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安全問題注定成為這個夏天的一個夢魘。在新成語“指鼠為鴨”誕生后,我們已經陸續看到了好多起和老鼠有關的食品安全事件,昨天還有一個“吃到整只老鼠”的新聞。不過,類似的新聞似乎已經再難吊起大眾的圍觀胃口。
最近,德國女孩海雯娜在青島啤酒節的遭遇及其維權過程,成為一個飲食安全議題下的新看點。這當然首先是因為她的身份——異鄉人。此前,她在社交媒體發文稱,自己在青島啤酒節消費后,產生了很不好的體驗,喝了所謂的德國啤酒,吃了所謂的羊肉串,都懷疑是假的,自己第二天就拉肚子。
不料,涉事商家并沒有因為她的異鄉人身份而有所收斂,依然按照本土邏輯和慣常操作悍然發了辟謠聲明,甚至謠言追究海雯娜的法律責任。但德國女孩顯然不吃這一套,涉事商家最后也果然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8月2日,海雯娜再次發文稱,事件已經得到妥善解決,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經現場調查,并結合圖片視頻,認為“酒棚所售賣的啤酒可能是非德國原裝慕尼黑皇家啤酒,所售賣的羊肉串可能并非羊肉”基本屬實。在交流后,她接受了酒棚商家的道歉與賠償的1200元(退一賠三),商家也撤回了他們的不當聲明。
這篇文章再次掀起了新一波輿論,網友們顯然從這個結果里看出了不對,并樸素地表達質疑:只賠洋人?
當時就只有這位德國女孩一個顧客嗎?只有她吃到了假羊肉串,喝到了假啤酒?當然,你可以說這是民訴,消費者自己不投訴、不索賠就不太好主動作為。但是,對于這種造假的商家,難道不該有相應的處罰和追責?而且,我不太相信,那些看到了海雯娜維權并成功的其他消費者,會無動于衷。
這是一個正常人腦下意識都能想到的問題。那么,這件事情就到此為止,就這么你好我好“大家并不好”地解決了嗎?我想不應該,也不會這么結束,我依然愿意等當地市監局或其他政府部門的后續調查和回應。
我看多個媒體援引的消息,處理結果居然都是海雯娜自己在微博爆料出來的,而不是當地市監部門的通報,挺遺憾的。為什么不公開通報,用明明確確的結果、堂堂正正地查處,來回應社會質疑呢?這個主動權,就這么喪失了。如果是想著悄悄地解決,實在失策。
舉個很簡單的操作:事發時,海雯娜吃剩下的食物殘渣不太好找了,但是涉事商家是明確的,迅速找到它,然后封查相關食材和飲品,再調查其來源,不是下意識就可以想到的工作嗎?當地監管部門是如何做的,過程能否對外說明一下?就像“指鼠為鴨”最后的通報?
本來,在青島啤酒節這樣一個頗知名的文旅舞臺上,一個喜愛啤酒的德國女孩遭遇了這樣的消費體驗,青島已經夠丟人了,不能再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將笨拙和狼狽繼續下去。
回看這一事件的發酵過程,無論青島這一商家,還是當地有關部門,和德國女孩海雯娜根本不在一個水準上。他們對權利的認知和運用,比海雯娜不知落后了多少條中山路。女孩的維權意識和方法,乃至其展現出來的法律素養和權利認知,其實非常值得大多數中國消費者學習。
比如,她說,“這個酒,她們說是德國原裝啤酒,但是這個Hofbr?u München品牌,我從前沒有喝過,因此不敢說是不是真的。”她只是在陳述一種事實和個人經歷,并沒有說酒是假的。對于羊肉串,她的表述是“我說不上來這是什么肉,可能這是雞肉或者鴨肉,第二天早上我就拉肚子了。”她也并沒有說這一定不是羊肉。
可以說,涉事商家碰到了個硬茬,當然這所謂的硬茬也許在海雯娜的家鄉很普通,她只覺得自己是在闡述一次十分正常的消費體驗。
海雯娜單純地認為,我們都有坦然描述自己消費體驗的權利,也毫不客氣地指出商家聲明里的“威脅性”。這也和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相契合:“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這應是全球通用的基本道理。
去年6月,廣西梧州7家炸串店因為銷售假羊肉串、牛肉串被立案調查。去年年底,江蘇沭陽縣人民法院判決一起生產銷售假牛羊肉卷的案件,主犯被判刑8年零10個月。青島這起,不會就止于賠償和道歉吧?
我想不至于。接下來,就看青島官方的了。面子,從來都是自己掙的,丟也是自己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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