文元表現得很是配合。他不僅主動交代了自己做過的事,還把與其他三人合謀的事也吐露干凈。
后來經查實,發現很多事情他都是聽命的那個。
這也是他被判得輕的原因之一。
算起來,從姚文元被捕時,到刑滿出獄(當時他65歲)。若他是個普通職員,只是剛到了退休的年齡。
姚文元被釋放后,組織把他安排到了湖州安家。在他出獄的前一個月,其妻子因病去世了。
那時,他的三個女兒已到中年。
受其牽連,他的妻子一人帶著三個孩子,生活過得很困難。三個女兒不論在生活,工作方面,也是嘗盡了苦頭。
姚文元出來后,三個女兒輪流去照顧他。那會兒,姚文元每月享受4000元的生活費。
說起這筆錢,不論是在那個年代,就是在如今,也是一筆不小的錢財了。除此之外,組織還為姚文元配備了一名勤務員。
勤務員照顧姚文元的日常起居生活。
姚文元的晚年,還是比較幸運的。一不缺吃喝,二不缺陪伴,三有人照顧。作為一名曾經的四大主犯之一,能夠享受這樣安然的后半生,應該能滿足了。
然而,姚文元卻還想著要組織滿足他兩個要求。
當年,姚文元被判刑時,被開除了黨籍。晚年的他,竟然妄圖重新入黨。對于這一過分的要求,組織當然直接拒絕了。
還有一個,姚文元有些文采,經常寫一些回憶類型的文章。
有記錄稱,他從1956年起,往后的20年的日子里,他寫下了42萬字的回憶錄。
據稱,有些出版社想要斥巨資,500萬元購買版權費,但被姚文元拒絕了。他主動上交給組織審核,雖說他有一定的覺悟,但回憶錄卻沒有被審批下來。
里面,或許有一些錯誤的記載。
要求回憶錄出版,那就是他的第二個要求。但直到他死后,此事也未能如他所愿。
2005年,姚文元去世,終年7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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