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情況
近日,無棣縣公安局成功搗毀一個為電信詐騙進行電話“引流”的詐騙窩點,抓獲6名嫌疑人。
3月10日,無棣縣公安局接到線索,無棣縣轄區內存在多個涉嫌電信詐騙的手機號碼。對此,無棣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進行研判,通過對涉案手機號持有人進行分析和對駕駛車輛盯梢跟蹤,掌握了該團伙的活動規律和軌跡。次日,無棣縣公安局集合警力迅速行動,一舉抓獲王某浩、王某亮、王某霞、門某凱、馬某振、郭某瑤6名犯罪嫌疑人,查獲涉案手機11部。經查,今年3月份以來,該團伙為謀取利益,為電信詐騙分子提供電話轉接服務,冒充天貓、淘寶等客服引導被害人添加相關微信號,以便詐騙團伙進一步實施詐騙活動。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預防電信詐騙
02什么是“引流”:引流”是詐騙手段翻新的一種形式。犯罪分子通過撥打電話、發送短信、面對面掃碼關注等方式,發送誘導性信息,引導被害人加入犯罪分子的微信群、QQ群或其他小程序,后期由電信網絡詐騙集團對被害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
“引流”作為電信網絡詐騙的源頭,目的是讓受害人與騙子打上交道,可以說“引流”是詐騙開始的“前端服務”,沒有“引流”就沒有精準地實施詐騙。
二、刑事規定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山東:詐騙罪:數額較大:6000元,數額巨大:8萬,數額特別巨大:50萬。電信網絡詐騙:3千、三萬元、五十萬元以上的)
(合同詐騙罪:個人:2萬,20萬,80萬;單位:10萬,100萬,400萬)
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罪;搶劫罪】“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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