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月,周恩來逝世一周年。民間自發舉行了聲勢不小的紀念活動,一些地方出現要求為天安門事件平反,追究吳德、陳錫聯、吳桂賢等人責任的大字報,令高層十分緊張。
華國鋒當即指示“對此反革命大字報,應該追查”,并親自簽發通知,要求各地了解“有沒有出現關于天安門事件的大字報、大標語以及政治謠言的情況”,報告中央。
按照這個指示,1月份,北京市和一些地方逮捕了一批所謂“謠言制造者”和“反革命分子”。
華國鋒親自批示了北京市關于“李冬民事件”的報告。李冬民系北京重型機器廠工人,時年32歲。1976年,李曾參與“四五運動”,寫大字報對“批鄧”表示不滿。
1977年1月8日前后,李和十多位年輕人在北京長安街貼出大標語,要求讓鄧小平出來工作、為“天安門事件”平反。
李的活動被北京市公安局跟蹤,市委第一書記吳德武斷地認定李是借紀念周恩來,以“天安門事件”做文章,“陰謀策劃先提‘保鄧’口號,讓鄧出來工作,然后宣布打倒‘四人幫’是右派政變,打出保王洪文口號,號召推翻以華主席為首的搞‘右派政變’的黨中央”。2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將李冬民逮捕。
3月,中共中央召開工作會議,華國鋒決定將這個報告及所謂“罪證材料”作為會議文件印發。各地進一步追查、逮捕“謠言制造者”,立案審查,判刑收監。此后,一些地方和部門又逮捕了一批人。有關逮捕的準確數據,迄今未見官方公布的材料。
更厲害的是,3月28日,國務院發出三十號文件,要求對攻擊毛主席、周總理、華主席和以華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破壞揭批“四人幫”斗爭的現行反革命分子,要堅決逮捕法辦;“對極少數罪大惡極,證據確鑿,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者,要堅決殺掉”。
深究起來,這個錯誤的根源并不在華國鋒,而在于長期的“專政”制度和傳統。“文革”時期的“惡攻罪”,將以言定罪推到極致。
1977年的“打擊政治謠言”,當然不能與“文革”相提并論,但手段卻沿襲了“文革”,只是把“攻擊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的罪名換成了“攻擊毛主席和華主席”。
從性質上說,它是“專政”制度悲劇的重演,而這一點才是最應該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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