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的祖先非子因替周王室養馬有功受封于秦地,當時的秦地只是隴右地區的一個小城。
秦人在和戎族人的斗爭和融合中披荊斬棘,最終在隴右地區站穩腳跟,繁衍生息,在犬戎攻破西周的都城鎬京后,由于護送周平王東遷而被封為諸侯,并不是人稱謂的公,而是伯,秦的先祖非子的爵位是子爵,公、侯、伯、子、男,秦人寫的史書將自己,秦國第一位國君稱之為秦襄公,由于護衛有功,周天子將岐山以西的土地封給了秦人,雖然關中地區已經被犬戎占據,但名義上給你了打下來就是你的了,秦人于是和犬戎進行百年的大戰,終于在秦穆公時期奪取了關中平原。
秦穆公時期在和晉國的博弈中奪取了河西之地(河西之地是指洛水以東和黃河以西的地區)
但由于晉國是春秋的巨無霸的國家,當時晉國包括今天的山西大部、陜西的西北部和河南的北部,是當時北方的第一強國,占據關中通往中原的崤函古道,使得秦朝只能向西發展。
數次阻擋了秦國的東出,秦穆公只能向西發展,由此滅了西戎的十二個小國稱霸西戎,
成為春秋五霸之一,但秦穆公此后的秦國君主都是庸主,西戎重新復國,而三家分晉后魏國率先變法,成為戰國初期的霸主,并奪取了秦國的河西之地,秦國因此受了魏國的致命威脅,時刻面臨魏國的滅頂之災,那么秦國是如何崛起又是因什么而統一六國的呢。
1.徹底的變法
秦國自秦靈公開始了四代亂政,秦國還被奪取了河西之地,宦官和后宮專政搞得民不聊生,國內的反對勢力擁護魏國的秦獻公回來主持大局,秦獻公在魏國待了三十年,深知秦國的弊政,開始了改革,廢除了人殉,開始了縣制和編制戶籍,并把奴隸也編入進去,增強了國家的凝聚力,加強對基層的管理,遷都櫟陽作為收復河西之地的基地,并發動了奪取河西之地的戰爭奪取了部分河西之地,征收部分商業稅充盈了國庫,為商鞅變法奠定了基礎。
秦獻公去世之后,秦國依然面臨著巨大的威脅,河西之地依然被魏國占據,魏國由此可以窺伺關中,秦國由于與戎狄雜居與山東六國相比已經十分落后,并且與魏國和出國兩個大國的接壤,封鎖了秦國的東出之路,為此秦孝公決定發布求賢令,要在秦國做一次徹底的變革,使得秦國富強,恢復秦穆公時候的霸業,不惜將秦國的土地與之分享。商鞅在魏國無所作為由此來到了秦國,被秦孝公欣賞被任命為左庶長(秦國的最大的官,相當于戰國時期魏國的丞相,是文官和武官最大的長官) 。
變法主要內容是進行地方行政體制的改革 強化基層的控制,因為在以戰爭為主的戰國,軍事實力是一個國家是否強大的斗爭,軍事力量的依靠就是對國家資源人口的動員能力,加強了對基層的控制,就加強了國家的動員能力。
為此商鞅在秦國推行縣制。集小都鄉邑聚為縣,設置縣令,由國家任命,一共設置了三十一縣。將地方的軍政大權交到了國君手里 ,強化了國家對地方的控制能力。打破了此前以宗族血親為紐帶的聯系,增強了國家的凝聚力。
其二就是進行什伍連坐制,令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且實行連坐,即一家犯罪,其余四家就要連坐,但可以告奸者。并增強了戶籍管理制度,出生了要入籍,死去了要從戶籍削去。
如在秦簡中的一個例子,如果盜賊入室進行偷竊并且傷害了房屋的主人,里正和三老有事外出在外,也會受到處罰,由此看到了秦法的嚴厲,也達到了大治,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人人不敢犯法,遵從秦法,使得國家有效控制和調配國家人力和物力,而楚國由于守舊勢力太大,吳起變法時間僅有三年,就失敗了,楚國的國力無法達到整合,從秦國滅楚的戰爭可以看出,楚國的實力一直在秦國之上,當時的秦國滅掉了三晉控制了富裕山西和河南之地,滅楚發動了60萬大軍傾注全國之力才得以滅楚,楚國由于地方勢力太大無法中央集權造成了失敗。
其三就是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實行軍功授爵。
西周事情實行是世卿世祿使得貴族長期保持經濟和政治上的權利,阻礙了國君對社會資源的支配與控制,而貴族的世襲導致了有能力的無法上來,而沒有能力的人站著位置成為了國家的負擔,因而廢除了世卿世祿制度,但也需要一種新的選官進爵的制度,軍功爵位制度就這樣登上歷史舞臺了,該制度規定在戰爭中以斬首敵人的首級來計算軍功,商鞅規定,秦軍士兵斬殺對方一個軍官,可獲得公士的爵位,給田一頃、一處宅子和一個女子作為妾,
如此待遇秦軍如何不奮勇殺敵,相比于秦國,其他國家就差多了,齊國的士兵冒死戰斗最多的賞賜也不過八兩,魏國武卒最多就是享受免稅免徭役的優待,而且此后待遇不會再改變,而一旦享受這樣的待遇就會賴在軍隊里不走,而且怕戰死影響自身的利益,導致士兵不愿死戰,造成士兵數量的增加質量下降,免稅造成了國庫的空虛。而秦國士兵可以通過不斷立功不斷受到賞賜晉爵和改變待遇,秦國的軍事能力大大增強成為了虎狼之秦。那新進的爵位又從哪來呢,為此對宗族動刀,商鞅規定對宗室貴族,凡是沒有為國家打仗立功的,要除去家譜上的名,不再有貴族的身份,這樣就保證了上下級之間的流動,也使很多奴隸、平民子弟得以登上高位,成為新晉的貴族,擁護法來保住自己的戰功獲得的地位。
其四禁止私斗,在春秋戰國時代,私人復仇之風盛行,而復仇與私斗紐結,個人之間的爭斗也變為家族和村的血親復仇,造成了國家的內耗。
而秦人因長期與戎狄雜居交往,逐漸形成了粗獷、尚武的精神。這樣就造成了秦國人人結仇,民眾苦不堪言,妨礙了國家的發展,商鞅命令禁止私斗行為,有效地增加了國力,私斗有罪,公戰有功的理念深入人心,私斗會帶來無盡的仇恨,而公戰有賞賜和爵位,自己的社會地位也會提高,最終使秦國“民勇于公戰,怯于私斗,鄉邑大治。”
其五進行土地變革
在西周、春秋時期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那么什么是井田制呢,首先要從分封制說起,天子為了拱衛王室分封了數百個諸侯,而諸侯的土地都是天子的,就像詩經里所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井田制則是與之相對特地有三:
一是土地國有,所有的土地都是周天子的
二是天子將土地賜給諸侯臣下,世代傳承,但諸侯不可買賣
三是繳納貢賦,諸侯大夫對分封的土地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并且要定期向天子繳納賦稅。
井田制的本意是把耕地劃分為九塊一定面積的方田,周圍有邊界,中間有水溝,阡陌縱橫,像一個井字。
田一共分為九塊,周邊的八塊為私田耕種的收入為私人所有,中間的為公田由八家耕種,收入為封邑貴族所有,而分封貴族的土地是天子租給他的,他需要定期向天子納貢。
當時采用這樣的方式主要是當時的生產力底下天子無法控制所有的土地,這樣有利于天子對天下的管轄,但隨著鐵犁牛耕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私田被開發并被隱瞞起來,而公田逐漸荒廢,國家的收入越來越少,諸侯貴族開始在私田收一定的稅賦,造成了國家財富的流失。
為此商靴變對舊有的井田制進行徹底改造,強力推行廢井田、開吁陌”的土地政策。當時的秦國,地雖廣而良田少,又位處偏僻,人口稀散,因此迫切需要,進行田制改革,激發勞動力的積極性,由此承認土地的私有制,奴隸也可以獲得土地,將土地的稅交為國有,在當時秦國的土地稅不高,根據實際情況收取賦稅,土地肥沃就多收一點,土地貧瘠就少收一點,開的荒地有的三年內不收取賦稅,所得的都為自己所有,種地種的好可以免除個人的徭役,還可以授爵,由此大大刺激了開荒的積極性,
由此也吸引了山東六國的客民大量涌入了秦國,為秦國大大增加人口,對一個國家來說人口就是源源不斷的生產力,秦國的國力由此迅速增強。
其六 實行小家庭制 采取分異制度
在西周時期都是以宗族為紐帶的大家庭,大家族采取嫡長子繼承制,導致家族可以長期延續和發展,從而形成較強的勢力,如戰國的三家分晉、田氏代齊都是這一制度的影響,為此商鞅采取了分異制,一個家有兩位成年男性的話就必須要要分家,如果男子成年不分家和登記戶口就要加倍賦稅,這樣一面分散了大貴族的勢力,又增加了賦稅加強了國家對人口的控制,清察出了隱匿的人口,每個人都需要勞動才可以生存,不養閑人,增加了國家的財富,也逐漸形成中國的傳統生產模式男耕女織。
還有一項就是遷都咸陽和統一度量衡,咸陽處于秦國的中心,地理位置十分優越。北面是黃土高原,南邊渭河,又有秦嶺作為天險,交通便利,沿渭東向出便可跨過黃河,進入關東地區。關東指的是函谷關以東,咸陽處于秦國的中部有利于各方資源的整合,靠近渭河有利于貨物的運輸,統一度量衡防止欺詐,促進秦國的商業繁榮,并收取商業稅增加國家的賦稅。
商鞅變法使得秦國脫胎換骨,國家增強了對內部資源的控制和調控能力,軍功授爵和獎勵農耕大大增強了秦國的國力和軍事能力,并在此期間奪回了部分河西之地,此時的魏國卻因馬陵和桂陵之戰勢力大損,秦國東出的壓力大大減弱,天下卑秦的時代終于結束了,秦國統一天下的大勢由此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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