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掌摑事件,隨著成都鐵路公安的通報,尤其是發布了完整視頻,其中一些細節與我們之前知道的有一點出入。于是,許多人就開始說:反轉了,反轉了!輿論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開始同情起率先打人的家長一方。
反轉了嗎?我認為并沒有。第一,整個事情的性質和基本事實沒有任何變化,都是熊孩子踢椅背引發的成人之間的沖突。
第二,先動手的是熊孩子家長一方,女生才反擊的。
這兩個基本事實沒有發生改變,就不能叫反轉。
成都鐵路警方的通報和完整視頻,其實唯一增加的信息,就是熊孩子家長先打了女子一巴掌之后,女生反擊的不是一巴掌,而是兩巴掌。正是這多出來的一巴掌,讓一些人開始反感這個被打的女生,也為警方做出的各打50大板這個引起巨大爭議的行政處罰,多了一些合理性。
一巴掌就是正當防衛,兩巴掌就是互毆?按警方的意思,別人打人一巴掌,你還回去一巴掌,就算扯平了。此時,列車上的工作人員已經到位,開始進行調解,你再打一巴掌,就是防衛過當,就是互毆,有理變無理了。
其實不能這樣理解。首先,正當防衛是以制止不法侵害為目的,而不是數量上或者力度的絕對對等,更不是你打一耳光,我也只能打你一耳光,多打一下就是防衛過當。
當時熊孩子家長一方的非法侵害被制止了嗎?并沒有,視頻中可以看到,孩子的母親有一個揮舞礦泉水瓶試圖打人的動作,而且當時雙方情緒都很激動,事態并沒有因為工作人員的到來而平息。
其次,也完全無視了先動手和后動手的區別。同樣一巴掌,先動手和后動手的效果是一樣的嗎?完全不一樣。女生雖然打了兩巴掌,但在傷害性其實遠遠不如熊孩子家長的一巴掌。因為在公眾場合扇人耳光的行為,對身體的傷害性不大,但對精神上的侮辱性卻極強,是極具羞辱性的行為,即便打回去,也不能完全消除這種羞辱感。一個主動攻擊,一個是被動反擊,要求被打者用同樣的反擊力度,不僅苛刻,而且是極不公平的。
沖突中,先動手的一方具有決定性意義,也是導致事情升級的關鍵。
許多人之所以嚷嚷著“反轉了”“反轉了”,除了看熱鬧不嫌事大以外,似乎還有一種道德潔癖。視頻中,被打的女生看上去很強勢,你罵我,你罵回去,你拍我,我拍你,你打我,我打回去,還打了兩巴掌,好像一點都不吃虧,不符合大家印象中的那種受害者應該有的弱者形象。
這就是一種道德潔癖,好像受害者必須楚楚可憐、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甚至還要帶點悲情色彩,才值得同情,才值得被幫助。
其實,空談道德毫無意義,用道德水平來衡量一個人更是一種偏見。最簡單的道理,一個滿嘴臟話的人,就一定是壞人嗎?一個文質彬彬、出口成章的人,就一定是好人嗎?這可不一定,很多時候恰恰相反。所謂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因為道德形象是可以偽裝的,而規則才是具有恒定性的。
公共事件,談是非對錯,遠比討論一個人的道德重要。大家之所以從支持被打女生到反感女生,無非就是說她得理不饒人、臟話連篇、沒有教養。這就是一種典型的“拋開事實不談”,回避真問題,而在細枝末節上對一個人進行道德指責。
講道理,比講道理更重要。坦白說,我也不喜歡這個被打女生,但這并不影響我堅定地站在她這一邊。且不說這件事至始至終,都是熊孩子一方3個大人圍攻一個女生,但凡示弱一點就會被對方完全壓倒,最核心的一點是,明明是自己孩子踢了對方的椅背,家長卻拒不道歉,這才是整個事情的關鍵。
熊孩子的媽媽始終在強調一句話“說話注意點,那是小朋友!”這和那句“我的狗不咬人”一樣,是我聽到的最為反感的話之一,透著一種莫名其妙的自信。是小朋友不假,但小朋友做錯事就有理了?我們是應該對小朋友溫柔一點,但前提是不是家長先道歉?
主次顛倒,抓住別人態度差這一點大作文章,繼而先動手打人,我不明白這件事哪里有反轉。
悲哀的是,這次羅翔也跟著躺槍了。對于此事,羅翔此前也有發聲,他認為女生是正當防衛,“互毆”的認定有失公平。他的邏輯非常簡單而有力:正當防衛是“正對不正”,而互毆是“不正對不正”。
多么簡單明了的道理,然而很多人就是聽不懂。成都鐵路公安的通報出來以后,一堆人在那起哄“羅翔被打臉了”。很可笑,也很可悲,一個法學教授,被一群法盲教育。
一個作家說過:世界變壞,就是從不講道理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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