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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田飛歌 | 原創(chuàng)文章
1、
婚姻是什么?
早在1887年,一位美國法官從法律的角度解讀了婚姻,他說,婚姻有它浪漫的一面,但作為法官,我們只看重商業(yè)的一面。
商業(yè)中最大的原則是什么?那就是誠信。有一位國內(nèi)商業(yè)大佬也說:誠信才是世界上最大的財富。
而婚姻,被越來越多地認為是一種類似商業(yè)合同的契約,是一種在感情的基礎(chǔ)上,戀愛中的男女基于永遠生活在一起的訴求而締結(jié)的契約,雙方在以后的生活中都要以最大的誠信去遵守這份契約。
因此,婚姻中的誠信原則也是婚姻中的最大財富。彼此之間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的基礎(chǔ)也是基于這個誠信原則。
如果婚姻中的誠信遭到破壞,婚姻也就被動搖了存在的基礎(chǔ)。
婚姻中的誠信不僅僅是感情上的彼此信任,也包括了婚姻中的物質(zhì)分配。婚前的談婚論嫁就成了締結(jié)婚約重要的一環(huán),先談定,然后按此安排進入婚姻流程。而在此環(huán)節(jié)談定的一切,彼此都要遵守,否則就無誠信可言。
最討厭的就是那種婚前什么都不提,進入婚姻環(huán)節(jié)又層層加碼的行為。
李敏(化名)的婚姻就是因為對方?jīng)]有誠信,破壞了婚姻的契約精神,而導致婚禮都沒進行完畢就告吹。
2、
李敏今年已經(jīng)30歲了,在此之前,一直被父母催婚來著。
李敏父母都有工作,有穩(wěn)定的收入,盡管收入不是太高,但一直以來都在省吃儉用,為李敏娶媳婦攢著錢呢。
看著李敏從大學畢業(yè)到現(xiàn)在快30歲,一直沒有一個穩(wěn)定的交往對象,父母急啊,于是托人找關(guān)系,給李敏介紹對象。按李敏的話說:只要是個女的,他父母就想讓他娶回家。他自己也很無語,結(jié)婚不得挑一個自己喜歡的嗎?
介紹了那么多,也有李敏喜歡的,但對方卻看不上李敏,嫌他的家境中等,嫌他收入中等。
終于在快30歲的時候,相親認識了張晗(化名),這才安定下來。
張晗比李敏小一歲,長得還不錯,中上等吧,是家中的獨女,也是一個快被父母逼瘋了的恨嫁女。
兩人交往3個月之后,對彼此的印象還不錯,都希望能建立家庭,于是兩家人商定婚期。
商定婚期的過程,其實就是雙方商議物質(zhì)契約的過程,雖然不需要簽什么合同,但只要是兩家談定并同意的事情,一般情況下就相當于簽了合同蓋了章。即使要有所更改,也得要雙方協(xié)商同意之后,才能更改。
李張兩家經(jīng)過多輪洽談,終于談定有關(guān)婚事的一切。
張晗母親一開口就向李敏家要了18萬彩禮,取“要發(fā)”之意。李敏父母稍想片刻,表示可以接受。契約第一項,成立。
張晗母親隨后提出契約第二項:要李敏家全款買房。談判對手李敏父母有些為難了,在唇槍舌劍之后,李敏父母為了兒子的婚姻大事,硬著頭皮還是答應了。契約第二項,成立。
李敏一家回去以后,為了兌現(xiàn)契約上的承諾,四處湊錢,只要能開口的親戚、朋友,基本上都去借了,終于湊齊了房款和彩禮錢。
到此為止,有關(guān)結(jié)婚的所有約定,李敏家都搞定了,就等著把張晗娶回家了。
但是,令李敏想不到的是,張晗家根本沒有契約精神,在婚禮當天給了李敏一個下馬威。
3、
結(jié)婚當天,李敏起了個大早,把自己從頭到尾收拾得光鮮帥氣,準備了幾十個敲門紅包,數(shù)額從十幾、二十塊,到幾千塊錢不等,以應對不同的、難纏的“門神”,然后就率領(lǐng)自己的發(fā)小、朋友、同事,開著一溜車隊,浩浩蕩蕩地去往岳母家接新娘。
車隊行進到半路,李敏接到了岳母的電話。岳母在電話里說:“小李呀,今天你們結(jié)婚,很高興的一件事情。但是我心里啊,很難過,我好不容易養(yǎng)大的女兒,今天就要跟你走了。我不能太便宜你,晗晗上車前,你要給10萬上車費,不然晗晗不上車噢!要是你真心愛她,就表現(xiàn)出應有的誠意吧!”
李敏一直以為那是岳母在跟他開玩笑,因為他知道接親哪有那么容易就成行的,不都得過五關(guān)斬六將,紅包滿天飛,才能把門敲開,這不就是圖個熱鬧喜慶嗎?
到了張晗家,李敏毫不吝惜地把紅包拋得飛起,送親的人、張晗家親戚,李敏準備了小額的紅包,而張晗母親,還有親姨、親姑、姐妹,李敏都是上百元、上千元的紅包,光給岳母,李敏就塞了七八個紅包,算起來也快上萬了。
岳母把紅包塞進隨身攜帶的小皮包里,然后拉著女兒的手,臉上沒有一點笑容,很認真地對李敏說:10萬塊錢上車費準備好了嗎?給我,我就讓晗晗上車跟你走。
直到這個時候,李敏才意識到,岳母并沒有跟他開玩笑。事情一下子變得嚴重起來。
自己家為了娶張晗,已經(jīng)借遍了能借的親戚和朋友,不說他現(xiàn)在身上沒有錢,就算是現(xiàn)在讓他去籌錢,他都不知道還有哪個親戚朋友他還沒去借過,他要到哪里去借這么大一筆錢呢?
現(xiàn)場的氣氛一下子嚴肅起來,接親的人相互交換眼神,誰也沒說話;送親的人也不說話,眼睛直盯著李敏,都快把李敏盯個對穿。
李敏抖著嘴唇對岳母說,之前談的時候沒有說要上車費呀?現(xiàn)在事到臨頭要這筆錢,他是真拿不出來。
可岳母根本不聽他的解釋,如果沒有這10萬塊錢,女兒是肯定不會上車的。
李敏看向岳母身后的新娘:“我家所有的錢都拿出來了。你看,能不能意思一下,給個1萬塊錢上車費,行嗎?”
但新娘的回答讓李敏心涼了,她說:“我覺得我媽說得不錯,她養(yǎng)我這么大,確實不容易。你為什么就不能體諒我媽的心情呢?如果你真的愛我,你就應該換位思考一下,你還會在乎這10萬塊錢嗎?”
李敏一下崩潰了,他想到自己父母為了籌買房的錢,到處求爺爺告奶奶,低聲下氣地去借錢。自己結(jié)婚已經(jīng)給他們背上了沉重的負擔,可張晗家卻得寸進尺,把自己家當銀行嗎?
一氣之下,李敏向岳母鞠了一躬:“對不起,這個婚我結(jié)不起了,退婚吧!三天之內(nèi),您把我家的錢都退回來吧。”
說完,轉(zhuǎn)身帶著接親車隊原路返回。
4、
婚沒結(jié)成,張晗因為“臨上花轎,獅子大開口”壞了名聲,李敏卻因為退婚,拉了不少同情分,給他介紹對象的人也越來越多,短時間接到了好幾個相親安排。
我們說婚姻要以感情為基礎(chǔ),物質(zhì)提供生活保障。兩者并非缺一不可。如果執(zhí)拗地追求其中一種,最后的結(jié)局都不會是幸福的婚姻。
單純地追求愛情忽略物質(zhì),少不了“貧賤夫妻百事哀”,再深厚的愛也會在瑣碎的爭吵中消磨掉原有的溫暖;單純地追求物質(zhì)忽視愛情,直接把婚姻變成一樁交易,也就少不了生活中彼此的冷漠與疏離。
當然,如果事先已經(jīng)約定好哪一種婚姻,只要承諾了,就要去遵守與執(zhí)行。如果在婚姻中沒有誠信,出爾反爾,沒有對婚姻契約的遵守,也就很難有幸福的生活。
在婚姻中,不管傾向于物質(zhì)還是愛情,一旦簽了約,也就意味著彼此之間不僅有法律的約束,也應該有道德的約束;雙方有遵守的義務,當然也有解約的權(quán)利,但不管是守約還是解約,都應該先說斷后不亂,而不是單方面撕毀契約,更不應該趁人之危,對對方進行情感綁架,在危急關(guān)頭逼迫對方就范。
像李敏遇到的在婚禮進行中臨時追加費用的行為,就屬于契約精神缺失,單方面撕毀契約的行為。
婚姻,就是為了從一段真實的關(guān)系里感受到踏實的美好。既然承諾了,就要守約;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也要好說好散,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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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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