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情況
四川省都江堰市法院審理了該院首例利用直播平臺開設賭場案,被告人正是此前曝光的斗魚平臺前戶外一哥“彡彡九戶外”直播間。3人利用直播平臺開設賭場,“吸金”近1.2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彡彡九戶外為前斗魚主播的組合名,由付海龍、潘彬、JT丶浩克大魔王等成員組成,擁有超過300萬粉絲。2020年9月12日,主播“彡彡九戶外”被多家官媒和大V點名,其涉嫌萬人聚賭,直播間日流水幾十萬、上百萬,其主播隨后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
法院經審理認為,3人的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依法判處主播付某某、潘某有期徒刑6年,對其后勤、財務周某依法適用緩刑,對3人共處罰金165萬。
二、開設賭場定罪量刑標準
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修11)
(“情節嚴重”(5-10年):120人賭資30萬違法所得或抽頭漁利3萬,)
三、司法解釋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
(二)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
(三)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賭博網站后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五)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六)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賭博的;
(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1年3月起:“情節嚴重”(5-10年):120人賭資30萬違法所得或抽頭漁利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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