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十六年(1537年)十二月初一,明世宗下旨對遠在平涼的韓藩襄陵王府奉國將軍朱偕漙等處以停發祿米半年,朱偕泆、朱旭探等人停發祿米一年的處罰。朱偕漙等人被問罪的原因在于他們假借討要祿糧為由,不聽約束擅自出城,違反了宗室非有命不得外出的禁令。負有輔導職責的襄陵王府教諭趙績等受他們牽連,可謂是倒了大霉,被交由陜西巡按御史進行追責。
負有監管責任的時任襄陵王朱徵鈐,因年事已高,被網開一面免受處罰。然而十幾年后他的繼任者朱融焚因為私人恩怨,在韓藩之中掀起了規模更大的波瀾,因此受到反噬,讓襄陵王府幾代人的努力毀于一旦。
難產的襄陵王繼承人
朱融焚,生年、生母皆不詳,為襄陵王長孫朱旭橦的嫡長子,鎮國將軍朱偕浰之孫,襄陵安穆王朱徵鈐的曾孫。
襄陵王朱徵鈐子嗣眾多,據《明實錄》記載至少有朱偕浰、朱偕洺、朱偕澳、朱偕浦等六個兒子,但皆為庶出,居長的朱偕浰生于成化十四年(1478年)。
明代藍羅盤金繡蟒袍
襄陵王府歷來以長壽著稱,朱偕浰出生時,在位的襄陵王是其祖父襄陵恭惠王朱范址,其父朱徵鈐還只是個鎮國將軍。故到了授爵的年齡,朱偕浰被封為輔國將軍。
正德元年(1506年)十月,襄陵恭惠王朱范址薨逝,享年78歲。正德六年(1511年)五月,56歲的朱徵鈐由鎮國將軍晉封襄陵王。按照《皇明祖訓》親王庶長子待父王母妃年滿50歲晉封世子的條款,理論上朱偕浰可以由輔國將軍晉封襄陵王長子,然而只在次年升了一級,晉封鎮國將軍。
襄陵王府以忠孝傳家,從小受到耳濡目染的朱偕浰很好地繼承了這一家風。弘治十六年(1503年)十一月,在祖父、時任襄陵王朱范址的奏請下,朱偕浰因刲股治愈嫡母鎮國將軍夫人趙氏之疾,而受到明孝宗賜書獎勵。
可以說朱偕浰是一個品行極佳的繼承人,可惜天不假年。正德十五年(1520年)朱偕浰去世,享年43歲。此時朱徵鈐仍然在位,所以朱偕浰至死依然是一介鎮國將軍。
朱徵鈐襲封時已年近花甲,接近耄耋之年突然經歷白發人送黑發人,且送走的還是自己的繼承人,對他的打擊可想而知。好在朱偕浰留有子嗣——輔國將軍朱旭橦,讓他無需再為繼承人問題煩惱。
嘉靖二年(1523年)六月,時年68歲的朱徵鈐突然上書朝廷,以自己年耄行動不便為由,請求讓嫡長孫朱旭橦代行禮儀。本當由宗王親自領銜的禮儀讓嫡長孫代行,其中的意味如何不言而知。此時當朝皇帝明世宗正圍著認誰為爹這件事,與朝臣們打出了豬腦子,急需宗室及朝臣支持,故知悉襄陵王府內情的他予以了準許。
“甲子……襄陵王徵鈐以年耄不能動履,乞以嫡長孫輔國將軍旭橦代為行禮。許之。”(《明世宗實錄》)
明代郡王所用的七梁冠
嘉靖十六年(1527年),在祖父的努力下,朱旭橦這位長房長孫終于由輔國將軍晉封襄陵王長孫,正式確立繼承人地位。次年,了卻心愿的朱徵鈐含笑九泉,享年83歲。
隨即朱旭橦作為繼承人,開始履行為祖父治喪及管理王府事務的職責,待服闋之后就可以襲爵。朱旭橦熬走了長壽的老爺子,就這點而言比父親幸運,可依然倒在了黎明的前一刻,將自己生命定格在了嘉靖二十年(1541年),享年41歲,沒能等來那一紙冊命,正位襄陵王。
父祖先后去世,只得由朱融焚這位襄陵王嫡曾孫來襲爵。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十二月,明世宗傳制冊封朱融焚為襄陵王,正式襲封當在次年。
冊封詔書中對朱融焚的身份認定為“韓府襄陵王旭橦嫡第一子”,所以阿越懷疑朱旭橦去世時,已進行傳制,因此朝廷還是承認了他襄陵王的身份。畢竟有過這樣的先例,比如代藩的襄垣安惠王朱仕坯。不管事實如何,朱偕浰、朱旭橦父子最終都被追認為襄陵王,謚號分別為端和、懿簡。
圍獵韓王朱融燧
朱融燧襲封襄陵王后,與族兄韓王朱融燧爆發了激烈沖突,甚至組織起200多宗室上疏控告韓王,企圖通過圍獵韓王朱融燧這種手段,將對方掀翻在地。至于沖突的緣起,還要從襄陵王府獲得安惠王奉祀者身份說起。
安惠王朱楹去世后因為絕嗣被除國,明成祖雖然他的墳園祭掃做了一定的安排,但畢竟不是由自己的后代來打理,故隨著時間推移對他的祭祀越來越敷也了事。景泰五年(1454年),看不過眼的首封襄陵王朱沖炑(音mu4)主動站出來,將安惠王的祭祀工作攬了過來,一做就是數十年,襄陵王家族也因此成為了親王的奉祀者,負責看守安惠王墳園的校尉也交由襄陵王府使用。
祭孔大典
自古禮樂不分家,祭祀安惠王必然要用到樂舞。而禮樂與權力相關聯,并非是什么人都可以用,都可以擁有它。宗室之中只有藩王手底下有專門負責樂舞表演的樂戶,其余宗室在正式場合想要進行樂舞表演,必須向本支藩王或當地官府借取。
朱徵鈐襲封后,以向大宗借取樂戶不便為由,向朝廷求取獨屬于本府的樂戶,以方便祭祀安惠王。本來在正德年間已經成功到手,可在族弟樂安王朱徴铔的攪局下很快被收回。其后在韓王朱旭櫏(音qian1)的協助下,終于在嘉靖初年實現了目標,讓襄陵王家族坐擁部分親王的特權,得以在普通郡王中傲視群雄,可也埋下了禍根。
嘉靖十三年(1534年)五月,韓王朱旭櫏薨逝,朝廷賜謚曰昭。嘉靖十五年(1536年)閏十二月,韓世子朱融燧襲封韓王。
朱融燧這位新任韓王,對本府下屬的小宗超規格擁有樂戶一事,內心極度不爽,只是礙于此事由自己父王促成,是以朱徵鈐在世時沒有妄動。待到朱徵鈐這個當事人故去,他立馬上奏朝廷稱“樂戶非郡王所宜用”,請求裁革襄陵王府的樂戶。
到嘴的肥肉自然不愿再吐出來,是以代理府事的朱旭橦立馬上疏進行辯駁。于是乎,圍繞著襄陵王府所有的樂戶存廢問題,韓藩大宗與自家小宗大打出手,相互奏訐不已。
“朱征鈐卒,韓定王朱融燧令長史革之。朱征鈐長孫朱旭橦上言:‘禮樂自天子出,韓王不宜擅予奪。’朱融燧亦言:‘親王、郡王禮樂宜有降殺?!?/strong>”(《明史·諸王列傳》)
讓襄陵王府擁有樂戶畢竟是明世宗批復的,因韓王一句話就此收回,多少有些自己打自己臉的意思。故以“樂戶為安王祀也”,給此事定了性。襄陵王府得以繼續保有手中的樂戶,但是雙方的梁子算是就此結下。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前后,新任襄陵王朱融焚經過一番合縱連橫,組織起二百六十余位韓藩宗室,發起聲勢浩大的倒韓王運動。奏稱韓王朱融燧“兼并山田,市肆虐殺無辜,招集無賴諸奸,利隱慝事,誣以有不軌圖?!敝烊陟菀矈^起反擊,以“襄陵王諸宗室兇淫不法事奏之”。
明代奏章
由于此事不僅涉及親王、郡王,牽連眾多宗室,還事涉謀逆。茲事體大,明世宗遂派遣親信太監內監官張朝前往平涼,會同陜西巡撫、巡按等有關官員共同審理此事。最終得出的結論是雙方都不是什么好鳥,謀反之事固然屬于誣告,可不管是韓王朱融燧,還是襄陵王朱融焚陣營的宗室,皆惡行累累。
“旭?嘗齒父傷指,楦倡議誣訐,棕、(木用)黨惡行私,楠王刀筆,融埈等及偕漁等,各有不法罪狀。融焚挾私逞忿誣及親王,而亦多為不義。韓王貪得嗜利,任用匪人,兼并暴橫事各有跡,余皆誣妄。”(《明世宗實錄》)
嘉靖三十二年閏三月,明世宗就此作出圣裁,大批牽涉其中的韓藩宗室被廢為庶人,其中樂平王府輔國將軍朱旭?、襄陵王府鎮國中尉朱旭楦發鳳陽高墻;韓世子朱謨?、長洲王朱融焌、長樂王朱融焞、慶陽王朱謨墊部分中下層宗室被罰俸一年;襄陵王朱融焚被革除三分之一歲祿;韓王朱融燧這個另一方主犯受到的處罰最輕,只是被勒令改過守法,并要求其發揮大宗的作用管束本支宗室,勿使其再犯。
經此一事,在禮部的強烈要求下,明世宗終于在次年二月,下令革除用于祭祀安惠王的襄陵王府樂戶,同時剝奪其奉祀權。
“既而,徵鈐長孫旭橦,與韓王相奏訐不已。部議:‘旗校、樂戶本出一時特恩,不可為例。請以校尉附入平涼衛,專司惠園掃除,不得聽襄陵王。私役樂工量留十二戶供事,余悉罷革。每歲時惠園祭享,韓王自遣儀賓一員行禮。’從之。”(《明世宗實錄》)
朱融焚身后事
雖然襄陵王府與韓藩大宗因為樂戶之事鬧得不可開交,最終兩敗俱傷,可終究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同宗。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一月,韓王朱融燧薨逝,享年62歲,朝廷賜謚曰定。在其身后破冰之旅正式開啟。隆慶初年,署理府事的韓世孫朱朗锜主動跨出了和解的第一步,奏稱襄陵王朱融焚在受到懲罰后,“杜門省愆者已十五年”,如今痛改前非,請求加以寬宥。在他的奏請下,明穆宗于隆慶二年(1567年)四月下旨恢復朱融焚歲祿。
萬歷五年(1577年)四月,在朱融焚的奏請下,其祖母襄陵端和王夫人張氏,被追封為襄陵端和王妃。
由此可知,萬歷初年朱融焚依然在世,所以《明實錄》記載隆慶元年(1566年)六月,明穆宗傳命襄陵王長子朱謨墡為襲封應當屬于誤記。王世貞在《弇山堂別集》中稱朱融焚為“今王”也可以驗證此事。
《明史》
《明史·諸王表》稱襄陵王朱融焚薨逝于萬歷十年(1582年),謚號“順清”。然而《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一年四月“戊寅”條記載,朱融焚的謚號為“順靖”。《明實錄》作為準一手資料,顯然比《明史》更具權威性,所以“順靖”才是朱融焚的謚號,只不過因為“靖”、“清”手寫時字形有些相似,《明史》謄錄時發生錯記。
《明實錄》對朱融焚之后的歷代襄陵王記載得都相當簡略,只有其襲封的信息,需要結合《明史·諸王表》來梳理。
朱融焚嫡長子朱謨墡于隆慶元年(1566年)受封襄陵王長子,于萬歷十一年(1583年)四月襲封襄陵王,夫人任氏晉封為襄陵王妃。
“(萬歷十一年四月)戊寅,上御皇極殿傳制,遣尚寶司卿韓必顯、簡討沈自邠等為正使,行人唐仲寅等為副使,持節捧冊寶冠服封……順靖王融焚嫡長子謨墡為襄陵王夫人任氏進封為妃……”(《明神宗實錄》)
《明史》則記載朱謨墡于萬歷十年襲爵,并于次年薨逝。這一記載也是源于《明實錄》,實錄萬歷十年四月“丙申”條也記載了朱謨墡襲封的信息,所以關鍵問題出在實錄。在阿越看來《明實錄》的后一條記錄更正確,所以結合兩者的記載,朱謨墡應當于萬歷十一年襲封,并于當年去世,朝廷賜謚曰恭懿。
萬歷十五年(1587年)四月,朱謨墡的嫡次子朱朗鐀(音gui4)襲爵。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四月,平涼府鎮原縣生員李柱之女李氏受封襄陵王妃。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朱朗鐀薨逝,可直到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十二月才得賜謚號“溫恪”。
《明史·諸王表》對下一任襄陵王朱璟洸(音guang1)記載就沒法看了?!睹魇贰贩Q其為襄陵溫恪王朱朗鐀的嫡長子,于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受封襄陵王長子,“既而襲封”,并稱他為末代襄陵王。
平涼崆峒古鎮
然而《明實錄》明確記載朱璟洸襲封時間,為泰昌元年(1620年)十一月,去世時間不明,但并不是最后一代襄陵王。《清順治實錄》載:順治元年(1644年)九月,清廷對投降在京的襄陵王朱逵梚(音wan3)進行安置,給予銀米。
“辛丑……禮部啟言:‘故明襄陵王朱逵梚投誠赴京,請敕戶部支給銀米。’從之。”(《清順治實錄》)
故而朱逵梚才是末代襄陵王。韓藩的字輩為“沖范徵偕旭,融謨朗璟逵,亶韶愉顥造,令緒價蕃維”,“逵”為“璟”的下一輩,是以朱逵梚應當為朱璟洸之子。
阿越說:
《清實錄》中明確記載了末代襄陵王,可編撰《明史》時故意將這一信息隱去,阿越有理由懷疑這是在避諱什么,畢竟《明史》對大明宗室各支系的末代宗王記載出錯實屬稀松平常。原因在于清廷入關初期,在短時間內對明宗室態度,發生過巨大變化。
入關之初為籠絡人心,對明宗室也大肆拉攏,給予各種優待政策??呻S著南明政權在戰場上節節敗退,心態就起了變化。特別是攻占被視為核心地區的江南,而南明隆武政權也搖搖欲墜時,清廷判斷自己馬上就可以實現一統,故一改前期對明宗室的優待政策,舉起屠刀大肆殺戮,比如順治三年(1646年)五月,攝政王多爾袞假借衡王、荊王欲起兵反清之借口,將弘光帝朱由崧、潞王朱常淓、荊王朱慈煃等十七名大明宗室斬首于菜市口。
投降之初受到優待的朱逵梚,也應當慘死于清廷的屠刀之下。編撰《明史》時,為免“我大清”“偉光正”的形象有損,特地回避了朱逵梚,選擇給朱璟洸安上末代襄陵王這個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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