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太律師
文/盛學友
今天上午9時32分,周立太律師在其新浪微博發布了《不得不和重慶高院李院長說幾句》。
重慶周立太律師因為蘭州市城關區法院拒絕向其送達判決書,以及臨時通知不開庭導致其產生交通費損失等問題,起訴城關區法院賠償其交通費損失,發布微博后引起輿論關注,成為一個熱點事件,最后城關區法院派領導前往重慶當面道歉,并賠償了602元差旅費,雙方達成和解。
今天,周立太就重慶法院系統存在的有些現象,向重慶高院主要負責人寫信交流,希望能夠引起領導關注。
周立太在信中反映的問題,其中有的很多當事人和律師都遇到過。
“重慶主城區有的法院,也存在不開庭不提前告訴律師及當事人的現象”,周立太說,甚至有的法官,明知法律文書沒有送達被告,案件無法開庭,也不能開庭,卻非得要求原告及律師到庭,僅作了一份不開庭筆錄,告知要對被告公告送達。“網上都可以發公告,現代化的網絡技術不用,卻非要原告及律師必須到庭”,周立太律師認為,“這種做法是無理的,也浪費了司法資源”。
周立太介紹,他多次在主城區一些法院出庭,但法官不按時到庭現象時有發生,原告不按時到庭,按撤訴處理;被告不按時到庭,缺席判決,法律對此已有明確規定。“但是,法官不按時到庭的問題時有發生,法律卻沒有規定,針對這種情況,法院該如何處理?應該引起領導關注”。
周立太反映的第三個問題是,二審法官助理主持聽證幾乎已成常態,“二審不如一審,應當引起關注”。
二審要審查一審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適用是否正確,周立太認為,“現實情況是,二審法官助理主持詢問,不僅比較常見,而且幾乎已成常態”。
上周,周立太在一個中級法院等待一個聽證的兩個小時里,這位法官助理竟主持聽證了五個不同的案件,“我作為執業近40年的律師,真是沒聽懂這位法官助理到底問了什么”,二審當事人交了上訴費,連法官影子都見不到,“公正從何體現呢?”
周立太還講了一個問題,就是市高院有的法官,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再審,受理后不到五天,就作出裁定,駁回了再審申請。
“一、二審卷宗八本之多,法官有那么忙,五天時間,能仔細看完全部卷宗嗎?如果全部看完了案卷,就不可能五天作出裁定駁回再審申請。當事人對再審寄予厚望,希望案件能夠得到糾正,我們的法官,審查案件,包括閱卷,不能流于形式,再審審查,不能形同虛設。”
周立太最后反映,重慶高院內部禁止外來車輛進入,跟前道路上又禁止停車,給律師及當事人帶來極為不便。
對此,周立太建議,高院和公安部門溝通協商,劃線停車,“我本人在其他省市也曾見過,法院跟前道路兩側劃線標明,限于律師及當事人停車使用,為前來法院辦理事務的律師和當事人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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