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章惇同榜進士,在那個時代,同年之誼關系很不一般。
后來一個做鳳翔簽一個做商洛令,經常一起游山玩水,飲酒唱和,用現在的話說是一對好基友耍得不亦樂乎。若非后來王安石變法導致兩人站在不同立場,他們的友好關系一定能成為文壇不朽的佳話。
然則,政治使人變異。父子皆可成仇,何況只是異姓兄弟?中間幾十年兩人相愛相殺不一而足,烏臺詩案里章惇曾為救蘇軾出力,建中靖國時北返對蘇軾也對章惇寄予了同情。對于垂垂老矣的二人來說,你踩我我踩你的日子已經不必再有,與先是朋友后為仇讎的同僚和解,就是與自己和解。
然則,當事人放下,不代表其他人也會放下。
南宋王明清《揮麈余話》就認為,早在新舊黨爭之前,章惇就已對蘇軾十分不滿,原因則是他去湖州做知州時,蘇軾《和章七出守湖州二首》里的第一句:
方丈仙人出淼茫,
高情猶愛水云鄉。
湖州近太湖,蘇軾此句,無非是以太湖比大海,湖州比海中三神山之一的方丈山。下句則用典,化用唐末鄭谷《寄湖州從叔員外》里的“遠看城郭里,全在水云中”。
首聯點出的,就是章惇要去的地方,極言那里風景優美,你這樣高情商的去了必定如魚得水。
然,王明清說,章惇乃是“早歲不自拘檢”的父親章俞與年輕守寡的岳母所生。楊氏胚珠暗結,本欲打掉,為其母所阻。一朝分娩之后,用一個裝著水的盒子將娃兒放在里面,送給了他的父親。
章俞毫無廉恥之心,反而說,“此兒五行甚佳,將大吾門。”
這個名不正言不順的小伢子,將會光宗耀祖啊……
幾十年后,蘇軾以此入詩,章惇“以為譏己,由是怨之”。
冤有頭債有主,蘇章之仇自此始。
這個故事如此知名,以致于研究蘇軾的名家、清朝前中期的查慎行、馮應榴都深信不疑。
但之后的王文誥卻不這樣看,他力駁說:
公如知有其事,惟當憐惇之不幸,何忍揭其所生?且公陷臺獄,惇力解之;公謫黃州,惇力勸之。凡此皆可以明惇之心,不得以元祐國是為仇而牽涉之也。此乃元符以后受惇害者,特揚其丑,借公為播傳地耳。惇父子固不足惜,但公自海外還,聞惇謫雷,驚嘆彌日,且囑黃師是開慰其母,以是知必無此心矣……查注、合注引以釋詩,即于公人品心術,殊有關系,不可誣也,故為正之。
此段意思是:
一、蘇軾就算知道,也不會揭人隱私,只會內心表示同情。
二、章惇如果不爽,后來怎么會去營救蘇軾?
三、這是有人用蘇軾當嘴替,澆自己之塊壘——當然,那些人肯定也覺得,這是給蘇軾出了氣,他們認為,蘇軾早知道章惇出身不好,長大也不會是個好貨。
四、此事看似是在幫蘇軾,實際是在誣蔑他,幫的是倒忙。
王文誥的分析,當然更加有理。借權威替自己代言的,如今不也很多嗎——魯迅說過,小馬說過……不絕于目,所用之法,古已有之。
王文誥還有一點沒有提到,相比蘇家,章惇實乃世家大族,自殘唐五代以至新宋,先祖封王為相為尚書者,代有所出。章俞的“將大吾門”,還大到哪里去?做皇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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