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酒席婚宴這種我們一般會選在當地比較知名的大酒店來作為會客場所,一來是大酒店裝修豪華氣派,來這里吃飯都有面子。二來是大酒店場地夠大,上菜快服務方面更好,菜肴等方面都是大廚做出來的味道也不錯。畢竟結婚酒席婚宴這是一輩子難得的一次,對于雙方家長們無非是辦得隆重一點,給自己以及兒女們留下一個美好的回憶。
2020年疫情爆發,經過一年多來的防疫控制,中國地區內疫情已經得到全面的控制,但是對于酒樓、大型餐飲行業的打擊很大,大部分酒店不得接待大規模的客人進餐。很多本來打算在春節以及訂好的日子舉辦婚宴不得不推遲或者取消,這對酒店來說是個非常大的損失。
疫情屬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的,那么在酒店訂婚宴的客戶大部分只能等待疫情過去之后才能辦理,要么取消婚宴要么把婚宴的時間延遲。因為疫情目前屬于零星爆發,所以誰也不知道什么時候什么地區就爆發了疫情。對于國外的華人想要回國舉辦婚禮,也是管控比較嚴格,而且當地轄區也會讓在國外的人不要回來,降低傳播的風險。
如果在國外的客戶無法回國舉辦婚宴,那么交的定金該如何處理呢?一般來說因為疫情導致酒宴無法如期舉行,這個定金是可以退的。如果酒店一方產生了實際損失,則應該按照公平原則分攤。
沈陽的武女士在2020年9月26號這天預訂的婚宴,這是在疫情前簽訂的合同,武女士支付了12380元的定金。后面沈陽就出現了小部分疫情零星出現,在2020年6月7號打算把這個婚宴的日子延遲到2021年7月18號,本以為現在國內外疫情能得到全面控制,沒想到日本的疫情挺嚴重的,這么算下來,今年7月18號結婚不太可能。武女士商量著把這個婚禮取消,把這個定金給退回來。酒店這邊給的答復:只能給你5440塊錢,對于武女士來說接受不了。
按照酒店的說法:消費者單方面違約,酒店是要扣除定金的。武女士認為兒子因為疫情影響不能回國屬于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的。這個退回的錢是酒店酌情考慮才給退的,酒店愿意承擔一部分的違約金。對于消費者武女士來說,覺得自己存在一定的過錯,但是這個扣除的定金太多了。武女士覺得自己已經提前四五個月通知了酒店,酒店并沒有浪費食材、以及場地、主持人和婚紗等方面。這些都沒有發生那么不應該扣除這么多。
酒店負責人知道武女士想要的是什么?無非就是少扣一點違約金。酒店給的答復是我在這一天把場地給你了,而你交了定金,那么這個場地只能是你的。如果很多人也定在這天,那么我只能退掉,我前面流失了很多客戶。作為酒店方這么說也沒錯,那么這個時候就得證明別人是否也在這一天想定酒席,酒店是否出現了實際損失,這才能判定扣除違約金。
按照不可抗拒因素來劃分責任的話,酒店是應該要把大部分的定金退給武女士的,也不能說是武女士違約,如果疫情出現在酒席預訂的日子前一周,那么這個時候就會換一種說法。
經過協商,最后酒店跟武女士達成協議,扣除武女士2380元的違約金,退還了武女士一萬元的定金,這個事情就算結束了。遇到疫情這種事情對于雙方來說都是一個損失,一個少掙了錢、一個無法如期舉辦人生大事。在這種局面下只能是互相理解體諒,達成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局面。你們怎么看待這個事情呢?歡迎點贊留言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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