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前兩天微博上刷到一個“老X評測”,又在講“護膚智商稅”的事情了。
本來么他講他的,反正物以類聚,不信的人總歸不信的。這不是最近被隔離了嘛,反正“吃飽飯也沒事情做”,來梳理一下某系所謂的“‘智商稅’的智商稅”到底是怎么被“捏造”出來的。
因為,宣傳“肌底液能深入皮膚內部”
所以,肌底液是智商稅
有句講句,“肌底液能深入皮膚內部”確實是有問題,而且問題很大,為現行廣告法所不容許。如果你在一些品牌公開的廣告物料上看到這樣的文案,恭喜你,發財了,舉報有獎。
正兒八經的品牌,現在都很收斂,什么“深入皮膚內部”,哪怕產品經理腦子不好,也是過不了企業法務的。
大家關心的是“肌底液”這個品類。
因為傳播角度問題,否定整個品類,說是智商稅,顯然偏激了。
也沒有詳細說什么,就直接來了一句“肌底液本質就是精華”。
似乎暗示,你們被商家噱進了,平白無故多買了一個精華,多往臉上涂了一個東西,戇伐,啊是交了“智商稅”呢?
那么,他講錯了嗎?
也沒有。
肌底液本質確實就是精華。
但是。
為什么精華就不能被細分呢?
為什么護膚就不能用1個以上的精華呢?
為什么護膚要搞得如此“精打細算”呢?
顯然,“強盜邏輯”多源于“部分事實”。只講半句的“辟謠”,本身也是謠言。
首先,是“按需使用”
肌底液概念混淆,甚至被人認為是“智商稅”,說到底還是人民日益增長的護膚知識,與落后的市場營銷之間的矛盾。
“打開肌膚吸收通道”這種老梗就不要出來搗糨糊了,水越搗越渾,然后人家就說被你“征稅”了。
如果按照“需求”來說的話。用在潔面后第一步的“精華肌底液”,能令干燥,甚至有點紊亂的皮膚(主要是角質層),獲得迅速補水。
從解決需求層面看,成分簡單的保濕面霜也可以。我也推薦過很多皮膚干到敏感的人,洗臉后直接涂珂潤的保濕面霜,效果很好。
那么為什么沒有“肌底面霜”呢?
個人覺得,護膚不應僅為滿足最低需求。擦完面霜,后面的護膚品大概也就不必用了。那么,其它的訴求如何被滿足呢?遂,有了滲透快、不影響后續護膚使用的“肌底精華液”這個細分產品。
此時再來看“打開吸收通道”這個事情。皮膚角質處于干燥、干癟狀態下,護膚品的透皮吸收率是很差的。迅速補水后,角質被泡軟,干癟細胞膨脹起來,滲透率就高了。所謂的“吸收通道”不就打開了嗎?
但為什么“吸收通道”聽起來就那么像“智商稅”呢?
因為,如果肌底液只有這么一個功能的話,多拍一點保濕化妝水不就行了嘛,做個面膜不香嘛?為什么要花幾百塊錢,甚至上千元去買一個肌底液精華呢?
看來,肌底液這個東西還有更重要的責任。
其次,是“最佳配合戰”
這兩年,“功效護膚品”的勢頭正熱。
我個人覺得這是對的。所有護膚品,不管便宜的、貴的,都是要有功效的。
功效護膚品的功效還分等級,其中比如“視黃醇”、“果酸”、“純VC”的產品,尤其是濃度略高的時候,我們習慣把它們叫做“猛藥”。
在使用這些產品進行抗氧化、抗老化的時候,肌底液的“加強維穩”、“加強保濕”的戰略優勢地位就顯現出來了。
很多踩了早C晚A“雷”的人,都有個通病:皮膚本身的基礎問題很多,一聽說這個“猛藥”效果好,馬上買來用,結果什么刺痛、紅腫、過敏就都來了。
早C晚A的牌子被一群“冒充金剛鉆”的人做坍掉,想想也是滿“挖澀”呃。
說皮膚“底子差”其實很籠統。直白一點,就是“缺水”。裝X一點,叫屏障功能較弱。這樣的皮膚,不適合猛藥。有肌底液配合,也不行。老老實實養一段時間吧!
那么,正常的、還算健康的皮膚呢?
我的建議是,猛藥也不要單獨用,尤其是高濃度的功效精華。搭配手邊有的保濕精華、保濕面霜一起用,建立起“功效”和“基礎”之間的平衡,皮膚就好“天天向上”了。
這個時候,如果有一瓶好的肌底精華,“平衡”這件事的功能和感受層面給你優化一下,那就叫“專業對口”,事半功倍。
所謂好的肌底精華,綜合現在市面上的產品,大多是如下功能:
1)精準快速補水的能力
說只是多加了點促滲劑的,跟儂也是沒什么好多講(生煎、小籠、肉饅頭、餛飩、水餃、韭菜盒子大體上成分都是差不多……)
“微脂囊滲透技術”了解一下?多睜眼看看世界總沒壞處的。
2)修護角質屏障的水平
這個在普通保濕精華和面霜中就很常見。(各類)神經酰胺、乙酰化透明質酸鈉都是屏障修護成分。哪怕就是用一個“甘油”來修護屏障,也是要講技術的。
3)建立表皮微生態平衡
各種酵母發酵產物、益生菌發酵產物、益生元等護膚品,也都是很常見。但你有沒有想過,其實它們用在護膚第一步的效果會更好?當然,前提是質地膚感上允許。
4)不影響愉悅的體驗感
質地太過豐潤就肯定不行。所以就有了“肌底液”這個細分品類。
*這篇里產品就不作推薦了,以免被人說是廣告,牽連相關品牌
小結
所有肌底液都是精華,
但精華不一定都是肌底液。
把肌底精華放在精華液步驟中用的人有很多,完全OK,沒錯,因為本質上它就是一個精華。護膚是自己的事,你覺得可以就可以。
有時候,我還會把一些不是肌底液的(保濕)精華放在化妝水前用,用下來好像也還可以。
但顯然,有些主打高保濕、質地略微粘稠的精華液,就不適合這么用了。
還有一個觀察,在“肌底液”概念未出現之前的久遠年代,配合功效產品,守恒肌膚的一直是“水乳”。不管是先乳后水,還是先水后乳。認認真真一道一道擦上臉,皮膚總是好的不得了。肌底液的出現,(可能)改變了“乳液”的地位,總有一種更為追逐“效率”的感覺。也是蠻有趣的現象。
沒有什么是“規定的”、“一定的”。
當我們把思路厘清之后,就應該要拋開方法,擁抱個性。
歸根結底,護膚是自己的事情。
但隨隨便便說一個品類是“智商稅”,就有點自揭智商之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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