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幫我兒子還房貸,不就相當于房租嘛?去哪住不要房租”
今天沒上班,就在小區晨練晃蕩,結果鄰居張姨走過來,問我還有沒有那個小區駐點律師的電話了,我說有呀,然后就給她了,接著好奇她要這干嘛,沒想到她居然是要找律師去咨詢,婚前財產的問題。
這下我更納悶了,她結婚幾十年了,婚前財產還有嗎?沒想到張姨搖頭說:我是幫我兒子問的。
原來,張姨的兒子,談了個湖南妹子,那妹子我覺得挺好的,可是張姨卻總覺得,外地人不知根底,害怕兒子被騙,所以就想把之前她兒子付首付的房子車子,都做好婚前財產登記。
可是我一聽,就覺得不妥,因為那房子車子,還沒供兩三年,以后人家小兩口,要一起還貸款的,你婚前公證算怎么回事?
沒想到張姨說,那還貸款的錢不就相當于房租嗎?她去哪里住不要房租?
聽完張姨的話我雷的外焦里嫩了!
可是張姨給我說了個事,就讓我明白為什么了!
我們小區之前,有個鄰居家姓陳,和張姨比較不錯,那家人的兒子找了個女朋友,兩個人要結婚了,女方偏要在韶關市區的碧桂園買房,陳家想想就一個兒子,就同意了!
結果那個女的還表示的很大氣,非要結婚領證才買。
結果買房不到半年,兩個人就離婚了,然后女方分了不少錢,不然就要房子。然后張姨因為這事,才留了個心眼。
聽完這個原因,我覺得張姨也只是怕自己兒子的心血白費而已,可憐天下父母心啊!只是不知道,她兒子的女朋友,得知這個情況的話,還愿不愿意嫁過來呢?雖然以后萬一離婚,還貸的部分可以拿回一半,但是很多人應該還是不太愿意吧!
友友們,你們可以接受,婚后
幫忙還,已經經過婚前財產公證,和你沒啥關系的房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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