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銀行卡就能獲取報酬?本以為“生財有道”,沒想到是“幫信”犯罪。 近日,冀州區公安局治安大隊辦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
1月3日11時,趙某主動到冀州區公安局投案。原來其在去年11月份,偶遇前同事朱某,聊天中朱某介紹了一個給公司走流水,幾天能輕松掙一萬多塊錢的活。趙某聽后,很心動,于是又找到好友張某商量,再次給朱某打電話說倆人想了解一下,如果合適倆人一起干。朱某回復說:“每個人需要開三張銀行卡,并且開通手機銀行服務,辦好之后再來找我。”想著這個既簡單又來錢快,倆人辦好銀行卡,便去找朱某,見到了朱某和朱某的大哥李哥,“這個活就是借用你們的銀行卡給一些直播的主播走流水,目的是給這些主播和公司逃稅漏稅”李哥做了進一步解釋,倆人一合計,就是逃稅漏稅,感覺不太嚴重,便答應跟著去做。
2022年12月1日朱某帶領趙某、張某到達后杭州。12月5號李哥讓趙某、張某見了具體操作走流水的兩個人,使用他們的中國建設銀行卡驗證其信用額度后,為其開通了東海證券賬號。12月6號張某、趙某分別將銀行卡交給兩人操作,趙某的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卡收到多筆進賬共40余萬元,然后又把這40余萬元轉到其東海證券的賬戶上,再從其東海證券的賬戶提現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卡里,最后從其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將40余萬元轉到很多賬戶中,趙某因此獲利1萬余元。
事后,張某、朱某都因出借銀行卡被公安局抓捕了,趙某因此惶惶不可終日,最終下定決心主動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趙某已依法被冀州區公安局取保候審,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示
“幫信”行為危害大,切莫為了蠅頭小利,充當違法犯罪的“工具人”。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等,拒絕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出租、出借、出售。如遇個人相關信息泄露或銀行卡被盜刷,應盡快掛失并及時撥打報警電話。
源自:冀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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