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年婚戀,應不應該領證,關于這個問題,領與不領,其實都對!
但是在我看來,這點得看個人自己實際情況。如果你經濟獨立,生活條件好,那么領不領差別不大,因為這樣的女人,怎么過都不會差。但是假如你經濟不是太好,不夠獨立的話,我建議還是領證的好。
條件不太好的女人,找男人的目的,想改善生活狀況,說白了就是找人幫扶一下,如果不領證的話,很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
芳姐今年55歲,她的故事,值得我們好好掂量一下。
48歲那年,芳姐經人介紹,認識了老陳,老陳55歲,比芳姐大了7歲,老陳人挺不錯的,孩子都在外地,對于芳姐的女兒也挺好,兩人交往下來,都處的不錯,老陳向芳姐求婚了好幾次,芳姐都在猶豫,跟前夫的婚姻,讓芳姐對婚姻非常的恐懼。被拒絕幾次,老陳也不再提這事,兩人就這樣同居了7年。
對于芳姐不愿結婚,其實老陳是有著那么一點不自在的,這分明就是對自己不信任,才不結婚,但是既然芳姐堅持,那么也就這樣過吧。
而就在今年3月,芳姐的女兒生孩子,芳姐的滿腔心思都在女兒身上,經常燉好補品就到女兒家去,丟下老陳一個人在家里,老陳突發腦梗,等到芳姐從女兒家回來發現的時候,已經大半天過去了。
到醫院的時候,老陳已經昏迷不醒,兒子兒媳趕回來,后來知道了情況,怨恨芳姐,醫院也只能留一人照顧,接下來的時間里,芳姐一個人端屎端尿,跑上跑下的照顧老陳,直到這時候,芳姐才知道怕。
芳姐怕啊,自己也老了,以后的日子,還指望老陳啊,如果老陳真沒了,自己咋辦呢?這時候,芳姐真的后悔自己沒答應老陳的求婚,現在老陳一直昏迷,沒任何解決的辦法。
最終老陳還是沒熬過走了,衣不解帶的照顧老陳一個月,芳姐是累得脫層皮。辦好了老陳的后事,還沒歇下幾天,老陳的兒子兒媳上門了。
直接要求芳姐搬走,芳姐無處可去,當然不愿意,兒子和兒媳直接說了,你房子已經掛中介了,沒賣之前你可以繼續住,兒子更恨恨的說,如果芳姐能好好照顧老陳,那么哪怕老陳走了,自己也會贍養芳姐,并且隨他住在此房里。
但是老陳卻是這樣走了,老陳發病之前,已經不舒服了好幾天,芳姐總在忙,沒理會老陳的話,更沒空陪他去醫院檢查,直到發病。
芳姐后悔,但是也沒法子,內心總有僥幸心理,這舊房子不好賣,自己還能住。
沒想到的是,三天兩頭有人看房,不到兩個月,房子賣了。芳姐無處可去,女兒家去不了,婆婆小姑一大家子人,租房子吧,自己也沒多少錢,跟老陳在一起之后,自己也沒打工了,都靠老陳養著。
一時間,芳姐陷入了困境,最后實在沒法子,芳姐又想著再找個男人,希望找個安身之所,只是55歲了,條件差的,芳姐不愿意,條件好的,又看不上芳姐。
三天兩頭地跑去女兒家,時間一長,親家又有意見了:那么大歲數了,還想著找男人養,想想都要吐。又不是斷手斷腳的,就不能找個工作,嫌棄這嫌棄那的。人家去撿紙皮都能養活自己。
這話啪啪打臉,自己的想法是一回事,被人說出來那就是打臉,偏偏還無法辯駁。
編者的話:
對于芳姐,其實真的是自找的,我們說過,找對象要謹慎,但是觀察個一兩年也夠謹慎的了,遇到好的男人,比中獎還難,難怪老陳會有想法,在一起幾年不愿意結婚,難道你是有其他想法嗎?也難怪老陳后來死心了,將房子寫給了孩子。
我還是那個建議,你有錢可以獨立自由,權當找個伴,但是自身條件不好,沒錢沒房又不想和兒女一起的,想通過找個男人改善環境的,一定要領證,哪怕房子不給你,加居住權總能吧,實在不行,要點彩禮也行。
說起這話題,很多人會巴拉巴拉一大堆意見,說什么去做個保姆有工資,去掃街也能養活自己,先不說55歲有沒人請,哪怕真有人請了,能干幾年?老腿老胳膊的,主家不嫌棄,自己也干不了多少活。
所以還是那句,找到合適的人,還是領證結婚吧,你們覺得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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