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傳授他人犯罪方法既違背了道德底線,也觸犯了國家法律。做人應當多做贈人玫瑰手有余香之事,切不可做送人黑鍋一手黑灰的糊涂事,以免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近日,一男子因傳授犯罪方法被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郭某某知道利用大型運輸車藏匿毒品運輸的方法后,受謝某某請托,于2022年4月,通過微信語音、視頻等方式指導昌某某錄制包裝毒品、藏匿毒品以及取出毒品的視頻,并將該視頻轉發給謝某某從事犯罪活動。事后,被告人郭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2023年3月,萬山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之規定,判決:“被告人郭某某犯傳授犯罪方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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