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為告誡庶支子孫學會滿足,在《皇明祖訓》中特別強調“自古親王居國,其樂甚於天子”。理由是親王享受著僅次于皇帝的待遇,卻無需像皇帝一般每天起早貪黑的日理萬機,勞心勞力還唯恐天下之難治。沒有壓力在身,自然吃嘛嘛香,睡嘛嘛棒,生活樂無邊。
明太祖朱元璋劇照
這一觀點雖然有失偏頗,但對照明朝的實際情況,卻相當有理。英年早逝與在位日短,是存在于明朝皇帝之身上的兩大現狀。在位時間最長的為明神宗朱翊鈞,君臨48年。最長壽的皇帝則是老朱本人,享年71歲。而宗王之中在位50年以上者,或活到耄耋之年者,不在少數。最夸張的當屬吉王朱見浚,壽命超越明代所有皇帝不說,在位時間更是長達71年,與老朱的壽數齊平。
朱見浚,生于景泰七年(1456年)六月初九,為明英宗朱祁鎮第七子,生母宸妃萬氏。他出生時,父皇正頂著太上皇的名頭,被幽禁于南內,過著形同囚徒的生活。
堂堂皇帝之所以會遭幽禁,是因為他見獵心喜執意御駕親征,結果在土木堡喪師辱國,被迫前往瓦剌留學。國不可一日無君,國有難更是有賴長君,當是時明英宗諸子幼弱,是以弟弟郕王朱祁鈺頂替上來,被擁立為新皇帝,是為明代宗。隨即在他的統領下,打贏北京保衛戰,使大明成功度過危機,聲望扶搖直上。
景泰元年(1450年),太上皇朱祁鎮留學歸來。然而權力對男人而言是最烈的毒藥,故在東安門匆匆上演過哥倆好之后,明代宗立馬恭送大哥入南內靜養。在南內的七年間,日子雖然苦,卻并不耽擱明英宗生兒育女,估計是想學唐高祖報復唐太宗的故智。在朱見浚之前,已有好幾個子女于南內降生,他則是最后一個出生在南內的皇子。
位于南內故址的東苑戲樓
景泰八年正月,太上皇通過奪門之變復辟,改元天順,再次君臨天下。本來命運堪憂的朱見浚兄弟幾個,也迎來嶄新的人生。天順元年(1457年)三月初六,明英宗下詔正式冊封諸子。許是因為朱見浚出生不久,一家人就得以離開南內,脫離囚徒生活,讓明英宗認為這是幼子給他帶來的好運,是以冊封年僅2歲的朱見浚為吉王。受命冊封的正副使為文安伯張輗和禮部侍郎鄒干。
成化二年(1466年)七月,明憲宗下旨給時年11歲的吉王朱見浚舉行冠禮。持節兼掌冠者,也就是主持冠禮的,為太保、會昌候孫繼宗;贊冠者,也就是充當司儀為之贊唱的,為太子少保、戶部尚書馬昂;宣敕戒者,為少保、吏部尚書、內閣首輔李賢。
成化六年(1470年)七月,明憲宗任命翰林院檢討張廉、李顯為吉王府左右長史,待詔李杰、施靖為王府紀善(掌規諫諷諭),中書舍人施昂、李晟為審理正、審理副,這六人是吉王朱見浚身邊的老人。此外又遴選訓導張黼等二十五人充任吉藩王府官,并給吉王府的內庫定名廣實。如此安排,是因為“吉王年長出府故也”。
當年九月十八,吉王朱見浚正式搬離皇宮,出居諸王館,等待之國。親王出閣,依例都會定下歲祿額度,賜予部分歲祿及在京臨時莊田,供其用度。吉王的歲祿為一萬石,之國后足額發放,在京時按照前例當為每年三千石。
明諸王館故址:北京協和醫院東單院區
成化八年(1472年),朱見浚上疏奏討青縣(今河北青縣)夾河地,用的理由是此地屬于未開墾的荒地。結果戶部奏稱,經過實地調查,夾河地屬于有主的糧草地,不宜賜予。明憲宗“從之”。
許是出于補償心理,成化十年(1474年)十一月,明憲宗下旨賜予朱見浚位于河間府境內的田地一百頃。
成化十年,19歲的吉王朱見浚成婚,王妃為金吾左衛指揮使張通之女。這意味著他離之以國為時不遠。
成化十三年(1477年)八月,吉王之國在即,明憲宗命禮部制定相關禮儀制度。兩天后,禮部呈上《親王之國禮儀》,儀制悉如崇王朱見澤,也就是延續德王朱見潾之國的那一套。獲得明憲宗核準。同時按例賜予吉王淮鹽歲三百引。
不過在之國之前,朱見浚還有兩件事情要忙活。一是吉王府儀衛正王瑀受人牽連而被治罪,按理應當調任他處。一為王府內使楊傳因為私忿,命人將對方活活打死,刑部因此緝拿其家人,楊傳懼而避往他處。這兩件事不解決將影響他之國的進程,是以上疏為他們求情。最終處理的結果是,王瑀留任,楊傳殺人案則以出銀十兩給死者家結案。
九月,吉王朱見浚之國儀式正式啟動。
初七,朱見浚赴昌平天壽山,祭掃長陵(明太宗)、獻陵(明仁宗)、景陵(明宣宗)、裕陵(明英宗),向歷代先帝辭陵。十九日,朱見浚入宮,在奉先殿拜別列祖列宗。二十日,朱見浚在奉天殿向皇帝大兄陛辭。
湘江長沙段風光
隨即,吉王夫婦率領吉藩所屬開赴通州,在此登船沿運河浩浩蕩蕩地一路南下,過揚州之后轉入長江,溯江而上渡洞庭入湘江,在長沙府城外靠岸,入城祭祀本藩社稷、山川諸臺,并接受本地文武官員的朝賀。
據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的相關記載,為滿足吉王之國,朝廷共動用船只多達七百余艘。當然這個規模并非明代親王之國的巔峰,弘治年間興王朱祐杬(音yuan)、岐王朱祐棆(音lun)之國,各動用船只九百余艘,車輛數千,可見一次藩王之國耗費有多大。
“德、秀、吉、崇、徽五府,皆英宗皇帝之子,憲宗皇帝之弟。彼時之國,船亦多不過七百余艘,軍校無車兩,宮人無廩給,而各府亦遠涉江湖,從容至國。”(《明孝宗實錄》)
南京,是大明的留都,更是開國之君明太祖朱元璋長眠之地。吉王之國走水路之國,南京正處于路線上。因此禮部認為藩王之國道經南京,不去謁拜孝陵實在不像話,要求吉王在南京暫停,以祭掃長陵的禮儀赴孝陵辭陵。明憲宗從善如流。
吉王朱見浚因此成為永樂朝以后,少有的能親赴南京祭祀孝陵的藩王。
明孝陵
吉王府是在襄王朱瞻墡遷國湖廣襄陽府后,遺留的襄王府基礎上改建而成。襄王遷國發生于正統元年(1436年),距朱見浚之國已過去40余年,王府長期處于無人居住狀態,自然需要大修。事實上直到朱見浚之國,吉王府及其附屬建筑的再建工程依然沒有結束。他辭陛前一天,明憲宗下詔,命有司修建吉藩所屬的社稷壇、山川壇、旗纛壇等祭祀禮儀建筑。他抵達長沙時,奉命修建吉王府的內府左少監唐宏、工部員外郎劉琛,還停留在長沙督造王府。
據清末學者陳運溶在其著作《湘城訪古錄》中稱:“考明藩邸制,五殿三宮,設山川社稷廟于城內,城垣周以四門,堂庫等室在焉。總宮殿室屋八百間有奇,故省會幾為藩府占其十之七八。”說藩府占據府城十之七八過于夸張,且所謂的藩府并不單指吉王府本身,還包括下屬的儀衛司等王國機構官署,及郡王、將軍等宗室府邸,不過吉王府的規模宏大也是實情。
當時的吉王府,南到今解放西路一帶,北迄紫荊街附近,西起三興街,東至東牌樓街,四周圍有城垣,內部以二殿三宮為主體,各種建筑鱗次櫛比,妥妥地一個縮小版紫禁城。在如此宏偉的王府中住著,自是舒適愜意。
不過朱見浚并非是個只知貪圖享樂,甚至為非作歹的藩王。他就藩之后,對當地農業、商貿、文化的發展,多有建樹。
橘子洲
長沙地處湘江下游,南經瀟湘勾連嶺南,北濟洞庭直入長江,自古就是湖湘首邑、南方重鎮、水陸都會,城外湘江之上帆檣如林、舟楫相連,一派繁忙景象。然而湘江府城段江岸平直,水勢洶涌,又缺乏可供安全停泊的碼頭,故船只行經此段多有漂沒。
朱見浚得知這一狀況后,有心解決。他聽說長沙府城外西南一帶的江邊,原本有一個名為通江港的港口,由于維護不善,導致港池淤塞,舟楫難以停靠,便動了疏浚通江港的想法。
成化十四年(1478年)五月,朱見浚以本府長史司等衙門無正式辦公場所,王府官吏軍校無處容身,上疏朝廷奏請按崇藩之例,命唐宏、劉琛為其督造。同時提出長沙水運困局,請求讓唐、劉二人完成王府工程之后,接著疏浚通江港,以改善長沙的航運環境。
“又奏:‘長沙府地西臨大江,水勢洶涌,岸無回曲,往來客舟灣泊,多為風濤所損。聞府外西南,原有通江一港,年久淤塞,不便舟楫。今左少監唐宏、員外郎劉琛奉敕于此營造府第,工完之日,宜令督工疏通之。’”(《明憲宗實錄》)
對營建王府官衙及官吏軍校房舍,工部毫不推脫一口應承。可對疏浚通江港之事,工部認為這是地方官府的職責,因此不愿接手。上疏表示,唐、劉二人完成王府工程之后,應當立即回京復命,至于疏浚河道之事,當移文地方,讓湖廣巡撫等方大員核實之后,再命有關部門進行施工。
面對不同意見,明憲宗選擇偏向弟弟,表示若沒有妨礙的話,就依吉王所請,讓他們順便把河道也疏浚了吧。皇帝開口,些許小事即便有礙也會變成無礙。通江港因此得以疏浚,往來長沙的船只從此有了一個安全停泊之所。
弘治年間,吉王朱見浚上疏彈劾長沙衛都指揮楊銓,稱其犯有巡視洞庭湖時超額征用軍余等多起不法之事。朝廷命湖廣巡撫徐恪審理此案。結果徐恪尚未完成審理,就升任南京工部侍郎,接到任命便丟下案子興沖沖的上任去也。接替他出任湖廣巡撫的樊瑩,在審理途中因染病告歸。
眼見案子一而再的被拖延,朱見浚再次上疏奏稟。為此,朝廷派出大理寺少卿陳璚等前去調查,結果訪得吉王所言不虛。
弘治十年(1497年)二月,明孝宗做出裁決,長沙衛都指揮楊銓被降一級任用,前湖廣巡撫徐恪罰俸二月。樊瑩因病告歸,免于處罰。
岳麓山
限于技術與產能,古代書籍非常珍貴,尋常百姓想要讀書卻一紙難求。藩王手中資源眾多,刊刻書籍比尋常人要方便的多,明版古籍中就有眾多藩府版本。針對這一現狀,朱見浚在岳麓書院刊刻《先圣圖》及《尚書》等典籍,贈予讀書人。可見他對當地的文化教育,也頗為重視。此外,位于岳麓山的道教宮觀云麓宮,亦是朱見浚所建。
弘治五年(1492年)六月,明孝宗下旨對吉王府進行大修。至于原因嗎,乃是吉王朱見浚上疏宣稱王府“年久頹敝”,也就是王府年久失修破敗不堪。此時距吉王府營建完工才過去將將20年,“年久頹敝”一詞不知從何說起。
有明一代,南北兩京十三省中,湖廣布政司是接收藩王最多的一個。截止弘治年間,不算已經絕嗣的藩王,在國的藩王有武昌府楚王、荊州府遼王、武岡州岷王、襄陽府襄王、蘄州荊王、長沙府吉王、德安府岐王、安陸州興王、衡州府雍王九家,此外還有一個與大宗別省而居的郡王,遷國澧州的蜀藩華陽王。這么多宗室的開支都要湖廣承擔,負擔之重可想而知。
何況,興王朱祐杬之國安陸州(今湖北鐘祥市)的時間為弘治七年(1494年),岐王朱祐棆之國德安府(今湖北安陸市)的時間為弘治八年(1495年),雍王朱祐枟(音yun)之國衡州府(今湖南衡陽市)的時間為弘治十二年(1499年)。在他們之國前,王府都必須開工營建。因此吉王府獲準重修的同時,興王府、岐王府也次第開工營建。親王府的修建耗資靡費,三座王府同時開建,湖廣方面表示壓力山大,難以承受。
長沙吉王府大致范圍
弘治七年(1494年)二月,湖廣巡撫韓文上疏朝廷,指出同時營建三座王府,每年單單為解決工匠吃飯,就耗資四萬三千二百兩白銀,本省財政實在不堪承受,希望暫且將荊州府抽分木植料價的七成劃歸湖廣,以作補充。
此議遭到工部的強烈反對,因為荊州府的抽分木料為工部的囊中之物,主要用于建造漕運船只,及打造直供大內的各種器皿,哪個都不能停。
可韓文所言也是實情。早在弘治五年,時任湖廣巡撫謝綬就以“方蓋造王府故”,請求免除湖廣境內武昌、漢陽等十一府知府朝覲,獲得明孝宗恩準。連知府覲見皇帝的路費都要克扣,可見湖廣方面已經窘迫到何等地步。
明孝宗體諒湖廣、工部各自的難處,最終表示不動用荊州府抽分木植,改命將廣東官鹽暫調衡州、永州等地發賣,每引收銀二分,以助修造三處王府之用。
然而直到弘治十年(1497年),三座王府之中只有興王府得以完工。眼看著雍王府又要開建,湖廣方面文武官員頓時急了。
當年六月,安陸州城頭的旗桿在大雨中被雷霆擊碎。七月十六日,吉王府大門端禮門上的吻獸及位于其后的金柱頭,也被迅雷擊碎。加之長沙府往年還出現過所謂的“草木之妖”。這一切成為地方大員祭出天人感應,以對抗皇命的絕佳征兆。
當年九月,鎮守湖廣總兵官鎮遠侯顧溥上疏朝廷,宣稱湖廣本地突然出現“草木之妖”,閃電專劈王府,不劈其他地方,是因為大肆修建王府,使當地百姓承擔的勞役及稅賦太過承重,以致民怨沸騰,上干天和,老天才降下災異警告世人。因此,他請求皇帝“仰畏天變,俯念小民”。顧溥在奏疏中將重修吉王府當成典型,瘋狂吐槽:
“吉府房屋造自成化初年,今僅二十余年,初議修補價銀不過七八千兩。王少之,奏遣內外官員一依崇府式樣修蓋。于是,前后宮殿,兩廊各門,房屋墻垣,展大鼎新,計用過物料百數十萬,銀米亦余數萬,歲撥夫匠三萬余。興工四年,止成急修房屋七百余間,其余工程漫無紀極。”(《明孝宗實錄》)
吉王府與長沙府城位置關系圖
明孝宗對此還算重視,命工部核查各王府修建內容,確屬急需修建者,繼續營建;可以暫緩者,暫行停止修建;該緩而不愿緩者,參照郡王、將軍事例,審計出所需用料的價值,撥給相應費用,讓他們自行修建。
湖廣巡撫沈暉對皇帝和稀泥的做法相當不滿,于當年十一月上疏朝廷,以天人感應為準繩,要求皇帝體念百姓疾苦,重視上蒼警示,停止用工用役,撥給銀兩讓吉王動用本府力量,自行修繕王府。
“甲辰……巡撫湖廣都御史沈暉奏:‘吉府修建府第幾四年,工尚未就。近者,震雷擊碎州城旗竿,及本府端禮門脊獸并后柱意者,天厭土木之繁興,念小民之疾苦,故發此變異以警動之。謂宜暫止工役,或令有司量給銀價,俾本府自造,庶幾少蘇民困,以回天意。’” (《明孝宗實錄》)
明孝宗從其所請。
明代,長沙府先后建立過四個藩國。朱梓的潭國和朱橞的谷國,或因絕嗣或因謀反而被除國。按照慣例,他們遺留的產業應當被第三個在此建藩的襄王朱瞻墡(音shan)繼承。然而襄國只是遠遷襄陽府,被沒有絕嗣,未知其在長沙周邊的田莊是否被收回,最終由吉藩繼承。可不管怎樣,重親情的明憲宗必然不會虧待朱見浚這個弟弟,之國時被賜予的莊田少說也有數百頃打底。據《國朝獻徵錄》記載,朱見浚在世之時,吉藩“得賜名雞鵝食田十三萬畝”,也即一千三百頃,這可是非常值錢的南方田地,非北方可比。
即便如此,朱見浚依然在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奏討不斷。
成化十八年(1482年)十二月,賜予淮鹽一千引。弘治九年(1496年)七月,增給吉王兩淮食鹽歲七百引,使吉藩每年擁有一千引淮鹽的進項。嘉靖四年(1525年),賜予湘潭縣商稅門攤。嘉靖五年(1526年),賜予湘鄉、醴陵、安化、攸縣四縣稅課。
以上為朱見浚的奏請完全得到滿足的,更多的時候,因為相關方面的反對,奏討只得到部分滿足,或者干脆被否決。
湘潭湘江風光帶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朱見浚上疏奏討湘潭縣稅課局,及湘潭、湘陰兩縣河泊所課鈔。戶部對此并不買賬,皆因湘潭縣并未設置稅課局,一旦同意吉王所請,必然會在當地設局征稅造成擾民,至于湘潭、湘陰兩縣河泊所,課鈔不下二萬貫,可這部分經費屬于給官軍發俸祿的軍費,不可輕動。不過兄弟開了口,明憲宗也不好完全駁他面子,故下旨將湘陰縣河泊所課鈔賜予吉藩,但有時間限制,只給三年。
弘治二年(1489年),眼見湘陰縣河泊所課鈔即將到期,朱見浚上疏朝廷,請求大侄子將湘陰縣河泊所完全賜予吉藩,作為永業。戶部再次站出來反對,不過這次收效甚微。明孝宗改以湘潭縣河泊所稅課相賜。
眼見大侄子好說話,朱見浚竟起了得隴望蜀之意,于弘治十一年(1498年)閏十一月,再次上疏奏請湘陰縣河泊所課鈔。這下戶部算是被惹毛了,直接搬出“祖宗舊制”壓人。明孝宗表示妥協,拒絕叔王所請的同時,下令各藩不許再奏請稅課。
弘治十年(1497年),朱見浚上疏表示本地出產的紅米太過粗糙,難以下咽,請求將祿米更換成白米。可因湖廣親藩眾多,為與民休息,湖廣巡撫早就宗室祿米一事討要過旨意,要求各王府的歲祿“俱收土產之米”,不許索要白米。別家宗室沒意見,就你吉王要鬧事,顯得你金貴是吧。然而明孝宗非常體貼自家七叔,下令將吉王歲祿的一半,也就是五千石改成白米發放。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六月,吉王妃張氏薨逝,安葬于長沙府城東南方的善化縣關山。關山位于今湖南長沙市雨花區跳馬鎮境內,包括其周邊的鳳凰山、大智山一帶,是吉王家族墓地所在。親王墳園自然需要有人守護,而關山離長沙近四十里,運送米糧不便。故弘治七年(1494年),朱見浚以“守墳官校無以給衣食”為由,上疏朝廷,請求賜予近墳無糧地,供他們自給自足。明孝宗下旨賜予五頃。
此舉遭到湖廣巡按御史田奫(音yun)強烈反對,強項的表示吉王妃墳園周邊沒有可供撥給的無糧田。明孝宗只得收回成命。
嘉靖四年(1525年)十月,朱見浚上疏奏討衡州府稅課司商稅鹽號門攤,并要求增加吉藩每年食鹽的供應量。這次戶部說話很難聽,斥責他“陳請無厭”,要求不予理會。明世宗從部議。
所有奏討之中,朱見浚最看重,最孜孜以求的當屬蒸湘水利、錫坑湖塘等處的錢貨。蒸湘水利、錫坑湖塘等處位于衡州府境內,原本歸屬明憲宗第八子雍王朱祐枟所有。正德二年(1507年)朱祐枟薨逝,雍國因無子被除國。
朱見浚因衡州府與長沙府相鄰,管理較為方便,是以在侄子去世后就惦記上了其遺留的這片產業。當年十一月,他上疏奏討蒸湘水利,同時要求湘潭縣稅課。工部、戶部部議之后,給出給予吉藩管理三年的建議。
南岳衡山
結果,這一提案遭戶科給事中張弘至等封駁。他們認為吉王受到的賞賜已經太多,且這種奏請完全與制度不合,因此要求不予理會的同時,治吉藩承奉、長史等官輔佐不利之罪,治戶部尚書顧佐等人不能秉公辦事、諷諫皇帝之罪。明武宗得奏,出來和稀泥,下詔歷數吉藩承奉、長史之罪,然后給予赦免,至于顧佐等人則直接不予勘問。
正所謂財帛動人心,即便王府官因此受到懲戒,朱見浚依然不肯罷手。
正德十年(1515年),朱見浚以修蓋府第為由,再次上疏奏討蒸湘水利,這次沒什么反對聲浪,故在工部部議之后,同意將蒸湘水利的錢貨賜予吉藩三年。
“(正月)庚申……復賜吉王湖廣衡州府蒸湘湖塘水利三年。蒸湘水利,雍靖王所遺也。吉王以鄰境,嘗以為請。既許之,以給事中張弘至等執論而罷。至是,以修蓋府第復請。工部議覆。詔給賜三年,后仍舊。”(《明武宗實錄》)
正德十三年(1518年)正月,在吉王的奏請下,再次將蒸湘湖塘水利所得賜予吉藩三年。用的理由嗎,依然是修繕王府。
嘉靖元年(1521年)五月,朱見浚又一次以修繕王府為由,奏請將蒸湘水利所得賜予本藩。
吉王府于成化年間建府,弘治年間有過一次大修,正德年間又開始翻修,幾乎是每隔20年久修繕一次。且本次修繕一修就是六年,年號都已經換成嘉靖,可依然沒有完工的跡象。你這吉王府敢情比北京的紫禁城還金貴是吧。
工部對此表示強烈不滿,要求行文地方撫按進行勘查之后再行定奪。實際上第二次即將屆滿時,朱見浚有過奏討,只不過被明武宗所拒,估計其中就有工部的功勞。可此時的明世宗,正圍繞著“大禮議”問題,與楊廷和等朝臣斗得不亦樂乎,急需各方支持,故力排眾議準許吉藩再征收四年蒸湘水利的錢貨。
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初八,吉王朱見浚薨逝。明世宗接到訃告,下旨為其輟朝三日,遣崇信伯費柱赴長沙致祭。他2歲封王,享年72歲,在位長達71年,是有明一代在位時間最長的藩王,也是明英宗諸子中最長壽的一個。
如何正確評價歷史人物,是研究、學習歷史過程中,需要面對的一個重要課題,因為人具有多面性。根據唯物辯證法的理論,事物普遍存在矛盾,矛盾是推動事物發展的內在因素。因此,評價歷史人物時,一定要深入人物所出的歷史背景,去正確認識人物的矛盾,再運用兩分法進行分析,如此才能得出相對客觀的評價。
賈誼故居
誠如老朱所言,朱見浚享受著僅次于皇帝的待遇與特權,故在享樂一事上可謂是窮兇極欲。為獲得舒適的居住環境,在位期間三次大修王府,平均間隔僅僅20年,且每次一修就是數年。為滿足口腹之欲,不顧祖制,不顧朝廷禁令,也不管地方百姓的承受能力,執意要求用白米充當歲祿。為了搞錢,無休止地向朝廷奏討各種利益,即便被拒絕,依然會鍥而不舍的再三奏討,整一個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架勢。
然而他在國期間,疏浚通江港,刊刻書籍分發給讀書人,修建宮觀,彈劾不法官員,為長沙的經濟、文化事業貢獻良多。且除卻貪婪之外,并無多大惡跡,在朝廷眼中屬于標準的賢王,這也是他被賜謚曰“簡”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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