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回國的時候,被媽媽看到了鞋子。
對衣服她沒有發表評論,但對鞋子們倒是不吝惜溢美之詞,說你的每雙鞋子都好看!語氣里還帶著感嘆號。
我想想,其中有Y3的運動鞋。淺色調的底子,側面有一道亮眼的潮牌橙色,腳后跟是牛奶藍。跟夏天的黃瓜味薯片一樣,清爽非常??上髞碇辉敢庾隼淇岬暮谛恿恕?/p>
Tod's的豆豆鞋,玫紅色的,類似弗洛伊德玫瑰的花瓣。是美國人民非常愛的熱情色系,收到了無數贊美。
一雙同樣是玫瑰色的麂皮4cm高跟鞋,鞋跟是金色的。我常穿著它周末去約會,或者跟女朋友喝酒去。
在《有點貴但很好》那篇文章里,大家說想看鞋子。找出了幾雙經常見到的,更多的還放在衣柜與儲物間深處。粗略一算,總有百來雙。
我好像真的很喜歡鞋子。
為意大利手工而折服
STATUS
徹底為意大利手工制鞋所折服。
好鞋子首先要好穿好走,否則只能稱為美麗的鞋子。腳弓被照顧得舒服極了,不覺得是4cm的鞋,與平跟無異。穿運動鞋能長時間走路,穿它同樣可以。
說到足底的舒適,國產鞋子里最敬佩toomanyshoes。跟技藝高超的意大利鞋子一樣,高跟也能穿出如履平地之感。
兩側的包裹好溫柔。對腳寬的人,它的邊緣可以輕松往外撐一撐,腳窄可以收成自然的優美弧線。一直覺得貼合度是考驗一雙鞋子優雅程度的重要指標。
牛皮反絨,鞋墊是羊皮。這樣好料子做成的鞋,也的確是透氣和舒適。
有的鞋子是你要知道價格了,才感嘆它怎么是這樣高級的鞋,它的身價來自它的標簽。Status不用,你一穿上,自然就知道這是雙好鞋。
記得只是在鏡子里露出小小一角,被眼睛很亮的小朋友詢問,“鞋子不錯,什么牌子?”
不掩飾了
TOD'S
前幾年在穿鞋這件事上,最大的變化是很少穿高跟鞋了,開始穿很多方跟。
這幾年是索性連方跟都不怎么穿了,日常就穿平底樂福鞋,不再借用鞋跟來拉長身形,掩飾身高。
樂福里面,Tod's真是實用度高。你穿亞麻的時候它是休閑的,你穿正裝的時候它是鄭重的。
我會建議優先考慮深棕色,它的實穿度會比預想的還要高,會形成對這個顏色區間的絕對統治。
看到有人不高興地說,才穿一天就出褶皺了……
可是你知道嗎,這雙鞋就是一定要穿出褶皺的。那種牛皮特有的,有點老派又有點歲月感的褶皺。它那種極度真實的破綻,才是牛皮真正的意義。
這雙鞋做過改色處理的
下雨天走,雨水打濕了鞋尖,師傅做了整鞋調色
顏色過分一致,就顯得拘束了好多
其實原本是雙有靈氣有生命力的鞋子
Tod's在對待鞋子上,跟其它奢牌好不一樣。
其他人做鞋,是完美得像神,你要虔誠穿戴,悉心呵護。我因為走路有壞習慣,把高跟鞋面穿出了小褶皺。后果好嚴重啊,在梅隴鎮商場里看香水時,是要接受售貨員盯著鞋子的嚴厲打量和審判的。
Tod's不用,想怎么穿怎么穿。
它的褶皺就像總統的皺紋一樣,觀之親切,充滿故事。
十年后還是美麗
Roger Vivier
祝賀Roger Viver,因為它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
十年前它是美麗的鞋子,十年后還是那么美麗。
因為沒有當成流行品而風靡過,所以也就沒有被不斷改變的時髦觀念而拋棄。
Roger Vivier的方扣系列最經典。
以鞋跟來區分,有高方跟,矮方跟,還有細高跟。始終覺得4.5cm的高方跟是比例最優美的,最平衡,與較為寬大的方扣形成了前后呼應,而不似細跟那樣稍有失衡感。
但它跟同為意大利鞋履的Status和Tod's仍有區別,就是比起實穿好走,Roger Vivier選擇更多為美服務。短途沒什么,但絕對不是用來長途跋涉的鞋,穿它走太遠的路,可是會腳疼的。
紅色這雙太美了,調色真熱情。它遠比想象中的還要好搭配,雖然紅鞋子在日常穿著中略微顯眼了些,但始終還在日常親切的范圍內。
我不是個愛惜鞋子的人,第一雙已經穿壞了。但因為它的美麗與實用,立即又再買了一模一樣的第二雙。
但撇開個人喜好,其實棕色和大象灰是更優的選擇。
這種從容的顏色,其實也更好地展示了Roger Vivier原本的從容優雅。
RV的鞋型制作難度高
尤其是鞋尖的部分,薄、平、線條優雅
想要完全模仿非常困難
失去的愛人
Stuart Weitzman
跟這雙鞋的緣分有點奇妙。
是一見鐘情的鞋子。
乍看是老派的黑色尖頭麂皮,細看又有一個奇妙的冰糖方跟,整雙鞋頓時不枯燥了,沒誰比它更適合通勤了。它在美國官網很早就上了,甚至都在打折了,也因此沒能等到合適的尺碼。
結果后來某一天,突然出現在國內專柜!
那種感覺你能想嗎?就像未曾相愛就已經失去的愛人,某天突然出現在面前,還說愿意愛我。
可能是買鞋子速度最快的經歷之一了,試了尺碼合適,直接帶走。
不過有一點,走在地磚與木地板上實在很響,簡直像按著喇叭通知所有人“我來了”。
對了,Stuart Weitzerman曾有一雙如上圖的小玫瑰鞋,我十分心愛,跟Frederic Malle的風中玫瑰氣質很配。雖是玫瑰,卻不那么柔美,反而還挺倔。
只是鞋頭磨損嚴重,不知道還有沒有挽回的可能。
不過即使挽回了,難道就會穿嗎?
如今半分用處也無
Jimmy Choo
是不是,感覺大家很少討論高跟鞋和Jimmy Choo了。
如今大家都愛穿舒適的鞋子,先是滿街的運動鞋。后來連運動鞋都覺得不夠隨性了,索性穿上拖鞋出門。
高跟鞋那種過分的正式,顯得有些格格不入了。有誰穿著它的話,你甚至會覺得這是一個好復古的人。
為什么要提及Jimmy Choo?群里的小伙伴們正好聊起來,多年前曾發過一支CPB311口紅,那是我給婚禮準備的正紅色。
而當時穿的鞋子,就是這雙Jimmy Choo。
大家選擇這個牌子做婚鞋,真的是有道理的。
它或許是那些昂貴鞋子里,最能平衡優雅的鞋型、美麗的腳背線條、舒適感與容易走路的一個了。你穿著它的時候,會自覺今天是好重要好閃亮的一個人,也能穿著它支撐很久。
但婚禮之后就很少穿了,再想想,其實是一次也沒再穿過了。但我還是把它放在梳妝臺下面,這樣偶爾會瞥過一眼。
畢竟它那么美,真不舍得把它藏在柜子深處,偶爾看看也是好的。
看腳趾和腳弓的彎度,就知道穿起來不輕松
10cm的鞋子,是真的蠻難駕馭
另一雙是Jimmy Choo最經典的亮片鞋子。
亮片,再加上漸變……你還記得嗎,是幾年前最閃閃發光的一款鞋。
在迪拜的店里看到,當時正打折,價格令人心動。我以為會穿著它和小裙子,在夏夜晚風里跟S先生出去約會。朋友們,亮片高跟鞋真是好曖昧啊是不是。
但事實是,周末的晚上是兩個人坐著地鐵去吃酒,然后拉著手走回家。
那雙過分漂亮的高跟鞋,如今是半分用處也無。
藏著一顆小珍珠
Nicolas Kirkwood
前幾年常穿黑色高跟鞋,這雙是穿著很勤的。
Nicolas Kirkwood以鑲嵌珍珠聞名,這雙也藏著一顆。在哪呢,原來是巧妙嵌在鞋底與高跟的夾縫處。離近了看不到,非得不經意間才能打量到,然后會贊嘆它的靈與妙。
但大多數時候只有自己心里清楚。
它在西方人做的高跟鞋里可真是個異類。
西方人腳窄,所以他們的鞋子難穿難走。固然高跟鞋本身就不是令人舒適的事物,腳型的差異卻也是原因之一。
Nicolas Kirkwood不是,它的鞋頭明顯偏寬,給腳指頭預留出了非常舒適的伸展空間。再加上鞋跟不高,毫無高跟鞋的束縛感。
秀美少了幾分,卻大大提升了實用度。
最高明的審美
Bottega Venetta
對有一雙鞋,我的愛意和恨意一樣濃。
是Bottega Venetta的綠絲絨穆勒鞋。
看著是黑色的,其實是濃到發苦的墨綠色。在光線充足的時候,會散發出海藻與翡翠般的幽光。深深感嘆不管是絨布的制造商,還是當初選中這個顏色的設計師,真是有著高超的審美。
鞋型留有一些彎曲的弧度,是昂貴鞋履們費心過的優美之處。
但它是真的不好走。
鞋面壓得很低,空間也小,會磨兩邊的腳骨。我自覺不算寬腳,但還是會被壓擠。
在《有一點貴,但很好》這篇文章里小小抱怨了下,結果大家對鞋履主題很感興趣,也由此有了這篇文章。
你現在還好嗎?
simple rainbow
simple rainbow的鞋子,是漂亮到光看圖片都想買。
或許因為它們擁有各種彩虹色吧,所以看到的時候很容易分泌快樂的情緒。
你應該也會同意吧。
為什么后來沒有再買呢?
先從五年前買過的其中一雙鞋說起吧。對,那時候simple rainbow的售價就已經相當不菲了,甚至勝過今日。
很喜歡它的真絲材質,如董橋的《舊日紅》,有一種老派的綺麗。
更喜歡它在鞋口處的巧思,裁成了不對稱不規則的形狀。
但它對我來說有兩個致命的缺點,是我在鞋子身上不太愿意接受的。
一是明明是深色鞋子,但卻能明顯看到內層的白邊。
二是腳弓的位置,不管內側還是外側,都不夠貼合。線條直,缺乏包裹感和弧度,這會讓一雙鞋子的優美程度受到沉重打擊。
另外還買過一雙小貓跟,走路時,腳跟受力不算均勻。
所以如今對simple rainbow的鞋子,更多抱有欣賞圖片的態度。
也或許他們如今制鞋工藝已經非常高明了吧,畢竟每個品牌都有自己成長的路。
已經有鞋子了,那么包包還會遠嗎?
多謝你仍保有閱讀的習慣
我們才得以再次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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