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訂草案正在征求意見,其中第34條成了大家熱議的焦點,許多法學家和網友都表達了不同意見,變成了關于立法精神的大討論。
這種討論在全國人大立法網上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截止目前為止,已有3.4萬多人提交3.5萬條意見,創造了今年的立法建議紀錄。上一次這么熱烈地討論立法問題,還是在《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的時候。當時,該草案第一次上會審議時,有8.5萬人提交了42萬條建議。第二次上會時有8萬人提交了32萬條建議。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在立法的過程中,通過各種渠道公開征求意見,已經成為社會主義民主中國特色的表現,從實踐來看,意見相當成熟,卓有成效。
立法涉及到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公開征集意見的過程,就是發動群眾參與,充分進行討論的過程。在這次針對34條的討論中,許多網友都表達了自己的觀點,那就是該條款過于寬泛,自由裁量和操作空間過大,容易在執行的過程中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不利于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治安管理處罰法》修改草案第34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一)在公共場所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的;
(二)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志的;
(三)制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
(四)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的;
(五)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六)侵占、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
爭議的焦點主要是第二、三款,反對的意見主要集中于:
第一、“中華民族精神”和“中華民族情感”的認定缺乏法律依據,迄今為止,并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或者權威文件對這兩個概念進行認定,這就給執法留下了巨大的模糊空間。《治安管理處罰法》是一部執行性的法律,是對違法行為進行強制處理的法律,因此,有必要對具體的違法行為進行明確,概念和邊界都必須清楚,如果不明確的話,很容易導致權力被濫用,甚至出現權力尋租現象。
第二、對于“服飾、標志”的規定也比較籠統,容易造成誤解。因為這兩者要與具體的場景相聯系,脫離具體場景來討論就容易傷及無辜。穿有軍國主義色彩的服裝出現在有特別紀念意義的場所,就像前幾年有人穿日本軍服跑到四行倉庫拍照,這種行為就應該堅決制止,予以制裁。但是穿和服呢?和服來源于中國的吳服,可以說是中國傳統服飾的一個變種。在有的眼里,把穿和服與穿軍服等同起來,是否合適?比如說,2022年8月發生的蘇州日本風情街和服拍照,遭到警察厲聲呵斥并要求脫衣事件,又該如何界定?
除了場景,對于服飾的界定,也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普通人很難區別,經常發生誤會。9月6日,在湖北武漢盤龍城國家考古遺址公園,一群穿初唐時期服裝拍照的漢服愛好者,原本是為了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卻遭工作人員三次驅趕,并進行斥責。那么問題來了,工作人員將唐服說成是日本和服,豈不是已經屬于涉嫌“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情感”的言論和行為,應該被抓起來?
不僅漢服、和服傻傻分不清,一些 cosplay 的動漫游戲服飾,普通人也分不清。 7 月 23 日,一位身穿動漫人物“八重神子”服飾的女孩,在公交車上被一位大爺辱罵。 大爺用最惡毒的話罵“下流衣服! ”“有父母生沒父母教! ”“狗樣子! ”。 但大爺不知道的是,“八重神子”是國產游戲“原神”中的一個人物,百分之百是中國制造。 大爺的這種反應,對國產游戲產業來說,傷害是比較大的。
標準的模糊,擴大了執法權的邊界,邊界清晰倒也罷了,問題是這個邊界是無法界定的,必然導致大量的冤案發生。
第三、國家關系,是一個動態過程,在什么情況下屬于“傷害情感”,也是動態的,很難作為執法的依據,尤其是在中日韓三國關系中,時好時壞。比如說韓國部署薩德,這個行為被中國視為威脅,那么這時候穿韓國服飾、吃韓式燒烤算不算“傷害情感”的言行?等過了這一段,中韓要聯手對日本施壓了,兩國關系又回暖了,這時候同樣的行為算不算違法?
就像大連花幾十億打造的“京都風情街”,建的時候中日關系尚可,建成之后中日關系緊張,被人舉報,60億投資打了水漂,造成了巨大的浪費。
這種動態性對于執法的人來說,就會造成困惑。抓不抓?難道還要等通知?萬一沒有通知呢?由誰來判斷?
第四、會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武器,去傷害他人。中華民族是中國56個民族的統稱,這些民族在歷史上有大量的交流互通,其過程并不都是美好的,元蒙滅宋,四川一地抵抗最激烈,近乎白地,人民屠戮一空;滿清入關,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多少血淚空悲切;漢族客家南遷,村寨之間,械斗無常,奪人性命者不知凡幾……有相當多的不愉快,雖然早已成為過往,但橫亙在歷史書上,稍不留意,就會傷害民族情感,甚至被民粹分子利用,成為挑動民族情緒的工具。
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情感當然需要維護,這是毋庸置疑的。提出這些問題,并不是說要反對維護中華民族的精神與情感。法學家和網友們列出的問題,是立法過程中必須要考慮的。因為一條好的法律,必須是概念清晰,邊界清楚,不能處于模糊狀態。立法越是清晰,執行的效果就越好,越是模糊,執行的效果就越差。這是立法的精神。
“道理越辯越明”,通過社會主義全過程民主,在立法階段就公布草案,并且向全社會征集意見,讓公眾參與到立法討論的過程中,許多問題就可以得到解決。因為,討論的過程也是思想統一的過程,一項規定如果得到充分討論,提出的問題得到了解決,在執行過程中就會更加絲滑,否則會造成很大的問題。因此,面對這些還沒有得到解決的問題,許多法學家和網友都提出了暫緩通過的意見。這本身就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體現,也是全過程民主優于西方民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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