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游客黃女士一行兩人通過某信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散發的旅游接待宣傳單和咨詢,兩人現場繳納定金決定參團來張家界旅游。次日在酒店與黃女士兩人簽訂了《張家界市旅行社旅游接待合同》,約定了旅游的具體行程,并收取兩人團費及意外保險費。當天凌晨,再次簽訂了《變更增加旅游行程中自理所需小交通協議》并收取代步小交通費用。在之后的行程中,旅游社擅自改變游玩路線等一系列問題,黃女士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執法人員通過查證相關資料發現旅行社與黃女士兩人簽訂的旅游接待合同不規范及存在擅自改變旅游行程的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六十九條、《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武陵源公安聯合相關執法部門依法對張家界某信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處以4.2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今年以來,為進一步維護景區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服務質量,武陵源公安分局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鐵腕治旅”統一部署,落實市公安局專項會議精神,對各重點部位、場所、行業進行專項整治行動。下一步,武陵源公安將堅持高位推動不變、整治重點不變、工作部署不變、屬地整治不變、公開曝光不變,立足于標本兼治持之以恒地推動鐵腕治旅聯合整治行動,全面凈化旅游環境,進一步提升張家界旅游品牌形象。
來源:武陵源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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