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大田高等法院判決日本長崎縣對馬市觀音寺被盜佛像的所有權歸日方,推翻了韓國法院的一審判決。】2月1日,據韓日多家媒體報道——針對長崎縣對馬市觀音寺的“觀世音菩薩坐像”被韓國一盜竊團伙偷盜后帶回韓國,韓國的浮石寺主張“該坐像屬于數百年前被倭寇掠奪文物,要求韓國政府不要把佛像返還給日本”的二審判決中,韓國大田高等法院本月1日做出了取消一審判決的二審判決——駁回了認同韓方浮石寺主張文物歸己的一審判決,承認對馬市觀音寺對該坐像的所有權,要求浮石寺將佛像交還給日方。大田高等法院認為——14世紀制作該佛像時,韓方浮石寺雖然擁有所有權,但當時的浮石寺與現在的浮石寺是否屬于同一運營實體的證據不足。關于該文物東渡日本的經過,雖然“有被倭寇掠奪的相當程度的可信度”,但由于對馬市的觀音寺長年保有該文物,且日韓民法上的“取得時效”已過,認定現在的所有權屬于日方觀音寺一方。該佛像目前保管在大田的國立文化遺產研究所。韓國文化遺產廳在2014年對雕像被偷運到韓國的經過進行調查后得出了“被掠奪的可能性很高,但很難斷定”的結論。也有很多批判聲音認為這次的判決可能考量了尹錫悅政府積極改善韓日關系的態度,高等法院可能考慮到政治影響做出了如此的判斷。
據悉——引發此次訴訟的佛像為日本長崎縣指定的有形文化財的“觀世音菩薩坐像”,2012年10月被盜,韓國檢查當局在盜竊案發生后的第二年抓獲盜竊團伙并追回佛像,盜竊案犯后來在韓國受到了刑事處罰。韓國浮石寺方面主張該佛像系“數百年前被倭寇掠奪的韓方文物”,并發起訴訟要求引渡該文物。在2017年1月的一審判決中,韓國法院做出“佛像是以掠奪、盜竊等非正常的形式轉移到日本對馬島的”判決,承認了韓方浮石寺主張的歷史所有權。日方觀音寺的住持田中節龍在2022年6月的抗訴審辯論中,曾作為韓國政府方面指定的輔助證人出庭,他在庭審中呼吁說——“判決應回到10年前被盜竊團伙盜竊后非法帶回韓國的事件本質上來。”不過大田高等法院也留下了一個尾巴——在認定日本觀音寺擁有佛像的所有權的同時,要求韓國政府也不要僅憑民法時效已過的判斷就輕易交還日本,估計這一問題大概率將成為韓日外交新的懸案。筆者認為——如果佛像為數百年前非法運出韓國,等于韓國寺廟所有財產非正常流失海外,按照國際文化遺產返還條約的相應做法,韓寺廟主張的韓國政府應將贓物的佛像作為本國文化遺產加以收回并保護的立場似乎也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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