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兒童當成人看,混淆了兒童與成人的區別。——盧梭
01
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全民自媒體時代,人人可以發聲,導致一些日常生活中非常小的事情,會在網絡上發酵成巨大的爭議性話題。
拿出手機,拍一段小視頻,然后剪輯,配上自己想要主導的方向發布出去,一大波“吃瓜群眾”就像一群爭先恐后去咬鉤的鰱魚,一個個急著蹦出水面。
某些自媒體只關注流量,因為實打實能換作白花花的銀錢。所以無所不用其極地創造“對立”,他們不是為了呈現事實、引導正義,純粹就是想把水攪渾,收割流量,“水至清則無魚”么!
這兩年最能將網友一觸即發的,便是“熊孩子”和成年人的對立,尤其是“熊孩子”碰上“年輕女孩”,最好媽媽是職業為教師的中年婦女,配上吸晴的標題,絕對能挑起一大波轟轟烈烈的網絡討伐!
“正義使者”們的箭,齊刷刷射向“沒有素質的小孩和媽媽”,絲毫沒覺得自己惡毒失控的語言是否和素質掛鉤。
一旦有理智的網友拋出警惕“厭童”引導的言論,就會有一大波人振振有詞地回復“我們只是討厭熊孩子背后的熊家長,有家教的小孩都是很乖的”。
當社會環境用“乖”來定義兒童的好壞,真不知道是文明的進步還是后退。
為什么有自控力、有素養的成年人,可以肆無忌憚地批判幾歲的孩童甚至是嬰兒哭鬧,卻拒絕接受“厭童”這個評價?
因為這是在貼一個負面的標簽,沒有人愿意被打上不好的標簽,這樣他的言行就不能代表“正義”。
所以一邊說“我不反感小孩”,一邊大罵“熊孩子”,是因為這樣的人永遠有“熊家長”作為靶子,他說出去的話就不用承擔任何道德束縛,因為他正在“行使正義”啊。
這種害怕自己被貼”厭童“標簽,卻理所當然給別人貼“熊孩子”、“熊家長”標簽的行為很值得玩味。
以成人的標準要求兒童,并從成人角度對兒童理所當然地進行道德審判,這巨大的生理懸殊是一種壓倒性的不公平。
- 尊重兒童的天性和尊嚴,尊重兒童未成熟的狀態。——約翰.杜威
02
標簽的濫用是對一些特定群體的隱性傷害。它會讓人對群體的容忍閾值不斷下調。
兒童是一個很龐大的群體,但因為年幼他們無法為自己發聲,在網絡平臺更是失語的存在,所以他們的聲音是被社會所忽略的,甚至是被成年人異化的,對于被標簽化他們無能為力。
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的小孩子都天真可愛,是符合他們這個年紀的爛漫活潑。但因為網絡效應放大了個例,“熊孩子”成為了一個群體性的標簽!
在大量信息涌入的今天,標簽化可以降低認知成本,不需要付出太多思考,是不會出錯的心理捷徑。
將群體標簽化以后就像是“自證預言”,像“熊孩子”這個標簽,有很強的導向性——
只要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出現一點“不乖”的行為,我們就會最終證明并認定:你看,果然是“熊孩子”。
剛開始看到公眾場合兒童完全失控的行為,這當然是“熊孩子”;
接著看到兒童間互相追逐打鬧,這是“熊孩子”;
然后兒童在不需要保持絕對安靜的車廂里大聲說話,這是“熊孩子”;
再往后兒童在有人通電話、有人打呼嚕、有人刷小視頻的車廂里哭鬧,這是“熊孩子”;
現在發展到幾個月的嬰兒生理性的短暫哭泣,也被稱為“熊孩子”……
看到沒有?我們對于兒童的容忍度在不斷的變低,并且認為這是一種理所當然,因為被貼的“熊”標簽的兒童群體,最終會掉入我們自證的“熊”預言里!
筆者前兩天,在一個臨街的奶茶店窗口等奶茶,街道上車輛往來、人群熙攘。
有兩個五六歲的小男孩在嬉笑玩鬧,在筆者看來完全是小朋友間天性自然的游戲,突然有一位中年婦女,用非常厭煩的聲音很大聲地吼道:“誰家小孩子這么討厭,吵死了!”孩子的母親連忙制止了孩子,帶著似乎犯錯的惶恐,一看就是作為兒童家長被大環境應激出來的自覺性。
無法理解,在一個本就喧鬧的場合,兒童本性的活潑也要被褫奪嗎?
他們并沒有做錯什么,成人都不需要被限制,卻唯獨要求他們保持絕對安靜,這樣的“乖”和“有素質”,它合理嗎?
回歸到剛提到的那位中年女性,她發火并非完全因為兩個小男孩吵鬧,而是她反復用優惠券和疊加券的時候出了問題,一直買不上奶茶,她的怒火完全是一種向弱者的遷怒,因為等待的顧客也在交談說笑,她為什么不選擇吼我們這群成年人?
因為發泄成本太高,一個疲倦的媽媽帶著兩個幼童,無疑是非常安全的情緒出口。
心理學上有個著名的“踢貓效應”:
一位父親在公司被老板批評,憋了一肚子火,一回家便對妻子一通發泄,憤怒中的妻子看到正玩耍的小孩子,又將孩子罵了一頓,孩子非常氣憤,便將身邊的小貓踢出窗外,可憐的小貓受到驚嚇竄上了街道,正好一輛卡車駛過,為了避讓急轉彎最后撞傷了路邊的小孩子。
人本質上都是“欺軟怕硬”的,當情緒糟糕時,憤怒會沿著社會關系鏈條的強弱等級,一路從頂層向下擴散到底層,最終落定到最弱小的群體身上。
之所以一起起“熊孩子”與成年人沖突事件,能夠掀起巨大的流量效應,追溯沖突的源頭,還是成年人承受的各種生活壓力,在特定的密閉空間里,因由兒童,有了安全的燃點去爆發。
- “集體生活是兒童之自我向社會化道路發展的重要推動力,為兒童心理正常發展的必需。”——陶行之
03
在一個八個月孩子哭泣被投訴的視頻下,看到這么一條評論:
“我絕不會帶一歲的孩子出門,在車廂內就應該保持安靜。”
有網友回復說“很多外地家長要帶不到一歲的娃去看病,沒辦法不坐車,其實車廂里大人發出的聲音不比孩子小,大家互相體諒就好。”
結果這名網友的回復是“不好意思,我管不了他們生病那么遠,只感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被侵犯”。
現代年輕人受到的教育更全面,基本是在家人全方位的付出與關愛下長大的。70、80是獨生子女最多的兩代人,他們單一的親緣關系也切斷了他們孩子的親族情感,常是四個老人與父母照顧一個孩子,作為被偏愛的群體,他們活得更自我、更清醒,有很強的邊界感。
“都買票了,我為什么要遷就小孩子?”年輕人更在意的是自我感受,不會為了他人而讓渡自己的合理權益。
除了批評他們的言論沒有人情味,你無法在邏輯上挑出錯處,是一種堅固而冰冷的理性。
并且你無法通過一個過來人的姿態,去說服他們了解兒童生理發展的特殊性,需要適當的理解包容一下。
在維護自身利益上,他們非常堅定,因為這就是他在整個成長過程中所擁有的,人為什么要舍棄自己本就擁有的東西呢?
類似“年輕人不慣著‘熊孩子’,錯了就要付出代價,年輕人不好欺負”的言論,無疑是標榜自我個性的出口,對“熊孩子”趨同性的批評和調侃,似乎成為一種自我意識覺醒的“正確”標志。
在勒龐的《烏合之眾》中,提到為了獲得群體認同,個體會愿意拋棄是非,用認同去換取那份讓人倍感安全的歸屬感……群體都是匿名的,因此不必承擔責任,那些總是控制個人的責任感會消失殆盡。
所以網絡上對嬰童的“0容忍”言論很多,似乎成為一個主流的聲音,其實有不少是為了獲得群體的認同感,并不能代表普羅大眾的態度。
其實個人非常理解年輕人和未婚未育群體對兒童本能的“討厭”。
在我十幾二十歲的時候,也非常不喜歡小孩子,覺得他們吵鬧、聒噪,有無窮無盡的精力,并堅定地認為自己必然會選擇“丁克”。
隨著年齡的增長以及侄子的出生,我才驚然發現兒童美好可愛的一面,關注到兒童的成長過程,再面對孩子這個群體,就自然會帶著體諒包容。
對于直白的說出“我就是‘厭童’”的年輕人,個人反而覺得他們非常坦誠。
這是一個人不同年齡階段的成長認知,與其同年輕人理論“自私”和“利己”,不如交給時間讓他們自我沉淀。
對于網絡上一些針對嬰童哭鬧的惡言惡語也不必太驚憂,至少在現實生活里,人們都會隱藏陰暗的想法,并不會付諸行為,在日常出行中,絕大多數人都是以不失禮貌的態度寬容以待。
中華民族一直奉行著“老吾老即吾老,幼吾幼即吾幼”的樸素道德觀,始終堅定的相信,咱們的社會必然是落定到“仁德”二字上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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