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萬山法院將法庭搬到百姓家門口,到萬山區魚塘鄉江屯村巡回審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邀請村支兩委、部分村民共30余人旁聽庭審,讓群眾在家門口“零距離”接受法治教育。
基本案情:被告人姚某某因法律意識淡薄,無證駕駛正三輪載貨摩托車,在會車時未遵守交通規則靠右側行駛,其駕駛車輛與對向行駛的無號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發生碰撞,導致對向車輛乘車人姚某受傷和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后被害人姚某經搶救無效死亡。該案被告人與被害人系同村村民,案發后被告人對被害人進行了積極救治和經濟賠償,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該案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姚某某自愿認罪認罰,后悔自己因無知、法律意識淡薄,給被害人一家造成了不可彌補的精神傷害。本案當庭宣判,被告人姚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
庭審結束后,辦案法官針對近年來農村涉摩托車、三輪車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等案件頻繁發生的情況,以本案庭審為契機當庭釋法,列舉近年來萬山法院審理的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等案件,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讓廣大人民群眾深刻認識到了無證駕駛機動車、酒后駕駛機動車等行為的危害性,并釋明法律后果,引導群眾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文明駕駛。通過發揮巡回審判職能作用,以案說法、以案普法,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旁聽群眾紛紛表示今后會遵守交通規則,不會違反法律法規,對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負責,對家人和家庭負責。
此外,還向旁聽群眾發放了禁毒知識、未成年人保護、《反有組織犯罪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反邪教、防范非法集資、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安全生產等宣傳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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