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二十六日,朝廷接到代王朱廷埼的奏疏,稱大同地處邊郡,本就苦寒,又疊遭北虜劫掠,以致連年告歉,邊儲匱乏,他心有戚戚,為此愿將位于大同府蔚州(今河北蔚縣)等地屬于代藩的牧馬草場及膏腴田地,捐獻給朝廷,以其產出充作邊餉。明宗室仗著《祖訓》的庇佑,向來是屬貔貅的,要錢要物要田唯恐落后于人,讓他們向外拿錢,那等于是要了他們的命。像朱廷埼這等毀家紆國的宗室實屬罕見,皇帝和朝廷自然不會虧待這種心系家國的賢王。
“丙申,代王廷埼疏言:‘大同邊郡苦寒,頻遭虜患,且歲比告歉,邊儲匱乏。請將祖遺大同府蔚州等處牧馬草場、膏腴田,歸之官。籍其歲入,輸邊給餉。’戶部言:‘山西歲逋代府祿米二萬有奇,請即以此田所入摘補。’上從其議,仍嘉王有讓,賜敕褒諭。”(《明世宗實錄》)
朱廷埼此舉,讓代藩宗室落得了好處,為自己博得的好名聲。那么朱廷埼這位賢王,在其一生中又有哪些精彩的故事呢?
太平賢王的典范
朱廷埼,生年不詳,為代昭王朱充燿的庶子與獨子,雖然是其第一順位繼承人,可按照《皇明祖訓》待嫡制度的規定,只能先受封郡王,待老爹五十以后才能晉封世子。嘉靖十四年(1535年)十二月十六日,朱廷埼被冊封為泰興王。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二月,在代王朱充燿的奏請下,朝廷同意晉封朱廷埼為代世子。由代懿王墓出土的三方壙志觀之,朱充燿應當生于弘治十三年(1500年),即此時尚不足五十之數。故而朱廷埼的晉封當屬于特事特辦。當年十二月,以彰武伯楊儒為正使,刑科右給事中孟廷相為副使,持節冊封朱廷埼為代世子,王妃陳氏為世子妃。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十二月,代王朱充燿薨逝,賜謚曰昭。次年十二月,代世子朱廷埼襲封代王。
朱廷埼在位期間,正是土默特部首領俺答汗重新整合蒙古韃靼部,叱咤大漠之時。蒙古單一的游牧經濟使其對中原依賴極深,可鑒于明蒙之間的長期對立,積怨甚深,明朝拒絕與蒙古互市。為打開“貢市”,自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起,俺答汗屢屢興兵南下,意圖用戰爭手段逼迫明朝開市。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俺答汗率軍自宣府、薊州兩鎮交界處的黃榆溝破關而入,兵鋒直抵北京城下,京師大震。明軍靠著京城這座天下雄城堅壁固守,任由俺答所部在城外來去自如,連位于昌平天壽山的明朝帝陵兆域都在蒙古人的攻掠范圍之內。最終以明朝勉強答應“通貢互市”,才引兵退出關內。
此戰發生在庚戌年,史稱“庚戌之變”。土木堡之變百年之后,蒙古鐵蹄再次光顧北京,付出城下之盟,才讓敵人自退,不能說不是一種恥辱。嘉靖朝可以說是明朝邊患最嚴重的時期(不算崇禎朝),與橫行于南方的倭寇并稱“北虜南倭”。
大同作為北京的西大門,緊鄰大漠,歷來是蒙古人寇邊進攻的首要目標。可靠著洪武時期徐達打下的城防基礎,加上后世又不時地增筑,并在城外修筑北關(操場城)、東關(東小城)、南關(南小城)、聚樂堡、高山堡等可以與主城互為犄角的城堡,使得大同成為一個易守難攻的戰爭堡壘,雖然屢遭攻擊,卻從未被外族攻破。
因此朱廷埼可以在大同城內安心地做著太平賢王,一面毀家紆國,一面維護本支宗室及自己的利益。
1、為宗室追討積欠
明中期以后,隨著宗室人口的日益繁衍,宗室歲祿成為朝廷的一大拖累。及至嘉靖朝,明朝京城中樞財政開支每年為四百萬石,而宗室歲祿所需竟高達八百五十三萬石,為中樞財政開支的兩倍有余。宗室人口最集中的山西、山東、河南等地,已經難以負擔本省的宗室歲祿。
既然供應不上,那就欠著吧,反正這年頭欠債的才是老大,遂有了對宗室的積欠。年復一年,這積欠如同滾雪球般的越滾越大,這又導致債主家揭不開鍋。于是自嘉靖年間開始,屢有宗室集體追討積欠的記載出現。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尚以代世子身處管理府事的朱廷埼,上奏朝廷稱代藩宗室積欠過多,很多人已經過不下去,乞求朝廷發銀救濟。
這次明世宗倒是很大方,于次年正月下旨,令山西布政司下撥八萬兩白銀填補代藩宗室積欠,同時參考戶部意見,用運至大同的部分引鹽來填補宗室歲祿。
2、獻銀助邊
明世宗即位后,開始著手厘清明武宗在位時期的一系列弊政,嚴以馭官、寬以治民、整頓朝綱、減輕賦役,政治上出現了清明的態勢,世稱“嘉靖新政”。可他受父親興獻皇帝朱祐杬的影響,自小崇信道教,癡迷長生,以至于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的“壬寅宮變”中幾乎死于宮女之手。受此刺激,此后長期怠政,迷信方士,浪費民力,導致財政長期在崩潰的邊緣徘徊。
朱廷埼毀家紆國捐輸家產之事,并非僅有本文開頭的一次。比如嘉靖三十年(1551年)四月,朝廷為庚戌之變所拖累,窮得幾乎揭不開鍋了,部分宗室獻銀助邊,朱廷埼捐輸五千兩白銀,為宗室中捐獻數量最多者。
“代王廷埼獻銀五千兩,汝王祐梈獻銀三千兩,德王戴墱獻戰馬八匹、銀一千兩,徽王載埨、寧化王府輔國中尉知矣各獻銀一千兩助邊。賜敕獎諭。”(《明世宗實錄》)
3、爭奪宗室支配權
天順五年(1461年),代藩襄垣郡國南遷蒲州。其后因內部矛盾,鎮國將軍朱仕塈家族回遷大同,與本支大宗相分離。
嘉靖三十年(1551年)時任襄垣王朱成鍨上疏朝廷,以蒲州遠離大同,賜名敕書經由大同轉頒過于不便為由,請求朝廷自此以后將敕書直接發往蒲州。朱成鍨比朱廷埼高了四輩,但這并不妨礙他是代藩大家長的事實。朱成鍨這位高叔祖,仗著輩分高,倚老賣老完全沒有將自己這個大家長放在眼里,竟然想奪自己手里的權,那還得了。
于是乎,朱廷埼于當年七月,上疏狠狠地告了朱成鍨一狀,并檢舉揭發他冒封的罪狀。
“代王廷琦奏:‘臣府郡王分封在南者七府,凡欽賜子名敕書,悉由臣府轉頒,此定制也。今襄垣王成鍨朦朧奏請,以御名敕書徑賜該府。按成化九年,襄垣王仕?與弟仕塈等訐奏不法,各降為庶人,仕塈發回大同。今子孫甚眾,賜名原系一事,若徑給該府,則住大同者將如之何?其余六群王府若悉比例奏乞,未免紊亂《祖制》。蓋成成鍨聽信撥置,以孽支冒封已革王爵,謂朝廷可欺,凡百求請皆可以計得者。’”(《明世宗實錄》)
朱廷琦這封奏疏可謂是打在了朱成鍨的七寸之上,可奏疏的內容竟出了重大紕漏,將一處“賜名”寫成了“御名”,御名專指天子的大名,憑“以御名敕書徑賜該府”一句,就可以治一個“大不敬”之罪。明世宗看到這兩個字就一臉不爽,下旨讓禮部議處,治其輔道官之罪。至于奏章嗎,也直接被留中了。所以疏忽大意要不得。
4、宗室遭蒙古殺掠事件
積欠高企,受影響最大的,是自將軍而下的中下層宗室。歲祿不足的情況下,這部分宗室出現兩極分化,一部分仗著祖訓庇佑,在藩地橫行無忌,肆意侵凌百姓,如最終造反的奉國將軍朱充灼等人;另一部分則想方設法地另謀生路,甚至為此不惜低下高傲的頭顱,比如代藩奉國將軍朱俊欛等人,違反宗室禁令在城外租種田地,充當他人佃戶。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六月,蒙古貴族黃臺吉率數萬之眾入犯大同、宣府。位于大同以西60余里的重要軍堡西安驛堡被攻破,蒙古騎兵突入到大同城下。在城外勞作的朱俊欛等等三人來不及避入城中,亦遭殺掠。
事后,明世宗以代王不能約束宗室,縱容他們出城為由,降敕訓誡朱廷埼,并命巡按御史緝拿代藩長史、教授等官員,進行治罪。此番重處代藩,與其說是因為朱廷埼治下無能,倒不如說是嫌朱俊欛好好地宗室不當,非要去當佃戶丟了他的臉,要知道明世宗可是個極好面子的人。
5、宗室攻擊知縣案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朱廷埼奏稱,大同知縣朱可進鞭撻輔國將軍朱俊柳,這是在羞辱宗室,乞求皇帝陛下為宗室做主。
而接到明世宗問詢詔書的大同巡撫張志孝,卻奏稱沒有這回事,反倒是朱可進被一群宗室給打傷了。
眼見兩邊各執一詞,明世宗命刑科右給事中嚴從簡前往大同進行調查。事情挺簡單,朱俊柳因與朱可進有私人恩怨,遂攀誣其笞辱自己,繼而奉國將軍俊輠俊(木廉)等數百宗室率校尉,沖擊衙門群毆知縣,事后又將其捆了。嚴從簡奏請治朱俊柳等人之罪,并將朱可進調往他縣以避免再起沖突。
代藩宗室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他們倡立了宗室大會,“有事則聚眾鼓噪凌暴官府”,嚴從簡認為此風不可長,請求下旨給代王朱廷埼,要他約束本支宗室,禁止他們私會,制止他們繼續為惡。
禮部與都察院認為“俊輠等犯在赦前,覆請寬宥,而劾治諸校尉,充邊衛軍。”新即位的明穆宗于隆慶元年(1567年)正月依此作出判決。
遭饒陽王凌虐
饒陽郡國的始封君為代隱王朱仕壥(音chan)的庶七子朱成鋈(音wu)。現任郡王朱充(上弓吉下四點底),是朱成鋈的曾孫,饒陽榮莊王朱聰溦(音wei)之孫,饒陽康僖王朱俊榬之子。因其父朱俊榬早逝,他于嘉靖十七年(1538年)十二月,以饒陽王長孫的身份襲封王爵。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三月,饒陽王上疏彈劾大同巡撫何思、大同總兵徐仁等。稱國家開辟馬市,本是羈縻之策,可徐仁擅自以和戎相稱,認為不會再有戰事,遂恣意克扣將士口糧,以致大失軍心。及至邊關烽警接踵而來(指上年五月俺答汗巡邊),徐仁身為大將,一籌莫展,竟選擇“輕疾求避”。游擊將軍劉潭則詭稱北虜是來貢馬,何思竟不加分辨就信以為真,派王銳為使前去慰勞。自是以后,北虜變得愈發驕橫,而徐仁卻禁止士卒殺虜,宣稱殺虜者如殺人之罪,導致大同沿邊烽煙四起。
而隔壁同樣開貢市的宣府,卻一直未有虜患,皆因他們事先做了預案。兩相對比,何思、徐仁實屬無能。因此饒陽王請求朝廷治他們之罪,已還大同一片安寧的天。
事實上早在上年十二月,在山西巡按御史李逢時的彈劾下,明世宗就已對大同相關人員進行過處置,此次接到饒陽王的奏疏后,更是恨得牙癢癢,再下重手懲治這群無能之輩。
“上得奏,即命巡按山西御史李逢時核實以聞,不許隱護。徐仁逮下錦衣衛獄,思、懷邦(大同副總兵)俱革回籍聽勘。遂改駐守昌平都御史于敖巡撫大同,命宣府副總兵孫時雍暫代大同總兵事。”(《明世宗實錄》)
從明世宗對何思、徐仁等人的最終處置來看,饒陽王并沒有冤枉人。如此說來饒陽王殿下妥妥的是一位心系家國的賢王,可事實并非如此。
據《明世宗實錄卷之四百八》稱,饒陽王之所有這樣做,是因為他把代王朱廷埼得罪狠了,唯恐對方通過朝廷這個正規途徑報復自己,是故趁明世宗處理“庚戌之變”后續的機會,上奏徐仁等大同方面大員的違法亂紀行為,借機在皇帝老爺面前露個臉,掛個號,讓朱廷埼無處下口,只能干著急。
事實證明,饒陽王還是很有先見之明的,此事之后朱廷埼沒有對他進行打擊報復,這一局算是被他賭贏了。可千不該萬不該,不該繼續招惹朱廷埼。他見朱廷埼不找他麻煩,尾巴翹起來了,更不將對方放在眼里。
好歹我是你領導,即便再不爽,表面工作總要做做吧。老虎不發威,你當我是病貓是吧。行,看我怎么收拾你。被惹急了的朱廷埼,一封奏疏將饒陽王暴悍險賊、挾私凌長、毀銷金冊、占恡罪囚、毆辱公差等事統統抖落了出來。
饒陽王也不甘示弱,屢屢上疏自辯,并抖落朱廷埼的那些陰私。
為此明世宗多次派員前往大同調查,可攝與饒陽王及其黨羽鎮國將軍朱俊桻等人的威脅,沒人敢做出不利于他的裁決。事情就這么僵在那了。
大同巡撫侯鉞實在看不過饒陽王以下犯上的跋扈樣,遂上奏其不法之事,并請求朝廷奪其祿。饒陽王為此大怒,非但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反而對侯鉞出言不遜。
這下事情鬧大了。明世宗見單獨派外廷官員無法展開有效調查,遂派心腹司禮監少監王臻前往大同,會同山西方面的巡撫、巡按及山西三司衙門組成龐大的高規格專案組。經過一番調查,發現朱廷埼所奏饒陽王所犯之事皆屬實,且他威脅凌辱前來調查的朝廷命官,私納亡命之徒在府中等事也暴露于眾人眼中。
反倒是饒陽王參奏朱廷埼諸事,大都屬于捏造,唯有其身邊侍衛使用專賣手段與民爭利,及霸占山場,而他并不禁止之事屬實。
專案組在調查清楚之后,對此給出了相應的評定意見。
“臻等還白狀。因言大同極邊之地,宗室繁衍,俗習刁悍,所賴廷埼一人約束之。而充焗自負其才,辦黨與足以鼓煽是非,搖感觀聽,屢與爭抗煩瀆宸嚴,大獄屢興,連年不解,使復得行其計,各府效尤,日漸多事,將來貽禍不殘。”(《明世宗實錄》)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三月,明世宗做出最終裁定,革去饒陽王爵位,送鳳陽高墻禁錮。其黨羽鎮國將軍朱俊桻被罰俸一年。至于并無多大過錯的朱廷埼也遭到訓誡,要求他改正錯誤,守法辦事。
阿越說
萬歷元年(1573年)五月,代王朱廷埼薨逝,在位26年,朝廷賜謚曰恭。“敬事供上曰恭”、“執事堅固曰恭”,恭是一個美謚。他在位期間,蒙古韃靼部雖然屢屢入寇,可憑借著大同堅固的防御體系,始終沒有被北虜攻破城池,使得他無需像父祖一般逃離藩地,前往宣府進行緊急避難,可以安心的在城內做著富貴王爺。
由于久處邊地,他對國家的衰敗感同身受,故多次慷慨解囊,助力國家財政。在位宗室爭取利益的同時也盡可能的約束他們,為此惹來了饒陽王等不服管教的宗室報復。
縱觀朱廷埼為王的經歷,可以說他是明代太平賢王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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