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侮辱戍邊烈士的下場!“辣筆小球”遭公訴,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圖為仇子明侵害英烈名譽案審理現場
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5月31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辣筆小球”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法院經審理查明,仇子明為博取眼球、獲取關注,于2021年2月19日發布兩條微博,歪曲、詆毀和侮辱衛國戍邊官兵烈士的英雄事跡和精神。其發布的內容迅速在網絡上傳播,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侵害英烈名譽、榮譽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根據2018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英烈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褻瀆、否定英烈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行為的,應當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具有構成犯罪情節的則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仇子明的微博賬號“辣筆小球”擁有超過250萬關注,其發表的言論事實上具有高度的公眾性,因此在其發表侮辱中印邊境沖突犧牲戰士的言論后事實上構成了犯罪,此次僅判刑八個月,一定程度上與其誠懇的認錯反悔態度有關。
加勒萬河谷沖突中,印軍假借談判之名,對祁發寶團長率領的談判小組進行了突襲
2021年2月19日,《解放軍報》首次對外披露2020年6月中印加勒萬河谷沖突細節。報道發出后,仇子明隨即對沖突中中方犧牲的四名英烈和受重傷的祁發寶團長展開了污蔑和詆毀。其在微博發表的內容很快由群眾舉報至當地公安機關,當晚南京市公安機關將其抓獲并刑事拘留,其微博賬號很快也被永久封停。
圖為向英烈獻花的老兵和學生
根據百科的介紹,在此次事件的十多年前,仇子明就開始了類似行徑,不斷在網絡上就熱點議題發表不當言論,抹黑和攻擊其他人。其中最出名的事件發生于2010年,仇子明借助其記者身份對一家公司進行勒索失敗遭警方通緝,此次事件以輿論反轉、通緝撤銷而告終。2020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當天,其還曾在微博上發表為侵華日軍辯護的言論。
2月19日下午,鈞正平工作室對仇子明事件發表了評論。評論表示,中國戍邊官兵堅決捍衛祖國領土和主權完整的英雄事跡感動了無數人,今日卻遭到了人為惡意的歪曲詆毀;英雄身影歷歷在目,英雄榮譽豈能詆毀,輿論和法律是有底線的,任何抹黑英雄的行為都將遭到人們的鄙棄,付出應有的代價。
正如許多網友所言:哪有什么歲月靜好,只不過有人替你負重前行
值得一提的是,稍早之前美國駐華大使館曾發布一項被中國民眾稱之為“第五縱隊招募書”的計劃,試圖以最高3萬美元的酬勞從中國招募類似仇子明這樣的人,為抹黑中國、美化美國做“貢獻”。仇子明事件的背后,既有其個人因素,也離不開美國等對中國抱有偏見甚至是敵意的國家的推波助瀾。令人欣慰的是,仇子明們并不能夠逍遙法外,法律隨時都可以對這些事實上的“賣國賊”進行不僅不會缺席,而且不會遲到的正義制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