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履行法定職責、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承擔行政職能的派出機構,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有的國務院部門分區域設置若干個派出機構,也就是說這類派出機構并不是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設置,而是分區域設置,每個派出機構對幾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或相關區域履行相關職責。
例如自然資源部設置9個駐地方的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生態環境部設置6個駐地方的督察局,國家能源局設置6個區域監管局。
二、有的國務院部門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派出機構,即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一個。
例如工信部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通信管理局。
三、有的國務院部門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加上五個計劃單列市(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設置派出機構,共計36個派出機構。也就是說除計劃單列市所在的省(遼寧、山東、浙江、福建、廣東)有兩個派出機構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只有1個。
例如中國證監會設置36個證監局;原來的中國銀保監會(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設置36個監管局。
財政部派駐機構的情況有點特殊,財政部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設置35個監管局(在四川監管局設置西藏監管處)。
四、有的國務院部門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加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設置32個派出機構,例如國家統計局設置32個省級調查總隊。
五、有的國務院部門在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派出機構,例如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設置27個省級局。
有的國務院部門在某些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了3個派出機構,例如國家移民管理局在廣東省設置了廣州邊檢總站、深圳邊檢總站、珠海邊檢總站等3個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在廣東省設置了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等3個派出機構。
同一個國務院部門在同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的派出機構最多的達到8個,那就是海關總署在廣東省設置了8個派出機構,即廣東分署、廣州海關、深圳海關、拱北海關、汕頭海關、黃埔海關、江門海關和湛江海關,以上8個機構均為正廳級單位。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的一項重要職責是綜合協調廣東省內海關的工作關系和業務運作,并承擔對廣東省內海關進行監督檢查、審計巡視、執法評估等工作任務。海關總署在廣東省內的7個直屬海關則承擔其關區的征稅、監管、緝私、出入境檢驗檢疫、統計等工作職責。
那么,海關總署在廣東省設置了這么多的派出機構的原因是什么呢?
這是因為廣東毗鄰港澳,瀕臨南海,對外聯系緊密,區域優勢明顯。廣東的口岸出入境人員數量眾多,廣東省內海關要承擔相應的衛生檢疫等工作任務。
同時廣東是全國第一經濟大省,也是全國外貿第一大省,其進出口總值連續37年保持全國第一。因此廣東省內海關要承擔的進出口關稅及其他稅費的征收管理、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進出口商品的法定檢驗等工作任務繁重。這也是海關總署在廣東設置較多數量的派出機構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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