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霖原來是福建省莆田一所中學的校長。
1957年反右運動中,李慶霖被打成了“右派”,受到降職降薪處分。不久,李慶霖就被下放到莆田城郊公社下林小學任教。
“文革”中的上山下鄉運動,像李慶霖這樣人家的子女,只有上山下鄉這一條路走。因此,李慶霖的孩子都到了福建最貧窮的山區插隊。
山里的生活條件非常艱苦,李慶霖的子女們因不適應當地的環境,以及勞動條件,所以收入很少,進而生活非常艱難。
據說,辛苦工作一年,到頭來連理發的錢都湊不出來。
時間一轉,來到了1973年。在這樣絕境下,李慶霖給毛主席寫了一封真實反映知識青年的情況,以及他自己經濟處境的書信。
不知何種途徑,這封信最后被毛主席看到了。毛主席看過后,親自給李慶霖寫了回信,把李慶霖譽為“反潮流”的代表,并且饋贈了他300元人民幣。
毛主席回信、給錢的意思很明確,就是用以表示對李慶霖敢于如實反映上山下鄉工作中的問題的嘉獎。同時,毛主席的復信作為中央文件,發到全國,供大家一起學習。
此后,李慶霖就成了群眾所佩服的“能夠反映民意”的英雄人物了!
以江青為主的“四人幫”從李慶霖的身上看到了他們可以利用的點,開始用宣傳機器不切實際地對他進行宣傳。那段時間,李慶霖被吹得有些飄飄然了。
于是,在1973年的第十一期《紅旗》雜志上,李慶霖發表了一篇名為“談反潮流”的文章,他儼然以“反潮流”英雄的口吻論述了毛主席所說的“反潮流是馬列主義的一個原則”,并表露出他不怕“身敗名裂”,要用反潮流來“揚名千古。”
后來,李慶霖便與“四人幫”之間相互利用,以達到各自的目的。而在客觀上,李慶霖則成了江青一伙利用“反潮流”來反對“極右”的走卒。
李慶霖先后擔任莆田縣革委會知青辦副主任、莆田縣革委會教育組組長、福建省高招辦副主任、全國四屆人大代表等等。
“四人幫”橫行的時候,李慶霖為其做了不少壞事。“四人幫”垮臺后,李慶霖被指控為積極投靠“四人幫”而被逮捕。
1979年6月18日,福建省莆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處李慶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牢獄中,李慶霖與其他犯人一樣,種田、種果樹,進行勞動改造。
1988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李慶霖的改造表現,裁定將其減為10年的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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