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富文
文/盛學友
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中央委員、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多年來一直關注秦嶺生態保護問題。
作為一位法學博士和教授,鞏富文經過了嚴謹的調研,他認為,“秦嶺生態環境的保護,需要建立相應的補償機制。秦嶺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建立,則離不開秦嶺生態功能的研究”。
秦嶺的生態功能,主要有七個方面:調節氣候、涵養水源、水土保持、維護生物多樣性、瀕危動植物養護、森林炭匯、植物造氧等功能。
“只有明確秦嶺生態功能的不同類型,以及各生態功能所分別具有的生態價值數量,才能有針對性地建立起秦嶺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鞏富文告訴筆者。
鞏富文認為,有必要加快該方面研究,推動構建以秦嶺為代表的山脈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盡快實現秦嶺生態文明。
為此,他提出五點建議:
第一,全方位加大秦嶺生態功能及其生態利益的研究。
鞏富文說,應當全方位加大對秦嶺所具有的生態功能及其生態利益的研究。在對秦嶺的生態功能及生態利益的定性有了共識后,就需要通過各種科學的方法,測算秦嶺各項生態功能所形成的生態利益的大小,及秦嶺生態價值在全社會不同成員或不同區域之間的分配情況,進而才能構建起秦嶺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第二,明確秦嶺生態保護補償的補償主體和被補償主體。
通過調研,鞏富文發現,就調水工程生態保護補償實踐看,受水地區只是通過“對口支援”充當了次要的補償主體。從被補償主體看,主要是水源地地方政府,幾乎沒有擴大到秦嶺全部“生態保護貢獻者”,被補償主體范圍也不全面。“為此,我建議,補償主體和被補償主體,不僅都應當適度予以擴大,而且還要予以明確”。
第三,增加秦嶺生態保護補償的具體方式。
縱觀我國秦嶺生態保護補償的政策與立法,現有的補償方式主要表現為中央政府的縱向財政轉移支付,缺少地區間的橫向補償,也沒有比較靈活的市場補償方式。
“應當進一步明確生態利益的制造者、獲得者,以及不同主體制造或獲得的生態利益的具體數量”,鞏富文說,“只有在明確了這些數量關系后,才可能推動背后的利益主體以適當方式實現生態保護補償,真正建立起包含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地區間橫向補償和市場補償等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新格局”。
第四,加大秦嶺生態保護補償的補償額度。
鞏富文在調研中發現,現行生態保護補償的數量極其不足。以陜西省漢中市為例,有專家認為,漢中市因保護環境每年損失保護性成本294億元,但實際上,“每年得到的生態補償數額只有9億元左右,缺口很大”。
這個測算值,基本上反映了補償額度與應補償額之間的巨大差距。因此,應盡快啟動該方面的研究,明確生態價值以及補償的數量關系,才能明確并落實應予補償的具體額度。
第五,盡快啟動秦嶺生態補償的重點領域試點。
針對試點,鞏富文非常具體地提出了五個方面的設想:
南水北調中線生態補償機制的完善問題,核心是測算水源地對調水工程的貢獻份額,明確受水區地方享受到的利益數量;
長江、黃河的重要支流漢江、嘉陵江、渭河等分別的貢獻量,然后將貢獻值分解到秦嶺不同地區,細化所有生態貢獻者的貢獻份額;
推動秦嶺炭匯的交易,陜西秦嶺的植被覆蓋率達到82%,碳匯數額巨大,有必要明確碳匯數量關系,推動秦嶺的炭匯實踐;
推動研究秦嶺對關中地區的水源涵養功能以及該功能對關中地區的生態價值,包括有關的具體數量關系,嘗試推動關中地區對秦嶺的水源涵養功能進行生態補償。
開展引漢濟渭工程生態補償試點,引漢濟渭均在陜西省轄區范圍,地方立法及政策推動相對簡單容易,因此,應盡早開展引漢濟渭生態補償試點,最終對秦嶺生態補償會產生一定的示范作用。(文/盛學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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