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4月底,毛主席突然提出要辭去主席一職。
這個消息傳出去后,中共和民主黨派的一些領導人,都表示不理解,紛紛寫信勸毛主席為了國家,暫時不要辭職。
但身為民革常委的陳銘樞,卻異常高興,他立即寫信建議毛主席一步到底,借機結束國家領導人的終身制。
陳銘樞
陳銘樞在信中,用美國開國總統華盛頓舉例,說華盛頓連任兩屆主動辭職,奠定了總統連任不超過兩屆,總任期不超過8年的傳統(羅斯福是因為二戰的緣故)……這樣的制度于國于民都是有利的。
那么毛主席為什么要辭職?
他到底有沒有接受陳銘樞的建議?
毛主席辭去國家主席
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毛主席高票當選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考慮到國家還沒有完全統一(西南地區、海南島等地未解放),所以國家主席的位置一直處于空缺的狀態。
此后5年,毛主席一直是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身份,代為履行國家主席的職務。
1954年初,經過幾年的調整,中央開始籌備新中國第一部憲法。
在討論國家領導人制度時,毛主席提出,中國作為一個世界大國,必須要有一個象征國家形象的國家主席。
另外,毛主席還強調,國家主席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他沒有解散全國人大的權力,相反全國人大可以罷免主席。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大召開,通過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并選舉毛主席為國家主席。
毛主席當選后,沒有人們想象的那樣開心。因為當時,他已經有了一連串職務(中央主席、軍委主席和政協主席等)。
國家主席的職責主要是負責國務外事活動,作為國家形象的代表,國家主席需要學習的外交禮儀非常多,這對于一向豪放不羈的毛主席來說非常不適應。
而且那一年毛主席已經63歲了,實在抽不出額外的精力,去管理國務外事活動。
1956年新年,毛主席在寫給宋慶齡的新年賀信中,就以“吾衰矣”三個字表達了自己的無奈。
1957年,毛主席下定決心辭去國家主席一職,但黨內外都不同意。
1958年初,毛主席在南寧會議上,再次提出辭去國家主席的想法。
在周恩來、劉少奇等老戰友的幫助下,毛主席才順利辭去國家主席的職務。
1959年第二屆全國人大召開,劉少奇當選為國家主席。
毛主席等人對任期制度的改革
從上文可知,毛主席的真實想法是辭去國家主席,并未辭去中央主席和軍委主席。
陳銘樞卻誤以為毛主席辭職是要結束任期終身制。
陳銘樞
此外,陳銘樞還在信中委婉地說出了,主席性格上的一些弱點。
在當時的國內外環境下,陳銘樞的建議,顯然不合時宜。于是,不久之后,他受到了《人民日報》的公開批評,8年后因心臟病去世,享年76歲。
毛主席不是一個固步自封的人,陳銘樞的建議,他還是進行了考慮。
1958年第二次提出辭去國家主席后,毛主席給各級黨委和全國人大寫了一封公開信:
“主席、副主席連選時可以再任一期,即在今年(1958年)人代大會修改憲法……如有以下兩種情況,可以選擇不連任:第一、同時分別當選為中央政府主席和國家主席,且總任期滿8年的,可不連任;第二、除發生威脅國家安全的戰爭外,國家主席可連選一次,每屆任期4年。”
在毛主席的推動下,任期終身制開始松動,但由于內外交困,沒有徹底實現。
毛主席去世后,1979年的一次理論務虛會上,有人再次提出了廢除終身制的建議。
后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終于開啟了改革領導干部終身制的進程。
1982年中共十二大會上,通過了新的黨章:
“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無論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或是由領導機關任命的,他們的職務都不是終身的。”
同年召開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新憲法正式通過,憲法規定了國家正副主席,國務院正副總理、國務委員的任期(五年)和連任屆數(不超過兩屆)。除此之外,各級黨政干部也有了退休年限和任期屆數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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