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江縣人民法院長堡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趙某良、張某訴鄧某浪買賣合同等多起糾紛案。5月10日,該庭干警在“人民法院在線服務貴州網”收到前述案件訴訟材料,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隨即推送到被告戶籍地沙溪鄉綜治中心進行訴前化解。
5月16日,法庭干警向沙溪鄉綜治中心詢問案件化解進度,得知一直未能聯系到被告鄧某浪,調解工作無法開展。法庭干警主動參與尋找被告鄧某浪,先后到其父母居住的安化街道查找并了解其社會關系。從鄧某浪的一位朋友處得知鄧某浪“應該是著了”。但法庭干警為了調解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便通過辦案系統進行類案檢索,發現鄧某浪因涉詐騙犯罪現羈押于德江縣看守所。法庭干警隨即前往看守所向鄧某浪逐一核實案件情況,同時向其宣傳“訴前調解+司法確認”調解帶來的省心、省時、省錢、柔性、高效等便利優勢。鄧某浪在聽取了案情情況及了解訴前調解程序后,真誠地說道:“這個事情給法官們添麻煩了,我和他們(原告)本來關系很好,也是我對不起他們了。我愿意訴前調解并積極配合你們完成調解工作,但鑒于我目前的特殊狀況,麻煩你們盡量做對方工作將支付時間約長一點。”
隨后法庭干警就當前案件情況告知了原告,并再一次引導其選擇用非訴方式解決糾紛。在征得同意后,將該案指派到本院訴前調解中心,在司法警察大隊的配合下將被告提押到調解中心進行調解。面對案件的特殊性,調解員從情理、法理雙重角度出發,耐心地作各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雙方自愿達成了訴前調解協議,并共同向德江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原告趙某良、張某均表示:“訴前調解不僅高效地化解了我們的糾紛,而且也維護了我們之間的朋友情,謝謝法官們!”此次訴前調解通過及時進行訴前引導,促成當事人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不僅節約了法院的司法資源,也及時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長堡人民法庭將始終堅持和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以開展“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活動為契機,積極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為轄區群眾提供多途徑、高效率、低成本的訴訟服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