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鎮的咸亨酒店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柜臺,來喝酒的顧客分為兩種:短衣幫和穿長衫的。
短衣幫是做工的窮人,都是傍晚散工后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續命”,靠柜外站著喝;只有穿長衫的主顧,才舍得出上十幾文或者更多,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坐著慢慢喝。
孔乙己卻是個例外,他是唯一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人。
上學時學習迅哥的《孔乙己》這篇課文時,有一個閱讀理解題,問孔乙己這種穿長衫站著喝酒的行為說明了什么?
正確答案是:說明他地位低下,卻以讀書人自居,迂腐可笑!
在僅僅2500多字的小說里,孔乙己被周圍的人笑了7次,和書中的看客一樣,“可笑”是讀者對他最標簽化的定義。
董宇輝說過一句讓我印象深刻的話:“駿馬面前無溝壑,慫人面前全是坎。”
經歷過社會和人生的雙重洗禮,卻一直被現實裹挾而無力抗爭的人,都是慫人。
走進書中,孔乙己是被封建科舉制度所“戕害”的迂腐讀書人,好喝懶做、死要面子、窮困潦倒;走出書來,他可能是你,是我,是大家。
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么?
魯迅先生在小說中,圍繞咸亨酒店刻畫出三類“旁觀者”的人物形象:第一人稱視角的小店員、酒店掌柜和短衣幫。
孔乙己的長衫又臟又破,花白的胡子亂蓬蓬,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
當這樣的孔乙己熱心地問“我”茴香豆的茴字怎樣寫時,盡管自己只是個溫酒的小店員,卻覺得十分不耐煩,心想:“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么?”
孔乙己自知掌柜與酒客們看不起他,便想同單純善良的孩子平等交流,沒想到孩子竟也這般現實市儈。
“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
“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么?”
“孔乙己,你怎得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
在店掌柜和短衣幫一致的嘲笑聲里,勾勒出孔乙己這個底層失敗者的形象,這樣的人似乎天生可以心安理得地去看不起。
大眾的樂子,日子越難嘴越貧,就像電影《隱入塵煙》里,老實人馬老四的熊貓血救了村富也解決了村民們的田租工錢問題,然而沒人感謝活在底層的他,紛紛嘲笑“就馬老四還是個熊貓嘞?”
“我”作為一個剛剛接觸社會一角的少年,所有的價值觀都是受周圍環境影響塑造的。
因此別人對著孔乙己發笑,“我”便也跟著一起笑話。
民間有句俗語叫“恨人有,笑人無”,咸亨酒店里的看客群體,都在消費著孔乙己的痛苦,來獲得優越感上的滿足。
楊絳先生說“無論人生上到哪個臺階,階下有人在仰望你,階上亦有人在俯視你”,所以人免不了抬頭自卑,低頭自得。
酒店掌柜看不起小店員,長衫客看不起短衣幫,這些人又統統看不起孔乙己……
現實中的我們,是不是做了看客的同時也成為了孔乙己,在習慣性地去嘲弄他人和被他人嘲弄?
他家的東西,偷得的么?
在魯鎮這個小社會當中,通行一個非常樸素的價值觀念:便是以成敗論英雄,極致追求實用主義。
酒店掌柜總想著往短衣幫的酒里摻水,書中的兩個文化人:何家和丁舉人,一個把孔乙己吊起來打,一個直接打斷了他的腿……
無論這些魯鎮上層人物手段有多么卑劣不堪,只要在世俗層面上擁有財富與體面,就擁有了毋庸置疑的話語權。
當在聊到孔乙己偷別人東西的時候,敘述者是用“舉人”尊稱,其中還單用“竟”字來表現出孔乙己的出格:
“這一回,是自己發昏,竟偷到丁舉人家里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么?”
從中也看出丁舉人家里的東西之所以“偷不得”,一是對他身份的敬畏,再有這位讀書人必定張揚跋扈,視底層人命如草芥。
孔乙己同樣是讀書人,卻得不到人們的尊重。是否考取了功名獲得權勢,才是丁舉人和孔乙己的關鍵區別所在。
說到底,人們尊重的并不是讀書人本身,而是因為讀書所為其帶來的功名權勢。
小小的咸亨酒店,可以算是整個社會的一個縮影,不同階層的人涇渭分明。
孔乙己的長衫,違背了社會中的階層規則,看客的嘲笑其實本質上是對這一規則刻在骨子里的奴性。
“長衫客”們或考取了功名,享受其所帶來的權力,又或者是倚仗著家底雄厚,可以一輩子吃喝不愁。
“短衣幫”則是那些每天使盡渾身解數的求生之人,同樣去買酒消費卻不敢走進店里,只會識相地站到柜臺外邊喝。
這讓我想到在地鐵脫鞋、因衣服臟污而坐在地上的農民工,那種下意識里過度的自覺性,怕被周圍的“體面人”異樣看待的惶恐,細想起來是一層又一層的悲哀。
看不見的階層框子,把每個社會屬性的人都分門別類裝進去,上層人捧人,中層人擠人,下層人踩人,成功學的雞湯熬多了?,聽得?所有人?都信了?!
短衣幫成了輿論的幫兇,替差點被偷的長衫客憤憤不平,痛聲呵斥孔乙己,笑話他不自量力、窮不擇路。
聽起來不無諷刺,然而落定到現實里,這樣的事,它還少嗎?
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
孔乙己爭辯了一句全文中最為經典的話:
“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窮得衣衫破爛、瘦骨嶙峋,他去何家不偷衣食不偷錢財,他只偷書!
當我們把時間拉回到1905年,這年是一個新舊交替的分水嶺,科舉考試制度被廢除了,那些針對科舉的寒窗苦讀在一瞬間失去了意義。
如果我們是當時的孔乙己,家境導致沒有機會接觸新文化,所有的知識體系轟然倒塌,我本來引以為傲的茴字的四種寫法竟成了被眾人嘲笑的根源!
而多年苦讀之下,早已經失去了像短衣幫們那樣賣力氣的謀生能力,我們會比孔乙己活得更好嗎?
孔乙己偷書,未嘗不是一種孱弱的孤勇。
“之乎者也”是他維系自尊的最后一根稻草,在面對世界重重包圍的時候,踉踉蹌蹌堅守自己讀書人的文化信念。
孔乙己在“短衣幫”和“長衫客”當中都是異類,因為信仰未曾崩塌,孔乙己才能在哄笑聲里假裝不在意地活著,鄭重其事地在酒店的柜臺上排出九個大錢,努力掙些生而為人的體面。
哲學家詹姆斯說:人類本質最殷切的要求是渴望被肯定。
哪怕落魄如孔乙己,也希望得到眾人的認可。
他從不拖欠酒錢,“品行比別人都好”。他善意地給嘴饞的小孩子們分享自己本就不多的茴香豆,他甚至會配合別人的調侃辯解上幾句……
腿被打斷后他消失了好久,再出現在咸亨酒店時臉黑瘦的不成樣子,兩條斷腿盤在蒲包上,一路用手走來的。
“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
“要是不偷,怎么會打斷腿?”
他不幸的遭遇再次引發大笑,成為看客們茶余飯后的談資。而孔乙己所有那些小心呵護的尊嚴,在別人眼里根本毫無關注價值。
孔乙己再沒有出現,掌柜只在年關和第二年端午時說了句“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小店員想著“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毫無波瀾,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么過。
連“孔乙己”也并非本名,而是一個帶取笑意味的綽號,沒人關注他的生與死,最后與這人世間的關聯只剩那19文欠款了。
生命的豐富與荒涼,在這最后一刻撲面而來。
看過一個關于《孔乙己》的評論,被深深觸動:
“初?讀孔乙己,我是那個在柜臺后的小柜員,看不起他有手有腳卻?不愿意脫下長衫去和短衫幫一樣工作賺錢,所以我嘲笑他冥頑不化,嘲笑他的自討苦吃。
畢業后?再?讀?,我是那個酒店老板,只關心?每天?掙?幾個?酒錢?。孔乙己?的?生死?和?我沒關系,唯一的?關系是?他還欠著我?十幾個?大錢。
如今?,我?在yì情浪潮中失業,找不到工作,才發現我就是?孔乙己,寒窗?苦讀、幾?年的工作經驗并沒有讓我的“長衫”更值錢,我也沒能?成功走進那個?隔壁的偏房坐定?喝酒。
長衫就像一張皮一樣長在我的身上,脫下來就是血淋淋的自己……”
當小說照進現實,我們發現,孔乙己并不可笑,孔乙己只是一個在時代巨浪裹挾下,無力抵抗的普通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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