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何時起,提起名媛,我們的印象不再是古早的優雅與層次的代名詞,而是炫富與網紅的同義詞。
曾經,我們以為的名媛,幾乎是tvb出品同款,觥籌交錯,這樣的:
再不濟,也得是年輕貌美,處處透露著年輕與精致的。
每天不需要工作,看秀、購物、喝下午茶就是日常,但又有著普通人都仰望不到的資源。
所以當“名媛”一詞網紅化后,“炫富”就成了標配,以至于名媛一詞也蒙上了些貶義的色彩。
魚龍混雜之間,炫富背后往往藏著一些更多的灰色空間,那些為了打造名媛人設,不惜在造假的路上一路狂奔,最終走上歪路翻車的所謂“名媛”,也大有人在。
上海一位50歲大媽假扮名媛事件,就是一例。
事情要從30歲青年小陳開始說起,他是某健身房的教練,妥妥的小鎮青年到上海逐夢,平時租住在城中村,心里很羨慕當地有錢人。
在他的女客戶中,有位姓包的女士,50多歲的年齡,平時沒事就喜歡拉著小陳聊天,一來二去,小陳知道她是一家公司的總裁,一直忙于事業,單身。
而且,對方愿意出每月5萬元的價格養著他。
小陳當時有點迷失自我,他心動了,覺得自己踏踏實實工作又累又掙不了幾個錢,竟然接受了這種關系。
之后有陣子,包女士每天開著豪車接送他上下班,小陳以為自己從此能走上人生巔峰,結果,很快他的夢就被打破了。
包女士開始頻繁聲稱自己公司暫時遭遇資金短缺,他向小陳借錢前前后后“借”了幾萬元后,小陳發現不對勁,開始找包女士要錢,結果好家伙,包女士電話打不通了。
小陳沒辦法,只能去報案,結果警方一查,還牽出了更多信息。
假扮富婆的包女士,騙的可不只有小陳,事實上,她真正瞄準的還都是高收入階層,比如另一個遭殃更大的,是某金融公司的經理,被她騙了一百多萬。
金融公司的王經理,是30多歲的年紀,他本身已經結了婚,有妻子,卻婚內出軌,和包女士“談戀愛”。
她跟王經理說自己是某市長的千金,而這位王經理想攀高枝,借她發財,兩人一拍而合,竟然交往了一年多。包女士對王某稱懷上了他的孩子,但“父親不同意結婚的事,需要他干出一番成就才行。”
雖然“孩子”生下了后王某從未見過,但他還是深信不疑。
隨后,包女士說自己拿到了內部消息,有個馬來西亞的項目,做完能賺幾百萬。王經理就將自己的全部積蓄都拿出來,湊齊了一百多萬,交給所謂“中間人”。
最后,做著財色雙收美夢的他,才知道自己的錢早就被騙走了。
靠著相似的伎倆,50多歲的包某行騙十幾個人,騙了600多萬元供自己揮霍。
這些錢,有些被她拿去整容了,有些拿去租豪車豪宅了,剩下的,就是給自己的兒子兒媳揮霍。
是的,你沒看錯。包某雖然是上海本地人,但她的丈夫早逝,她獨自養兒子,對兒子十分寵溺,結果兒子長大后什么都不會,成了啃老一族。
找個媳婦跟兒子一樣,都是一樣的好吃懶做,兩人整天也不去上班,還在網上賭博欠了一屁股債,包某負擔不起,就生出了出去騙的念頭,走上歪路。
對于包某的錢款來源,雖然她的兒子兒媳都堅稱自己不知道,但一家人都沒有工作,花錢還大手大腳,母親的錢從哪里來的,他們當真會一點也不疑惑嗎?
直到包某被捉前,她的兒子兒媳還做著買下豪宅的美夢呢!
而包某,被抓后還在上演苦肉計,說自己半生艱苦度日,要養活一家子實屬無奈。
只能說,包某為自己編織了一個個謊言,最后連自己都信了。可謊言終究是謊言,報應也終究會到來。
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是誤入歧途的借口,如果查明她的兒子兒媳明知贓款仍揮霍的事實,那迎接這一家子的,也絕對是法律的制裁!
而這件事給我們另一個啟示是,做人不能貪便宜。
這些已過而立之年,社會閱歷頗為豐富的男人若是沒有貪念,想必也不會被騙走半生身家。
貪欲不遏,自毀人生,那些看似天降的餡餅,更大可能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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