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的秦王朝在北河與嶺南兩個方向的經營,進一步提升了其統一的歷史意義。《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薄抉R貞《索隱》和張守節《正義》,這是一次大規模用兵“南方”“嶺南”,并且正式設置了地方郡縣行政管理機構的政治成功。然而據《史記》卷七三《白起王翦列傳》記載,“虜荊王負芻,竟平荊地為郡縣。因南征百越之君。而王翦子王賁,與李信破定燕、齊地。秦始皇二十六年,盡并天下”??芍剀姕绯罅⒓础澳险靼僭健?,其事在“破定燕、齊地”及“秦始皇二十六年,盡并天下”之前。可見進軍嶺南,遠征百越,是秦統一的戰略主題之一。關于秦統一的規模,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已自稱疆土“南至北向戶”,瑯邪刻石有“皇帝之土”“南盡北戶”文字(《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可以作為旁證。而《史記》卷一一三《南越列傳》說,北方移民“與越雜處十三歲”,起初“徙民”年代絕不會晚至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漢王朝行政發展的這一方向,稱作“南邊”(《史記》卷一七《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秦始皇設置“南?!钡热ぃ归L期活躍于黃河長江流域的政治實體的文化影響第一次正式跨越南嶺,對珠江流域實現了行政控制。這一舉措擴展了秦統一的歷史作用,也使中原王朝控制的海岸線向南大大延伸(王子今:《論秦始皇南海置郡》,《陜西師范大學學報》2017年第1期)。而漢武帝再一次平定南越,為南洋通道的正式開辟奠定了基礎,對于世界歷史的影響更為深遠。
南越國在秦漢之際及西漢初年的存在,既體現了嶺南越文化與中原文化的融合,又保持了若干文化個性。南越遺存的考古發現,豐富了我們對相關歷史文化現象的認識。而廣州南越國宮署遺址出土的“南越木簡”,則提供了比較集中的文字資料,有益于充實和更新我們對秦漢“南邊”“南海”歷史文化風貌的知識。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南越王博物院編著《南越木簡》(文物出版社2022年12月版)的面世,對于關心秦漢歷史、嶺南區域文化以及南海研究的廣大學人都是好消息。
從南越木簡文書看,南越地方政權的機構設定、官吏職任、身份稱謂、行政用語,多與中央王朝一致。如通過簡文所見“居室”(簡024,簡089,簡095)、“中官”(簡073,簡075)、“泰官”(簡099)、“內戶”(簡53)、“御府”(簡63)等設置;“陛下”(簡113)、“泰子”(簡017)、“公主”(簡091)、“舍人”(簡091,簡96,簡101)、“特將”(簡081)、“常使”(簡91)、“縣卒”(簡153)、“邑人”(簡015)、“大奴”(簡105)等稱謂;以及“從軍”(簡015)、“踐更”(簡042)、“去亡”(簡44)、“出入”(簡99)等軍政事由,可以得知南越國的政治運行,似沿循與大一統政權基本一致的軌道。而“畤”(簡108)字的使用,或許體現出較多繼承秦制的特點。當然,如“永巷令”稱“景巷令”(簡111),則體現了南越文化自有的特點。還有其他中原王朝未見之機構官職設置,應是南越國獨有。如“(見圖1)官”(簡61)、“游衛”(081)、“蕃池”(簡26),以及整理者認定的“大雞官”(簡004)等。
南越木簡出現了“歸南海”的文字(簡67)。其中“南?!笨赡苤改虾??,也可能指后來通稱“南?!钡倪|闊海域?!稘h書》卷二八下《地理志下》記述南洋航道的開通,說“自日南障塞、徐聞、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國;又船行可四月,有邑盧沒國;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諶離國;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盧國。自夫甘都盧國船行可二月余,有黃支國,……黃支之南,有已程不國,漢之譯使自此還矣”。航線已經比較明確。關于“已程不國”所在,許多學者以為即南印度及斯里蘭卡一帶。斯里蘭卡曾出土“半兩”錢,可以作為秦至漢初與中國實現經濟文化聯系的文物實證。這正是南越國在“南?!狈较虮容^活躍且形成重要文化影響的時代。中原王朝與南洋地區的貿易,據班固記述,“俱入海市明珠、璧流離、奇石異物,赍黃金雜繒而往。所至國皆稟食為耦,蠻夷賈船,轉送致之?!焙B泛叫姓邤y帶“雜繒”而往,體現了當時“海上絲綢之路”的交流內容。所謂“蠻夷賈船”,則體現了遠航船隊船主與水手民族構成的復雜。而南越人,當時也被中原人看作“蠻夷”。南越木簡出現“船”字簡文,如“船□╱”(簡136)(據《南越木簡》釋文凡例,木簡殘斷,以╱號表示;文字無法釋讀,以□表示)、“╱廣于故船四分”(簡021-2)等,或許也保留了有關當時南越船隊海上活動的片段記憶。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南越木簡簡文有涉及“苑”(簡003,簡084)的內容。關于苑囿這種因君王獨占而客觀形成的事實上的“自然保護區”,保留了栽植珍果異木的文字記錄。如:“壺棗一木第九十四,實九百八十六枚”(簡068)、“壺棗一木第百,實三百一十五枚”(069)、“又高平甘棗一木第卌三,實八百廿八枚”(簡090)、“╱實六十九枚╱”(簡060),以及“楊楳”(簡156)等。整理者認為,“楊楳即楊梅”(第84頁,第152頁)。簡文“下鳥”(簡103),說明有類似里耶秦簡“捕羽”的做法及馴養珍禽的行為。簡文“野雄雞六”(簡072)、“野雉雞七其六雌一雄”(簡073)、“朱勞鳥一╱”(簡059-2)等,都是出土文獻實證。又如“牡鹿一”(簡078)簡文,有可能反映出“鹿”的養殖受到重視。在曾經同樣屬于漢王朝“南邊”的長沙國,漢初仍有野生梅花鹿生存(王子今:《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梅花鹿標本的生態史意義》,《古代文明》第2卷,文物出版社2003年6月版)。野生動物在“苑”中自然活動的情形,由南越木簡“麋處”(簡101)等可以得到證實。簡文“詰斥地唐地唐守苑行之不謹鹿死腐”(簡084),內容很可能涉及“苑”管理方面事故責任的查處追究。相關內容,《南越木簡》編著者認為可以與“睡虎地秦簡、龍崗秦簡和岳麓秦簡中”所見“禁苑律”這種“當時禁苑管理的直接‘文件’”相比照,推定“南越應存在類似的‘禁苑律’‘廄苑律’”(第152頁)。南越木簡有關苑囿的文字,是直接的中國古代苑囿史料,同時也提供了園林史、生態環境史、人與自然關系史的重要信息,特別值得我們珍視。
南越木簡破碎嚴重,保存狀態不好。發掘、保護、整理和研究者經多年持續努力,終于完成了放在我們面前的這部高質量的研究報告《南越木簡》。整理者進行了許多細致的“拼綴”工作。有的簡例如簡062“為六段拼綴”(第65頁),前引簡072“為八段拼綴”(第67頁),簡051為“十碎片拼綴”(第62頁)。工作難度可想而知。在《南越木簡》“中編:研究篇”中,于“南越木簡研究”題下發表了許多學術新見,多種“鑒定報告”“分析報告”公布了一些有意義的信息。“下編:文字篇”內容為《南越木簡文字編》,計14篇409字,另有“不見于《說文》,文十四”,“未識別字,文九十一”,這些匯編起來,也是很好的文字學研究資料。
作者:王子今,西北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編輯:戶華為、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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