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近日,因涉嫌違反宗教事務管理條例,喜茶“佛喜茶”上線不到一星期就下架了。
11月28日,喜茶和景德鎮中國陶瓷博物館聯名款茶拿鐵及周邊包裝上線,上線當天中午,南都灣財社記者注意到,廣州部分門店的“佛喜茶拿鐵·周邊套餐”就已經售罄,不少消費者還在社交媒體上抱怨購買不到其中的熱銷款產品“無語佛”。
圖來自南方都市報
12月4日晚,南都灣財社記者從喜茶方面確認,喜茶已經下架了聯名款“佛喜茶”系列。至于下架原因,喜茶相關負責人則未透露。
看到很多人在群里討論這個下架原因,有群友問:
經民宗部門和市場監管等部門會商研究,喜茶其實打的是個“擦邊球”,現在只能約談他們。
這是什么一個“擦邊球”?
@紫竹商業評論 分析認為,此產品最大問題是商用了佛教頭像——“無語菩薩”。
查了下資料才知道,這個被網友戲稱為“無語菩薩”的佛教頭像,是佛教中有名的菩薩之一,也就是大家都熟知的十八羅漢中的第十一位沉思羅漢。
羅睺羅與巴古拉尊者唐卡(羅睺羅尊者部分)| 圖片來源:故宮博物院官網
那么,這屬于什么性質的擦邊球?
首先從簡單的角度入手——畢竟,這是經民宗部門和市場監管等部門會商研究的結果,那么,首先就說明,這幾個部門應該研究出了法律法規依據才會處理。
其實,稍微有點商業常識的人都能看出來,這個案例,很明顯是頭像用來商用,應該征得頭像所有者的同意。
無語菩薩頭像,并不是沒有市場主體的,肯定是屬于民宗局、佛協,畢竟是有名有姓有固定圖像的頭像,想要商用,那就要征得市場主體同意。但是這個市場主體肯定不會同意的,這另說,因為《宗教事務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國宗發〔2017〕88號)《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都明確規定,禁止以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
所以,要把“無語菩薩”商用,明顯有兩個障礙:
第一,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條,涉嫌構成侵犯肖像權。
第二,根據宗教管理相關規定,涉嫌以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
那么,為什么說涉嫌“擦邊球”?
因為喜茶明顯知道這兩個障礙無法逾越,所以,喜茶與景德鎮中國陶瓷博物館合作,推出聯名款,說采用的是瓷器藝術大師曾龍升所作《釉下加彩十八羅漢塑像》中的一件,名為“沉思羅漢”,目前這個塑像還陳列在景德鎮中國陶瓷博物館。
那景德鎮中國陶瓷博物館為什么可以用這個頭像?因為兩個原因:
一是展覽的是藝術作品;
二是博物館是公益性質,用佛像不屬于商用。景德鎮中國陶瓷博物館還是公益一類,
所以,喜茶這次的擦邊球是怎么打的呢?
1、與景德鎮中國陶瓷博物館合作推出聯名款,因為有博物館這個公益一類的主體身份;
2、雖然用了傳統佛像,但用的是景德鎮中國陶瓷博物館里面的陶瓷藝術品(有明確的作者)。
所以,喜茶這邊的商業擦邊球解讀是:公益性質+塑像有作者,博物館同意,塑像作者同意,市場主體問題不就迎刃而解了嗎?
@紫竹商業評論 認為,這種商業案例解讀模式,完全是“商盲”,或者也有可能為了說服甲方而編的故事,就像那些告訴甲方“這篇文章刷屏了,朋友圈都在轉”的故事一樣,實際上,朋友圈沒轉的那些人,甲方乙方都看不到,就假裝全微信刷屏了,甲方愛聽這樣的故事。
這個案例很明顯繞不過兩個檻:
第一,涉嫌不正當競爭的問題。
有人說,佛是普度眾生的,用了佛像,佛不會計較的。
事實上,佛計不計較是一回事兒,商家自己要不要侵權又是另一回事兒。不能因為被侵權方不計較,商家就有權利侵權,這對其他守法的商家是不公平的。
第二,涉嫌借公益斂財和借佛斂財。
景德鎮中國陶瓷博物館為公益一類組織,所謂公益一類,是指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單位或機構。
企查查顯示,景德鎮中國陶瓷博物館為財政全額撥款。
簡單說就是拿了全額財政補貼,就不可以用這個組織的品牌及展品,再次去商業化賺錢了。
這個案例有個特殊性質,那就是涉及到佛像商用了,于是,很多人又開始往神秘力量上扯,說什么“你懂的”。
自古以來,人類對于當時的科學知識無法解釋的現象,都會歸結到神秘力量,比如有很多年都曾經看到墳地的鬼火說是鬧鬼,這種人類對自然現象的解讀方式,延續到現在,有人開始對自己沒想明白的事情也用“你懂的”來解釋。
但一般應該法律法規解釋不了的問題,才往神秘力量上靠,不是嗎?
市場的問題,用法規解讀就行了。商用佛教頭像不是對錯的問題,就是合規的問題。一定要往“你懂的”方向靠,其實也是懶于求真的表現,建議遇到想不明白的商業問題,先從討論合法合規角度思考。
也有人說用佛像是對佛不尊重、拋棄奶茶杯到垃圾桶涉嫌辱佛,其實,對于不信佛的消費者,佛教的理論是沒有什么約束力的,但公平市場競爭原則適用于所有商家。
任何商用,包括用任何普通人的頭像,哪怕是隨便用了籍籍無名人家已故前輩的頭像做商業用途,沒征得其后人或者主權人同意,是不是也不合規?
(多說一句,自媒體這幾年因侵犯肖像權而被索賠的官司也沒少打,用了明星照片的,也都被索賠了。最離譜的是褚朝新老師一篇微信文章,用了一個縣政府官員會議發言的公開報道照片,還被投訴侵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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