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師友兄汪毅夫先生,曾發表關于“把握臺灣史的話語權”的觀點,近日讀之,深為感佩。這讓我想起了一個歷史人物。
我們先看一塊匾:【年高德卲】。題匾人董之弼,奉天人,監生出身,曾任福建閩清縣知縣,康熙三十四(1695)年任臺灣府諸羅縣(今嘉義縣)知縣。該匾題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董之弼時任江西安遠縣知縣。
董之弼作為歷史上知縣一級的小人物,誠然,他對于家國高度的歷史進程影響不大。但筆者之所以提起此人,因為他對于臺灣的歷史,有著深刻的影響。
董之弼出任臺灣府諸羅縣知縣的時間,是康熙三十四年(1695)。這個時間節點很關鍵,其時距離清康熙政府從鄭氏集團手中統一臺灣(康熙二十二年),已經過去了十二年。
清代臺灣地輿全圖
中國人看待歲月,以十二年為一輪,每一輪的起點,不免期待有些新氣象的發生。因此在康熙三十四年,臺灣在被清政府統一12年后,董之弼發表了一篇震動海峽兩岸的“臺灣歷史觀”跋文!
今日觀之,董文高居歷史視野,文采斐然,充滿家國大義,全文如下:
“郡之有志,猶國之有史。而不能無異者:史以紀一國之典章,該天下之大務;而志之所載,無過一郡之疆域、民物、山川、風土與夫歷代之沿革、風俗之習尚而已。至如臺灣則又異。我朝初辟,前代未有;雖經紅毛與鄭氏父子等相繼盤踞于此,不過茍且便安,偽定一時耳。焉有風流善政、故家遺俗之足志?以言疆域,則荒島耳;以言民物,則藩屬耳;以言山川、風土與夫歷代之沿革、風俗之習尚,則巢居野處,無宮室、井疆之封;椎笄卉服,無衣冠文物之盛。事無有可傳、政無足為紀,亦何足稱之與有?然不知正唯此也,而始有足稱者。何則?自洪荒開辟以來,從未有此地;而于今忽有之,豈非天地間之一新世界乎?(筆者按,臺灣自古屬于中華地。此處董文似為比喻,意指從文化視角看,一個地方無史志記錄,猶如此地不存在)且易巢居野處之民為宮室、井疆之民,易椎笄卉服之類為衣冠文物之類,變荒島為城市,化番民于禮樂,棄危殆而就安全,一道德而同風俗,非大圣人孰能致此乎?惟圣天子端拱于上,而大將軍施侯奮揚威武討平于其前,督撫各憲臺先后接踵撫綏于其繼,以故不數年而教化大行,遐邇一體。然自癸亥至今,允稱大治;而郡邑之志,責在使者、守臣尚未修也。
會副憲高公持節茲土,三載之間,政通人和,百廢俱興;于是篡輯郡乘,續其成功。庶幾千載而下,覽其書者,有以知開物成務,創千古之未有、垂萬世于無窮者,皆我圣天子德澤之流、數大臣勛業之盛之所由積也。嘻!此雖名為志,豈不可與國史而并重與?謹跋。
康熙三十四年冬、十月既望,諸羅縣知縣董之弼撰。”
清代臺灣地輿圖
國不可無史、郡(地方)不可無志。董之弼在文中開宗明義,闡述了臺灣修志的必要性。
董之弼認為,本來一個地方的志,無非是記述一些地理、物產、風俗、歷史沿革之類的信息,但由于臺灣在清代康熙朝以前屬于未開化的邊遠之地,因此沒有地方志,也沒有像樣的歷史可記述。
而在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統一臺灣后,臺灣有史以來第一次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有效治理和開發,大陸移民抵臺、中華儒家文化入臺、吏治與建設到位,使得臺灣在短期內迅速成為一個全新的社會,荒島變城市、蠻荒土著變中華文明人。
清代康熙臺灣府志
這樣的歷史功績,是清朝中央政府從上而下努力的結果,臺灣的變化稱得上是史無前例的“大治”。因此,董之弼主張,這一時期的臺灣地方志,必須如實記述歷史事實,他甚至認為,臺灣志應與國史并重。
事實正如董之弼所希望的那樣,從清康熙年間到乾隆年間,歷代清中央政府派駐臺灣的官員,總共撰寫及修訂或增訂了總共六部臺灣府志,全面記述了臺灣的歷史及發展變化。可以說,沒有清朝政府的有效治理,臺灣社會就不可能在清代實現從部落社會迅速過渡到近代化社會的巨變。
清代臺灣隸屬于福建
由上可見,清代以來臺灣社會的發展變化,是中華中央政府的有效治理帶來的歷史性福祉,中華大家庭就是臺灣的歷史港灣,臺灣社會從襁褓中成長、脫胎換骨,是家國歷史中的一段宏大敘事。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汪毅夫先生主張“把握臺灣史的話語權”,是十分正確的:臺灣的歷史繁榮和文化,是兩岸中國人共同創造的,容不得當今的一小撮臺獨分子試圖將它們從中華歷史語境中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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