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的一起綁架案,引起了廣大網友的興趣。
媒體報道:2023年1月9日,廣西藤縣富榮村的村民陳克政,策劃綁架了藤縣原縣委書記、現任梧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黃東明,并勒索3000萬元。
諸位,我們可是法治國家啊,怎么能允許這么惡劣的事件發生呢?于是公安機關立刻成立專案組,迅速破案,找到了縣委書記被綁架的地點,成功解救了人質。
而媒體披露的一個細節,頗值得人玩味:據知情人透露,在破案之前,縣委書記黃東明的家屬已向綁匪支付了千萬贖金。
千萬贖金,說拿就拿,這份財力,著實讓人震驚了。
很多網友表示:這跟《縣委大院》里演的不一樣啊!
不出所料,警方很快發出了辟謠通報:此案仍在偵辦中,網傳的“受害者家屬支付1000萬贖金”等信息失實,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
可以說,這個謠辟得是相當敷衍了。
廣大群眾并不買賬。
“支付千萬贖金”失實,是怎么個失實法?是縣委書記家里根本沒支付贖金,還是支付了999萬,不夠一千萬?
一句話就能說明白的事,為什么還要故弄玄虛,讓群眾們猜來猜去,莫非有什么難言之隱?
鑒于廣大人民群眾對于如今公信力的信任程度,這種辟謠,我認為相當沒有誠意,反而給了網友們更多遐想的空間。
一個藤縣的村民,綁架本縣的原縣委書記,這起案情本身就足夠人玩味的。按說,哪個縣里都有不少有錢人,做生意的,開廠子的,搞工程的……可他偏偏放過那些大老板,去綁架了一名公職人員,你說奇不奇怪?
一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都知道綁架一名縣里的最高領導,會招致什么樣的后果。公安機關絕對會動用一切警力,來打擊罪犯,解救人質。可即使如此,綁匪陳克政及其同伙還是鋌而走險,綁架了這名原縣委書記,現任供銷合作社黨組書記的黃東明。
我只能做出這樣的猜測:綁匪認定黃東明有錢。最起碼,他比那些大老板都有錢。
我不知道綁匪們為什么會做出這樣的認定。也許都是一個縣里的,知根知底吧。
試想,如果你們縣里有一名縣委書記,清正廉潔,恪守自律,出入無豪車,居住無豪宅,不媚上,不欺下,不養小三,不包攬工程,不搞裙帶關系,不把自己親戚全都塞到機關單位……如果你哪天鋌而走險,要搞綁架勒索一票大的,你會挑這樣的人下手嗎?
吃飽了撐的吧!
可能有人說,你說的那種領導,現實中根本不可能存在嘛。哎,這我就要批評你了,《縣委大院》沒有看嗎?那么好的電視劇,你還沒受到感染嗎?
所以我說,文藝工作者的角色很重要,尤其是影視工作者,應該充分把他們的作用發揮起來。
就像《縣委大院》這種劇,如果拍一部不能解決問題,那就拍10部。
我相信像綁架縣委書記這種事,會越來越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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