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入戶毆打71歲老人“和解”了事?
《韓非子·有度》中說:“當今之時,能去私曲,就公法者,則民安國治。”在任何一個時代,一個國家公職人員必定會成為社會的風向標,若公職人員廉潔,民眾妨之,必定會民風淳樸,若公職人員腐敗,民眾賄之,必定民風雜亂,因為一個時代的民風是根據公職人員的品德有很大的關系!
今聞,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羊場鄉新聯村人,因兩家有矛盾,一家為朱家兄弟,為公職人員毆打71歲老人,并揚言稱:“想咋打就咋打”,最終通報雙方已達成和解!
當然,從事件的本身來看,和解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但在這里,我們要知道,若公職人員參與了毆打71歲老人,很顯然是不合格,若這樣的人為人民服務,不知人民是否放心呢?
歷來,治國都是先治吏,若一個公職人員眼里沒有民眾,只有自己的利益,那么要想社會民風淳樸,無疑是天方夜譚;有人問道:“為何我強調公職人員要樹立道德的榜樣。”那是因為我們在日常生活,榜樣都是從公職人員身上學來的,不信諸君可以看看自己的四周,若地方公職人員廉潔,那么百姓也會跟著遵紀守法,因為廉潔的公職人員,他辦事會公道,以理服人;若所在之地,公職人員腐敗,那么民風就不純凈,因為逐利的人群都知道,他們可以可以通行賄為自己謀取私利,這樣的社會豈有不壞之理!
現今一些官員認為當前中國“刁民”太多,然而“刁民”之所以“刁”,大多數是“刁官”逼出來的,沒有“刁官”那來的“刁民”呢?因此,一個公職人員如果沒有為人民服務的胸懷,那么他必定會被人們所拋棄!
從這個事件來看,涉及的公職人員毆打71歲老人,并且揚言“想咋打就咋打”顯然是非常囂張的,而今達成和解,自然是媒體的監督起到了作用,若此事沒有媒體介入,恐怕是雙方是親也是不好使。從毆打到和解,只能說是“不得已而為之”罷了!
從和解的理由,雙方是親屬關系,得到對方的諒解,但如果我們的公職人員都似這樣,那么民眾豈不是要遭殃。因此,對于事件來說,已經和解,但對公職人員的行為來說,一定要做出相應的懲罰,因為他們的行為給社會帶來不良的風氣,我們自當引以為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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