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五年(1520年)十二月,“無私”犧牲自己,成就陽明先生令名的寧庶人朱宸濠,在通州被明武宗賜死,寧藩也被除國。谷藩、齊藩、漢藩等都是首封藩王謀反,故被除國后,整個支系盡數被廢為庶人。寧藩與他們不同,經過百余年繁衍,本支宗室為數不少,并非所有成員都與朱宸濠狼狽為奸。故而除國之后,其下依然有眾多宗室生活在藩地南昌,如何有效管理這部分宗室,成為朝廷面臨的新問題。經過慎重考慮,寧藩弋陽王朱拱樻被推到前臺。
弋陽郡國傳承
弋陽郡國是寧獻王朱權之孫,追封寧惠王朱磐烒(音shi4)庶五子朱奠壏(音lan4或xian4)的封國。景泰二年(1451年)三月,由鎮國將軍晉封弋陽王。
朱奠壏大哥寧王朱奠培是個報復心極重之人。
朱奠壏先娉張氏為妃,結果在大哥主持下王妃換成了劉氏,而張氏依然留在寧王府,他知曉后將其要了過來。其后因為借貸問題,得罪了朱奠培身邊的紅人王府教授游堅。在游堅的唆使下,朱奠培竟派人將張氏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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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奠壏知曉后,沖冠一怒為紅顏,豁出去向江西巡撫韓雍伸冤,并指控寧王數十樁不法之事,甚至聲稱大哥意圖謀逆。雖然最終查明謀逆屬于誣告,不過朱奠培也因此鬧得灰頭土臉。
天順五年(1461年)五月二十九日,年僅29歲的朱奠壏以母子亂倫的罪名,被明英宗下令自盡,并將其遺體付之一炬。此事的幕后推手,就是寧王朱奠培。執行之時,南昌城中天降異象,猶如竇娥冤再現人間。詳見《弋陽王朱奠壏:沖冠一怒為紅顏,卻背負“母子亂倫”的罪名被賜死》一文。
“上不得已命王母子自盡,曰:‘無污我宗室。’方舁尸出焚,時雷雨大作,平地水深數尺。父老無不驚愕,以為逯杲上罔朝廷,誣陷宗室,故有此異云。”(《明英宗實錄》)
明代革爵宗王按照罪行輕重分為:革爵、廢為庶人發配高墻及賜死三等。輕罪者本人或后裔可以復爵,罪重者不得冒請。朱奠壏的罪名明顯屬于最高一級,按理不得復爵,但他這屬于冤假錯案。
故成化元年(1465年)十月,明憲宗以“罪人不孥,罰弗及嗣,王政所先”為由,準許朱奠壏長子朱覲鐰(音qiao1)襲爵。次年,朱覲鐰正式襲封弋陽王。其后在他的奏請下,朱奠壏得以追復王爵,朝廷賜謚曰榮莊,算是為當年那樁冤案畫上了句號。
寧王朱奠培記恨朱奠壏當年讓自己難堪,對朱覲鐰這個侄子完全沒有一點長輩的風度。成化十年(1474年),他上疏彈劾自己的妹夫、樂平郡主儀賓嚴杰,稱其兄嚴偉之子嚴靖被選為石城王朱奠堵之女龍泉縣主儀賓,其弟嚴侃之子嚴龍被選為弋陽王朱覲鐰妹婿,一家叔侄三人俱為儀賓,不合朝廷法度。
禮部調查之后發現,三人屬于遠房族親,不受影響,只不過嚴侃為戴罪之身,故嚴龍不可被選為儀賓。朱奠培因此受到明憲宗的表揚。
“靖與杰倫序無礙,龍父侃犯罪未結,難與為婚,請移文二王府教授,各啟王知。以后遇選儀賓,務公同長史司及承奉等官會選,詳察可否,然后啟王具奏。從之。”(《明憲宗實錄》
弘治十年(1497年)二月二十日,弋陽王朱覲鐰薨逝,在位32年,享年45歲,朝廷賜謚曰僖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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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明孝宗在奉天殿舉行傳制儀式,命懷桑伯施瓚、翰林院侍講張芮為正副使,赴南昌冊封朱覲鐰之子朱宸汭(音rui4)為弋陽王,夫人吳氏為弋陽王妃。一同受封的還有寧王朱宸濠與瑞昌王朱拱栟。
正德九年(1514年),弋陽王朱宸汭薨逝,在位16年,享年40歲,朝廷賜謚曰莊僖。
管理寧藩府事
朱拱樻(音gui4),生于弘治十年(1497年),為弋陽莊僖王朱宸汭嫡次子,生母弋陽王妃吳氏,初封鎮國將軍。史籍中沒能查到關于朱拱樻胞兄的只言片語,估計是早夭了,因此次嫡出身的他,成為當之無愧的弋陽王第一順位繼承人。
以朱宸汭去世時間推算,正德十二年(1517年)朱拱樻已經可以襲爵。不知是《明史》對朱宸汭的去世時間記載有誤,還是中間發生了什么意外,以至于明武宗久久沒有準許朱拱樻襲爵。正德十四年,眼看著襲封有望,寧王朱宸濠突然發瘋,自己身死不說,還累及整個寧藩,朝廷直接將寧藩宗室的封爵給停了。
對寧藩宗室而言,停封只是開胃菜,更大的打擊還在后頭。
明制,新天子即位,除祭告岳鎮海瀆(指五岳、四鎮、四海、四瀆)、歷代帝王及祖宗陵寢外,還需對近年薨逝的親王進行祭告。誠如文章開頭所言,寧藩這種情況在大明朝屬于第一回。故明世宗即位后,如何鑒定寧藩已故諸王地位就成了當務之急。正德十六年(1521年)十月,禮部尚書毛澄就是否向寧獻王、寧靖王等進行告祭,請示明世宗,請求皇帝陛下圣裁。
明世宗的回復很簡單:“宸濠背逆不道,屬籍已削,勿祭。”意即罪宗朱宸濠大逆不道,早已玉牒除名,寧藩也已除國,自然無須再對寧獻王等進行祭告。
寧王朱權劇照
嘉靖元年(1522年)正月,明世宗又降旨,稱無須再避諱“權”字。
“甲戌,命自今章勿避權字。以寧獻王諱權,孫宸濠謀反,國除故也。”(《明世宗實錄》)
明代雖然也有避諱,但總體而言相對較為寬松,對皇帝的名諱采取“單字不諱”的雙字避諱政策,比如對明太祖的名諱,“元”、“璋”單用無須避諱,只要不作大死的“元璋”連用,沒人會管你。宗室之中,好像只有益端王倒霉的與明熹宗重名,不得不將名字由朱由校改為朱由木。
當然皇帝之中還有一個特殊存在——明太宗朱棣,他是單名,所以這個“棣”字必須避諱。不過從《詩經·召南·何彼禯矣》及《詩經·小雅·常棣》等沒有受到波及觀之,“棣”字很可能采取了缺字避諱法,也就是對所避之字的最后一、二筆缺而不寫,這樣對文化的傷害最小。
除卻皇帝,親王也有避諱。當然并非所有的親王都需避諱,只有明太祖諸子才有這個特權。比如正統十二年(1447年),山西方面因鄉試所出詩經題“維周之楨”一句,遭到禮部彈劾,認為沒有避明太祖第六子楚昭王朱楨之諱。禮部建議對自主考官學錄郭明郁,提調官左布政使石璞,監試官按察使林文秩以下所有參與鄉試的官員,統統得問罪。最終還是明英宗對他們網開一面,只處以罰俸、戒諭的處罰。
對明太祖諸子而言,什么人無須避諱,自然是罪宗。明世宗取消對“權”字的避諱,意味著寧藩家族就此跌落神壇。
傳承五世的寧藩,宗室規模并不算小。寧王之亂后,寧藩雖然被廢,可寧藩宗室人數為數不少。樂安、弋陽、建安三支主支尚存,臨川、石城、鐘陵、宜春和瑞昌五國,雖然主支因各種原因被廢,可各有宗室成員存留。由于寧王朱宸濠之亂影響太過惡劣,其本人和參與叛亂的一眾宗室遭到嚴厲懲戒之余,其余宗室也有意無意地遭受打擊,小日子并不好過。
“(嘉靖二年九月)甲午,命補支寧府弋陽王拱樻,及鎮國等將軍拱梴等祿米三分之二,以正德十六年奉詔減革日為始。因拱梴等奏辯與宸濠事無相干,從該部勘覆也。”(《明世宗實錄》)
雖然寧藩宗室因朱宸濠叛亂被朝廷打入另冊,可宗室畢竟是宗室,不可能讓地方官來管理他們,也不可能讓淮藩等在贛藩王跨府進行管理。從寧藩之中挑選一個合適的人選來管理,成為必然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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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選必然會落在樂安、弋陽、建安三王身上,建安王朱覲鍊(音lian4)是朱宸濠的親叔,首先被排除在外,樂安王朱宸湔(音jian1)與弋陽王朱拱樻之間,明世宗最終選擇了剛剛獲準襲爵的朱拱樻。
嘉靖元年(1522年)八月,正式授命朱拱樻管理寧藩府事。由于朱拱樻的輩分比建安王、樂安王低,特地降敕戒飭二王,要求他們安分守己,聽從朱拱樻管理。
“癸卯,命襲封弋陽王拱樻管理府事。戒飭建安樂、安各府宗室人等,務遵《祖訓》,保守祿位。凡慶賀禮儀:遇圣旦、正旦、冬至等節,鎮巡司府官俱于布政使司,管理府事郡王統率各郡王、宗儀、教授等官于本府各行禮;迎接詔敕赦書,亦于布政使司開讀,謄黃赍送管理府事郡王,率宗儀人等遵照儀注開讀。從禮部議也。”(《明世宗實錄》)
實踐郡王管理府事制度
設立管理府事,對尚存的寧藩宗室而言是一件好事,畢竟由本支宗室管理,好過讓地方官或他系藩王管理。可這道敕令也讓寧藩權勢跌到了谷底。
明代藩王雖然“不臨民”,但理論上是藩國之主,除軍權外還擁有一大堆特權,比如建立山川社稷壇祭祀本國山川社稷之神,地方官每逢朔望需過府朝見藩王,三大節及迎接詔敕赦書,地方官必須赴王府隨同行禮。削藩之后,藩王的軍權被剝奪,但禮儀性特權依然得以保留。
郡王畢竟不是藩王,且寧藩因叛亂而被除國,因此明世宗雖然讓弋陽王管理府事,卻將屬于藩王的大部分禮儀性特權也給剝奪了。可如此一來,很多宗室活動就無法進行。讓朝廷同意恢復所有藩國禮儀,顯然是不可能的。沒有先例可循,如何平衡寧藩利益與朝廷的容忍度,成為朱拱樻需要用一輩子去實踐的課題。
明代親王府
嘉靖三年(1524年)十二月,朱拱樻奏請于弋陽王府設立引禮舍人。所謂引禮舍人,指藩國舉行禮儀活動時,在前引導的小官,對大型活動而言非常有必要。此前郡王府中從未設立過引禮舍人一職,不過朝廷認為弋陽王為管理府事,地位特殊,因此特事特辦準許設立二員引禮舍人
一戰成功,讓朱拱樻信心大增。
前文提到,因朱宸濠之故,明世宗罷除對寧藩諸王的即位告祭。實際上寧藩諸王受到的牽連還不止于此,朝廷禁絕任何人祭祀他們,連屬于直系的寧藩宗室都不行。這對寧藩而言是奇恥大辱。
朱拱樻接手寧藩府事后,為此接連上疏,跟朝廷擺事實談感情,表示寧獻王、寧惠王等先王,乃我們四服子孫所共祀,并非只是他朱宸濠一人的祖先。此前因他之故被停祀,現如今甄別已畢,我等的職守依然如故,而先王依然得不到祭祀,臣等心痛萬分,懇請朝廷準許給他們立廟致祭。
從朱拱樻的奏疏內容觀之,寧王之亂后,寧藩被除國,寧藩宗廟應當也被毀棄了。這也算是對天下諸藩的一種警告吧。所以朝廷自然不可能輕易同意。不過在他的再三奏請下,從禮部到皇帝,態度終于軟化。
“(嘉靖四年六月)甲寅……禮部議:‘逆濠之惡不及祖父,二王無罪,祀不宜絕。當如所請,以廣孝思。’上從之。仍命所司酌定廟祭禮樂。”(《明世宗實錄》)
因沒有先例可循,接手此項工作的禮部也不敢大意,費時近年查閱大量典籍之后,于嘉靖五年(1526年)五月奏稱,寧獻王、寧惠王屬于親王,按理當以親王之禮進行祭祀,可主持祭祀事宜之人為郡王,需有所區別,建議將樂舞齋廊之類祭祀禮儀減半給予。明世宗對此異議。
嘉靖九年(1530年)八月,朱拱樻再次上疏言事,希望朝廷準許他主持寧藩山川、社稷之祀。這個要求就很過分了,寧藩已經除國,其原屬寧國的山川、社稷自然也在罷免之中,他一個臨時工想要這項權利,實屬貪心不足。
對此朝廷也不慣著他,表示寧藩山川、社稷已收繳有司處置,你朱拱樻只不過受命約束本支宗室,代理府事而已,有何資格主持此事?朝廷此舉無疑是在質疑朱拱樻妄圖恢復寧藩,估計他本人也有所察覺,故在此之后沉積了十好幾年。
明世宗劇照
直到嘉靖二十年(1541年)六月,朱拱樻才以宗枝繁衍日盛,王府輔導官不夠用為由,奏請添設輔導官。這次朝廷很給面子,同意添設弋陽王府教授、審理、奉祠、典儀各一員。
人啊,不可得意忘形,得時刻保持一顆敬畏之心。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十月,朱拱樻因為在此奏請添設輔導官,惹惱了明世宗,結果本人被罰奪奉二月不說,還被革除此前增設的輔導官,可謂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上怒其瀆奏無已,下部議因言:‘拱樻恣意陳乞,漸不可長。且郡王府止教授、典膳各一員,前所增設官員俱削去。先年,該部司掌印官明知違制,敢與題覆,及科道官不行紏舉,俱當治罪,姑宥之。’”(《明世宗實錄》)
管理府事職權之爭
朱拱樻“恣意陳乞”,結果僅僅罰俸二月,并沒有被撤銷管理府事職權,與他的品行有關。估計是吸取了首封弋陽王朱奠壏的教訓,其后歷代弋陽王行事都非常低調,實錄中沒有任何關于他們違法亂紀的記載。
嘉靖二年(1523年)五月,在朱拱樻的奏請下,明世宗賜予其《皇明祖訓》一部。《皇明祖訓》是明宗室成員的最高行為規范,此時他剛接手管理府事,討取祖訓無異于向朝廷表明他的態度。在他的治理下,寧藩宗室少有人作妖。
巡撫在明清兩朝為一省主官,初創于宣德年間,最初屬臨時派遣,因事而設,事畢即罷。后因布政使、按察使、都司分權,影響地方施政,巡撫一職自景泰朝起逐漸轉變為常設地方主官。受寧王之亂影響,江西巡撫遭裁撤,導致地方紛亂。嘉靖十年(1531年),朱拱樻奏請重設江西巡撫,以安定地方。上至皇帝,下到吏部皆以為然,江西巡撫因此得以重設。
由此可見,弋陽王朱拱樻是個既心懷百姓,又能安定宗室的賢王。
江蘇巡撫衙門
嘉靖十九年(1540年)九月,江西撫按官共同保舉弋陽王朱拱樻,稱他為人忠孝賢良,德行高潔,請求予以褒獎。明世宗龍顏大悅,在常規嘉獎之外,還賜予牌坊匾額。
“癸卯……江西撫按勘保弋陽王栱樻忠孝賢良,德行著聞。詔降敕差官獎勵。仍令有司具彩幣、羊酒,制給坊扁,以示表異。”(《明世宗實錄》)
本支沒有親王,管理府事的郡王天然比其他郡王高半級,其中牽涉的利益眾多,由不得其他郡王不眼紅。對他們而言最好“管理府事輪流坐,今年到我家”,其中尤以建安王為最。
時任建安王朱覲鍊眼瞅著弋陽王因為管理府事,獲得了只有藩王才能擁有的樂戶,于嘉靖八年(1529年)十月上疏奏討樂工十二戶。
此時處于嘉靖新政時期,明世宗想要成就一代明君心思正盛,大明宗室們都在謀求降低存在感,以免皇帝找自己的麻煩,朱覲鍊主動湊上去,自然沒好果子吃。明世宗以建安王府歸弋陽王約束,一切禮儀俱附弋陽王府,怒斥其欺君枉法,命弋陽王對其進行切責,并逮問建安王府輔導官。
朱覲鍊去世后,嗣封建安王朱宸潚(音su4)比老爹還囂張。他自認是朱拱樻的長輩,不愿向對方低頭,以罹患疾病為由,派校尉張益赴京奏稟,請求準許他遇事不赴弋陽王府隨班行禮,改在自家王府自行完成禮儀。
明世宗對他的心思了然于心,遂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六月,降敕痛斥朱宸潚大不敬,命他自今以后“恪遵典禮,不得妄奏”。
管理府事雖然是臨時工,但只要做得好,也有世襲的可能,朱拱樻自然希望將這一權力牢牢地把握在自家手里。隨著年齡漸長,開始給庶長子、鎮國將軍朱多焜(音kun1)鋪路。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十月,他以自己病重為由,奏請由朱多焜暫管府事,獲得明世宗準許。
嘉靖三十年(1551年)九月,弋陽王朱拱樻薨逝,在位30年,享年55歲,朝廷賜謚曰端惠。次月,朝廷正式命已成為弋陽王長子的朱多焜管理府事。
南昌故郡牌坊
可時任建安王朱宸潚、樂安王朱拱欏,一個為朱多焜的叔祖,一個是其族叔,而朱多焜直到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才襲爵,他們又豈肯向一個無論是輩分,還是地位都不如自己的小輩低頭。于是乎圍繞著管理府事權責,寧藩碩果僅存的三家郡王鬧得雞飛狗跳。
頭大不已的明世宗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十一月下旨,將寧藩八支宗室分割,交給三家分管,其中建安王府代管鐘陵郡國這個同宗,樂安王府分管同源的石城、瑞昌二府,弋陽王府分管臨川、宜春二府。至于轉奏、行慶賀等需要由親王出面的禮儀性事物,由三支輪流主持。
“乙亥,初命江西建安、樂安、戈陽三王府分管各宗室。建安以鐘陵一府附之,樂安以石城、瑞昌二府附之,戈陽以臨川、宜春二府附之。凡事轉奏、行慶賀等禮,輪次從尊。仍更賜弋陽王印,革去管理舊名。先是,宸濠國除,以府事暫令郡王管理,而不冠某府二字于上。至是各宗遂起爭心,訐奏弋陽王長子多焜不宜世襲管理。禮部因援山西交城、襄垣、慶城府例請。從之。”(《明世宗實錄》)
阿越說
因為內部紛爭,寧藩管理府事職位被取消,可三分之后,弋陽王對待宗室的態度顯然要好于其他兩支。以至于本屬樂安王管理的瑞昌郡國宗室,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以自家始祖瑞昌恭僖王朱奠墠,與弋陽郡國始封君弋陽榮莊王朱奠壏是一母同胞為由,提出改屬弋陽王,獲得明世宗恩準。
很多史料稱建安、樂安、弋陽三支分治寧藩八宗事件發生于嘉靖三十八年,估計是受這一事件的影響。而《明史》稱樂安王朱拱欏代弋陽王朱拱樻管理府事,則應當是受《弇山堂別集·卷三十四》瑞昌、石城二支世系末尾處的“樂安王代理府事”影響。史實是,寧藩的確有兩任管理府事,乃朱拱樻父子,并沒有樂安王朱拱欏的事。
南昌贛江風光
萬歷五年(1577年),弋陽王朱多焜薨逝,在位24年,朝廷賜謚曰恭懿。他去世后,弋陽郡國因絕嗣而被除國。隨即圍繞王府事權,弋陽王府宗室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最終在以奉國將軍朱多炡(音zheng1)為首的宗室聯合奏請下,朝廷于萬歷六年(1578年)九月,核準倫序最靠前的奉國將軍朱多煌管理府事。
“癸亥……先是,弋陽王多焜薨逝,無子。各支宗室利其產業,騁辭執奏不已。至是準奉國將軍多炡等合族會推,得本支嫡長奉國將軍多煌系弋陽僖順王之孫,今薨王小功之弟,賢勞素著,倫序相當,眾心歆服。部以為言。上從之。命多煌管理府事,寫敕與之。”(《明世宗實錄》)
注意此處用詞為“管理府事”,而非“奉祀”,表明弋陽王府的權責由其接掌,所以弋陽王府雖然沒有了郡王,但本支及附屬的瑞昌、臨川、宜春三支宗室,依然由弋陽王府管理,沒有被歸并到樂安、建安兩府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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