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壤塘法院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決定。被司法拘留后,被執行人李某及其家屬方才悔悟,并認識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嚴重后果。被執行人李某及其家屬主動將案款30萬余元全部交清,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鑒于被執行人李某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給付義務且認錯態度較好,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強制措施,該案得以圓滿執結。
案情回顧
壤塘法院自2023年3月起,陸續收到4起申請強制執行李某的借款合同糾紛系列案件生效法律文書,涉案標的額達30萬余元。案件在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先通過網絡查控等手段,未能發現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期間執行干警也多次聯系李某,并通知其到法院報告財產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李某總以“過幾天履行”為由進行推脫。我院隨即派出執行干警驅車前往李某居住地小金縣,約談了申請人及被執行人李某,試圖讓其盡快履行完畢,李某不以為意,聲稱自己現在沒有錢待有錢后履行,執行干警又耐心、細致地釋法明理,勸其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給付義務,并釋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還會受到罰款、拘留、信用懲戒等法律制裁,并建議如果一次性給付案款存在困難,可以分批分期給付或者與申請人達成還款協議,但被執行人李某始終以“經濟困難”、“過段時間再給付”為由百般搪塞、推諉。執行干警隨即又對李某微信轉賬記錄等進行了查看,發現李某微信上有頻繁的資金往來,李某的行為已屬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形,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情況,執行干警與局領導慎重交換意見取得支持后,當場作出強制拘傳決定。待一行趕回壤塘法院后執行法官立馬就對李某手機微信轉賬記錄進行了詳細的詢問,并讓其說明情況,但大部分轉款具體情況未交待清楚,對此,壤塘法院依法作出對被執行人李某拘留十五天的決定。面對冰冷的手銬和即將失去的自由,李某對其拒不配合法院執行,故意規避執行等行為表示懺悔,他急忙向執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還款義務,并通過電話讓其家人盡快將案款送到法院。隨后,李某家屬聯系到執行法官并將案款全部交清。至此,該系列案30萬余元案款得以全部執行完畢。壤塘法院也根據李某履行義務的實際表現,決定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今年以來,壤塘縣法院持續保持強制執行高壓態勢,突出執行工作的強制性和威懾力,把反規避執行工作當作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來抓,具體案情具體分析,著力破解執行難題,尋找個案切入點,多措并舉,用足用好懲戒措施,下一步,壤塘法院將嚴厲打擊和懲戒規避、抗拒執行行為,重點排查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規避執行的未結執行積案,并進一步加大對拒執行為的證據收集和固定,對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被執行人展開凌厲攻勢,用好用足用活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編輯:綜合辦
圖文:執行局
審核:方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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