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型貨不對板?裝修出售后保修年限為0年?項目冠名權、更名權歸出賣方所有?......近日,深圳“網紅盤”萬豐海岸城遭業主們投訴,業主們認為,萬豐海岸城的購房合同令人匪夷所思的“霸王條款”真多。
戶型貨不對板?
深圳“網紅盤”萬豐海岸城均價5.75萬元,1025套住宅,在國慶前備案推的海岸城臻園入圍最低積分為59.1分,凍資購房者為2760批,中簽率為37%。據悉該項目10月9日開始選房,僅4小時全部售罄。
萬豐海岸城由深圳海岸集團和萬豐股份合作開發,原為萬豐南山工業區及萬丈埔工業區(一區)片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總投資過百億,是深圳近年來最大的舊改巨無霸之一。
萬豐海岸城從拆建起,關注度一直很高,開盤時的選房盛況也一時傳為佳話。當時順利選到房的業主有的甚至覺得自己就是人生贏家。可是,近日卻被曝出,難得搶到該樓盤的“幸運兒”們,隨后也開啟了“維權”之路。
近日有購房者爆料,由于萬豐海岸城在開盤前沒有開放展廳和樣板房,基本都是靠看圖選房。幸運中簽的業主們有的在選房后發現開發商戶型圖和實物貨不對板。
甚至有業主反映,海岸城官方公眾號發出的戶型圖中,一二單元01和02戶型圖互換放錯,導致這兩套戶型,91平方米的變成93平方米,93平方米的變成91平方米,并且其朝向,一戶東北,一戶西北。
戶型烏龍讓面積少了兩個平方米,那這買了93平方米的直接縮小了面積的又該怎么算呢?
雖然事后官方公眾號更換了正確標注的戶型圖,但未在第一時間對該事件進行說明或與業主商討補償方案。
戶型圖變更前后
“霸王條款” 裝修不保修
此外有業主還發現,預售合同及補充協議中也有不少讓人匪夷所思的條款。
在其預售合同以及補充協議有如,購房合同關于保修條款中“裝修工程”的保修年限為“0”(即不保修);配合合同補充條款“公攤面積差異不退不補”等相關不合理之處。
地下車庫所有權歸出賣人?
在合同補充條款第26頁還聲明:“本項目內除占用全體買受人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之外的其他停車位(包括地下室車位和規劃停車位)、車庫的所有權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這些條款不禁讓業主紛紛反映,提出需要明確說明這些地下室車位和規劃停車位是否被納入業主購房的公攤面積。如果是公攤面積,則車位產權歸全體業主;
如果不是公攤面積,則表示應將已明確規劃為住宅車位的3900個地下車位,出租或售賣給業主,由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對住宅車位進行規范有序的管理,而不是完全由出賣人占有、使用、收益、處理。
已售住宅冠名權、更名權仍歸開發商所有?
合同補充條款中的“本項目所在小區及所在樓宇的建筑物冠名權、更名權歸出賣人享有”等要求讓多數業主們心生不悅。
“小區建筑產權歸小區業主所有,建筑物命名權歸業主所有,而冠名權作為一種相對權,權利的取得需征得產權人的認可,冠名權和更名權不歸出賣人享有。”業主們反映到。
如冠名權方面,業主表示:“未經產權人同意,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在他人所有的住宅小區、樓宇上冠名,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或征求全體業主意見,對冠名權進行表決許可”。
業主同時表示,在“有償許可”情況下,許可冠名權后獲取的收益款,由住宅小區全體業主共有受益。
總結來看,業主們對該條款有如下七點有異議之處:
由于業主認為令人費解的條款較多,為此,也有網友提出疑問:如此強勢的開發商,以后還需要業委會嗎,即便成立業委會,還能行使業主的權力嗎?
多數業主均認為,這些條款非常匪夷所思,讓人一時分不清萬豐海岸城是“業主的小區”還是“開發商的小區”……
媒體采訪開發商未正面回應
就深圳網紅盤海岸城陷“維權風波”事件,10月24日、25日,中國房地產報大灣區記者連續兩日聯系了萬豐海岸城的相關負責人,該方首次反饋“正在開會”;之后,關于業主維權的相關問題再次采訪,截至記者發稿前,仍未得到任何回應。對于此事,本報記者將持續跟進。
來源:中國房地產報大灣區
原標題:《戶型貨不對板?深圳“網紅盤”萬豐海岸城陷維權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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